重生之相逢未晚_分卷阅读_133
她带着女儿老公跑到锦城来拜年,为的就是给女儿谋个工作。林氏火锅店的生意好、待遇高在锦城是出了名的,女儿现在高不成低不就的,没个正经工作,她心里急得很。思前想后,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林家的火锅店。搁以前,她觉得她家女儿漂亮又有文化,绝对是坐办公室的料,哪能去烟熏火燎的火锅店上班?可惜女儿不争气没考上大学,一个高中文凭,他们家又没什么关系,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在偶然一次看到曾经小土妞一个的林冬梅,变得气质出众干练时髦后,她就留了份心思,打听了一下她在火锅店里的待遇。
火锅店的薪资是保密的,真要打听,也能听个七七八八,一听林冬梅一个月的工资比两千只高不低后,林芝嫉妒得眼睛都红了。县里唯一一家待遇最好的国企里的普通员工,一个月也就一千出头,林冬梅凭什么拿这么高的薪水?
林建能够发这么高的薪水给员工,他这到底是得有多赚呢?
林芝思来想去,简直彻夜难眠。
林墨不知道的是,早在几个月前,林芝就跟林建说过要让刘梦涵去火锅店上班的事情。林建一听她开口就是让刘梦涵接替林冬梅的工作,还说什么外人靠不住,当即就否定了。她也不瞧瞧,眼高手低的刘梦涵拿什么跟聪明干练的林冬梅比?再后来,林芝又说让刘梦涵进去,从服务员做起,林建早先已经知道了林芝的盘算,怎么可能答应?
林芝被接连拒绝,原本已经灰心了,哪知王艳艳在年前找上门,说林家在锦城开了新店。如果林芝能够帮她重新回到林家,她保证把县城里那家店送给刘梦涵当嫁妆。
红口白牙的话,林芝怎么可能相信。但是红火的林氏火锅楼着实让林芝红了眼睛,思索一番后,答应了王艳艳的要求,怕王艳艳后悔,还立下了字据为证。
这两人成功勾搭上后,林芝去问林城要了林建在锦城的住址,带着一大家子还有王艳艳一起来了。原本林城一家也说了要一起过来,结果到车站看到王艳艳后,顿时明白过来林芝打得什么主意,为了避免在老太太那里碰一鼻子灰,他们一家当即就决定不过来了。
林城家的冷锅鱼店生意很不错,今年赚得不少,照着这势头下去,明年估计能赚个十多万都说不定。现如今,家里日渐富裕起来,儿子走上了正路,林城和徐虹心里挺感激林建给他们指了条康庄大道,待林建反而少了曾经那些上不得台面算计,多了两分兄弟真情。林芝要瞎折腾他们管不着,跟林建提个醒还是做得到的,奈何林墨他们今天全家出动去逛街,林建忘了带手机,林城打了好几个电话他都没接到,这才在楼底下跟王艳艳他们撞个正着。
林墨冷笑道:“姑姑,我和小书用不着您这么‘上心’替我们考虑。”林墨把‘上心’二字说得极重,讽刺道,“王艳艳许了你不少好处吧?你不用解释,你那点心思连我一个孩子都瞒不过能骗得了其他人?我只能说你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今天你和王艳艳一起出现在这里就是你最大的失误。”
林墨突然散发的气势,压得林芝脸色一白,见自己那点小心思被他毫不留情的揭开来,顿时老脸一红:“你胡说什么?大人说话,你小孩儿插什么嘴?”
林建冷声道:“我们家的事情墨墨都有资格管,我们家现在的一切都是墨墨挣来的,以后也都是他的,没有谁比他更有发言权。”
王艳艳做梦都没想到林建会这么说,急赤白脸道:“那林书呢?那些东西你凭什么全给林墨,你别忘了林书也是你的亲儿子!”
别人说一千道一万,其他人不一定信,林建不过一句简单的考验,王艳艳就急不可耐的替儿子争家产,简直是不打自招,彻底消除了部分看客对她最后的同情。
王艳艳尤不自知,又将过世的程缓缓拿出来说事。
林书看着她面目狰狞喋喋不休的模样,心里不禁恨意蒸腾。
为什么,他要有这样一个母亲呢?
“我会努力读书,我以后不要那些东西也能养活自己!我不想要你这样的妈妈,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你走!你走!”林书红着眼睛大声哭吼道,说着说着,不禁嚎啕大哭起来。
☆、第一一一章 绳之于法
这场闹剧最终在小区保安的干涉下,以王艳艳和林芝一家灰溜溜的离开告终。
林书被伤透了心,回家就躲进房间反锁了门,窝在床上默默掉眼泪,哭着哭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一觉醒来,两只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可把大家心疼坏了。
林墨气得不行,给远在G省的侦探打电话,让他加大调查力度,只要他能尽快拿出结果,先前承诺的报酬再给他增一倍。原本在大过年的干活还有些不太乐意的侦探们,瞬间打起了精神,通过他们抽丝剥茧的调查,很快发现了王艳艳和陈老三在G省干的那些勾当。然而,有当地帮派的上下打点,陈老三和王艳艳人不在,手下的小姐都回家过年了,就算想告他们也不容易,偏偏雇主的要求是尽一切抓住可以让陈、王二人消停的把柄,最好能够给予他们法律制裁。就在侦探们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来王艳艳住处寻亲的老太太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林芝被老太太臭骂了一顿,丢光了脸,不想再在锦城耗下去,就气鼓鼓的跟丈夫女儿回了县城。王艳艳却并不死心,她现在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只要能够从林家诈到任何好处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她怕什么?
王艳艳以前专门去了解过《婚姻法》的相关条例,作为母亲,她拥有对林书的探视权。今天这出她算是瞧出来了,林家就没一个人想她回去。其他人也就算了,最让她来气的是林书,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喊不要她这个妈。该死的小白眼狼,也不瞧瞧他是从谁的肚子里爬出来的!没有她王艳艳能有他吗?都怪林家人,把他哄得连亲妈都不认了,林家的东西还没他的份,他还傻傻把林墨当好人,一点心眼子都不长。等以后,她帮他谋到好处了,看他敢不敢不认她!
大年初一闹了这么一场,原本开开心心的年没有了,林墨安慰了林书很久,他才总算从难过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只是依然怏怏的,先前跟林墨说好要去游乐园玩的,也不去了,在家里闷头看书,林墨也把课本拿出来陪他。王艳艳是林书生母的事情,是注定改变不了的,林墨能够理解他的伤心,却没法劝解太多,一切只能靠林书自己想通。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林书现在伤透了心,好过日后被亲生母亲利用更痛苦。
王艳艳在小区附近找了个廉价小旅馆住下,每天定时定点到小区溜达。初一下午发生的闹剧,让小区保安对她印象不深都难,再加上林建特意打点过,只要她一出现,他们就把她轰走,要是她缠得过分了,就威胁她报警。王艳艳不怕别的,因为在G省犯下的孽,对警|察特别畏惧,保安们一说,她就只能偃旗息鼓灰溜溜的离开。
在小区堵不到人,王艳艳就想方设法打听出新店的地址。等找到地儿,看到在她眼里富丽如宫殿般的店铺,顿时眼睛都红了,斗志大增。心里也不禁后悔,当初怎么就鬼迷心窍跟着陈老三那个怂货跑了呢?如果不走,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的,哪里用得着像现在这样穷困潦倒担惊受怕。
算起来,王艳艳和陈老三这一年在G省靠着组织卖|淫,和毒品抽成赚了赚的并不少,但是钱来得快去得快,她跟陈老三都好堵,一年下来,愣是输得没剩几个钱回家。这些钱全在陈老三手里,离婚了就只分了两千块钱给她。王艳艳原先自信满满的,以为林家还是个好啃的肉骨头,没有太在意。哪知事与愿违,这些日子,给林书买衣服裤子鞋就好了三百多,到锦城的车费、食宿,样样都要花钱,两千块钱几乎几天就见底了。
王艳艳不是不想去店里闹,可是林建已经跟店里身强力壮的退伍兵保安打过招呼,每每远远将她拦下,她连店门都挨不着,如何闹?有几次跟保安吵得凶了,街上的巡警过来,差点儿没把她抓走,好险没吓死她。闹也不成,不闹也不成。王艳艳每天远远看着店里宾朋满座,人来人往,一双眼睛嫉妒得跟淬了毒一样。
过完新年,政府部门开始上班,林建正得晕头转向的时候,忽然收到一封法院传票。
不用说,又是王艳艳搞得鬼。
林氏火锅楼在县城里算是一个很有档次的地方,L县地方法院里的那些人平时没少在那儿吃火锅,林建不仅跟他们关系熟,部分人手里还有林建给的贵宾卡,这些消息灵通的人,知道林家有‘上达天听’的关系,都乐意为林家说话。另一方面,林建从不偷税漏税违法乱纪,偶尔有什么需要捐款集资的项目找到他,他都很好说话,几乎不会让人空手而归,典型的一模范好市民,有人忽然告他,他们一开始还怀疑是同名同姓弄错了的。
接到传票后,林建立刻跟一个交好的法官打了电话,问明情况,才知道王艳艳以日后不能生育、同时林建除林书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为由,争夺林书的抚养权。
林建气得火冒三丈,王艳艳这是把林书当成什么了?她是真心想要抚养林书吗?不是,她把林书当成了她的摇钱树,一旦林书归她抚养,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问林建要抚养费,按照法律,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除此之外,她就不相信,林书在她手里,想要点什么,林建敢不给。
王艳艳自认这是个绝好的主意,陈老三也很是赞同,额外又给了她五千块钱做律师费。
拿着这笔钱,王艳艳请了一个离婚官司打得相当不错的女律师。王艳艳绘声绘色的将林家人描绘得如何为富不仁,如何不让她看儿子,声泪俱下博取了女律师很多同情,女律师表示一定尽最大的努力帮她打赢官司。
女性作为婚姻关系中弱势的一方,现行的婚姻法给予了一定程度的维护,以王艳艳和林建现在的情况,王艳艳夺得林书抚养权的赢面不小。
林建也发狠,专门在锦城这边花高价请了一个业内的金牌律师,林建一五一十将所有情况告诉律师,律师很有自信的告诉林建,这场官司王艳艳横竖输定了。
果不其然,法院裁决林书依然归林建抚养,同时以王艳艳曾经虐待林书、并从事不正当职业为由,在充分征得林书的意见后,彻底剥夺了王艳艳的监护权和探望权。
王艳艳做梦都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她斥责地方法院接受林建贿赂,裁决不公正不公平,提起上述。一开始维护她的女律师知道前因后果后,深悔自己接了这么个案子,差点儿砸了自己的招牌,自然不肯再为她做辩护。王艳艳不得已又去请其他律师,律师的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个必败的案子除了不在乎输赢只在乎钱的律师谁会接?这样的律师,又怎么可能赢得了业内的王牌。
二审下来,维持原判,王艳艳钱花了一大堆,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恨得整个人都扭曲了。
霉运似乎一直笼罩着她,这头她还想要继续上诉,G省那边房东打电话来质问他们到底住了什么,为什么警|察把房子给他们围了。
王艳艳第一反应就是完了,一定是厉娜的尸体被发现了。王艳艳想不通为什么被她和陈老三碎尸嵌进墙里的尸体会被人发现,她现在唯一想得到的就是跑,一定要跑,不然被抓到就是死路一条。
然而,她和陈老三仅有的钱,已经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耗得七七八八了,没钱能跑多远?
王艳艳和陈老三在绝望中不约而同把主意打到了林家,他们没钱,林建有啊。可是要怎么做,林建才会把钱拿出来呢?
绑架,勒索。
然而,在绑架的对象上,王艳艳和陈老三又产生了分歧。王艳艳仅存的丁点母性,让她不愿意对自己儿子下手,陈老三却认为林墨年龄大还非常狡猾,不如林书好对付。王艳艳劝他,反正他们手上已经有一条人命了,到时候绑了林墨,把钱弄到手,杀人毁尸,以后林家的一切都是林书的,等风波过了,兴许他们还能从林书手里弄些钱花花,换成林墨当家,他们绝对捞不着半点好处。
陈老三到底被王艳艳说服了,仓促的找了几个混混,准备对林墨下手。
陈老三不知道的是,派人去调查他老底的正是林墨,为了他们出租房的并不是警察,而是他派去的侦探伪装的。厉娜失踪,侦探们明访暗查许多蛛丝马迹表明,厉娜很可能已经遇害,但是尸体却下落不明。他们在打听到,王艳艳夫妻曾经小半个月中断营业躲在家里修补房屋后,便觉得他们租住的地方肯定有猫腻。在国内,侦探是不能介入刑事案件的,但是林墨那头收到消息后不断增加砝码,让他们尽快拿出结果,人为财死,他们弄了些警察的衣服,假装成警方工作人员,对出租屋展开了搜查。
这些侦探中,有人是从一线刑警退下来的,花了几天功夫,总算在坚厚的墙壁里找到了厉娜七零八碎的尸体。
林墨自从知道王艳艳和陈老三可能已经犯下了杀人罪后,就防着他们狗急跳墙,把店里的退伍兵抽调出来,让他们每天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家里人安全,令王艳艳和陈老三无处下手。
随着侦探社找到尸体后报警,警方立刻介入调查,侦探社的几个人暂时被刑拘,G省警察发函要求锦城警方协助调查,抓捕嫌疑人。陈老三和王艳艳已经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肯现身。保护林墨的退伍兵非常敏锐的发现,这几天有人鬼鬼祟祟的跟踪他们,林墨很容易就联想到了王艳艳头上。
无论是出于正义还是私心,林墨都非常迫切的希望能够把王艳艳夫妇绳之以法。他主动与警方联系,达成合作关系,当诱饵引出王艳艳夫妇。
☆、第一一二章 绳之于法(下)
林墨冒险去当诱饵,林家没一个人同意,韩勋刚巧打电话过来,老太太接了电话,把前因后果告诉他,让他好好劝劝林墨。韩勋非常冒火,在电话里把林墨骂得狗血淋头,尽管林墨在电话里答应了不会去冒险,他还是信不过他,让人订了最近一班机票,丢下手里一切事务,火速从M国赶回来。
等他马不停蹄赶到L县的时候,王艳艳夫妇已经被绳之于法了。
“林小墨,你诚心想吓死我是不是?”
林墨被他勒得喘不过气来,一边挣扎一边说:“我答应过你不去当诱饵,我没去。”
“没去,没去,怎么把他们引出来的?”韩勋简直不敢想象林墨万一落在坏人手里,会是什么光景,他吓得两天三夜都没合过眼。
火锅店的薪资是保密的,真要打听,也能听个七七八八,一听林冬梅一个月的工资比两千只高不低后,林芝嫉妒得眼睛都红了。县里唯一一家待遇最好的国企里的普通员工,一个月也就一千出头,林冬梅凭什么拿这么高的薪水?
林建能够发这么高的薪水给员工,他这到底是得有多赚呢?
林芝思来想去,简直彻夜难眠。
林墨不知道的是,早在几个月前,林芝就跟林建说过要让刘梦涵去火锅店上班的事情。林建一听她开口就是让刘梦涵接替林冬梅的工作,还说什么外人靠不住,当即就否定了。她也不瞧瞧,眼高手低的刘梦涵拿什么跟聪明干练的林冬梅比?再后来,林芝又说让刘梦涵进去,从服务员做起,林建早先已经知道了林芝的盘算,怎么可能答应?
林芝被接连拒绝,原本已经灰心了,哪知王艳艳在年前找上门,说林家在锦城开了新店。如果林芝能够帮她重新回到林家,她保证把县城里那家店送给刘梦涵当嫁妆。
红口白牙的话,林芝怎么可能相信。但是红火的林氏火锅楼着实让林芝红了眼睛,思索一番后,答应了王艳艳的要求,怕王艳艳后悔,还立下了字据为证。
这两人成功勾搭上后,林芝去问林城要了林建在锦城的住址,带着一大家子还有王艳艳一起来了。原本林城一家也说了要一起过来,结果到车站看到王艳艳后,顿时明白过来林芝打得什么主意,为了避免在老太太那里碰一鼻子灰,他们一家当即就决定不过来了。
林城家的冷锅鱼店生意很不错,今年赚得不少,照着这势头下去,明年估计能赚个十多万都说不定。现如今,家里日渐富裕起来,儿子走上了正路,林城和徐虹心里挺感激林建给他们指了条康庄大道,待林建反而少了曾经那些上不得台面算计,多了两分兄弟真情。林芝要瞎折腾他们管不着,跟林建提个醒还是做得到的,奈何林墨他们今天全家出动去逛街,林建忘了带手机,林城打了好几个电话他都没接到,这才在楼底下跟王艳艳他们撞个正着。
林墨冷笑道:“姑姑,我和小书用不着您这么‘上心’替我们考虑。”林墨把‘上心’二字说得极重,讽刺道,“王艳艳许了你不少好处吧?你不用解释,你那点心思连我一个孩子都瞒不过能骗得了其他人?我只能说你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今天你和王艳艳一起出现在这里就是你最大的失误。”
林墨突然散发的气势,压得林芝脸色一白,见自己那点小心思被他毫不留情的揭开来,顿时老脸一红:“你胡说什么?大人说话,你小孩儿插什么嘴?”
林建冷声道:“我们家的事情墨墨都有资格管,我们家现在的一切都是墨墨挣来的,以后也都是他的,没有谁比他更有发言权。”
王艳艳做梦都没想到林建会这么说,急赤白脸道:“那林书呢?那些东西你凭什么全给林墨,你别忘了林书也是你的亲儿子!”
别人说一千道一万,其他人不一定信,林建不过一句简单的考验,王艳艳就急不可耐的替儿子争家产,简直是不打自招,彻底消除了部分看客对她最后的同情。
王艳艳尤不自知,又将过世的程缓缓拿出来说事。
林书看着她面目狰狞喋喋不休的模样,心里不禁恨意蒸腾。
为什么,他要有这样一个母亲呢?
“我会努力读书,我以后不要那些东西也能养活自己!我不想要你这样的妈妈,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你走!你走!”林书红着眼睛大声哭吼道,说着说着,不禁嚎啕大哭起来。
☆、第一一一章 绳之于法
这场闹剧最终在小区保安的干涉下,以王艳艳和林芝一家灰溜溜的离开告终。
林书被伤透了心,回家就躲进房间反锁了门,窝在床上默默掉眼泪,哭着哭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一觉醒来,两只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可把大家心疼坏了。
林墨气得不行,给远在G省的侦探打电话,让他加大调查力度,只要他能尽快拿出结果,先前承诺的报酬再给他增一倍。原本在大过年的干活还有些不太乐意的侦探们,瞬间打起了精神,通过他们抽丝剥茧的调查,很快发现了王艳艳和陈老三在G省干的那些勾当。然而,有当地帮派的上下打点,陈老三和王艳艳人不在,手下的小姐都回家过年了,就算想告他们也不容易,偏偏雇主的要求是尽一切抓住可以让陈、王二人消停的把柄,最好能够给予他们法律制裁。就在侦探们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来王艳艳住处寻亲的老太太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林芝被老太太臭骂了一顿,丢光了脸,不想再在锦城耗下去,就气鼓鼓的跟丈夫女儿回了县城。王艳艳却并不死心,她现在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只要能够从林家诈到任何好处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她怕什么?
王艳艳以前专门去了解过《婚姻法》的相关条例,作为母亲,她拥有对林书的探视权。今天这出她算是瞧出来了,林家就没一个人想她回去。其他人也就算了,最让她来气的是林书,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喊不要她这个妈。该死的小白眼狼,也不瞧瞧他是从谁的肚子里爬出来的!没有她王艳艳能有他吗?都怪林家人,把他哄得连亲妈都不认了,林家的东西还没他的份,他还傻傻把林墨当好人,一点心眼子都不长。等以后,她帮他谋到好处了,看他敢不敢不认她!
大年初一闹了这么一场,原本开开心心的年没有了,林墨安慰了林书很久,他才总算从难过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只是依然怏怏的,先前跟林墨说好要去游乐园玩的,也不去了,在家里闷头看书,林墨也把课本拿出来陪他。王艳艳是林书生母的事情,是注定改变不了的,林墨能够理解他的伤心,却没法劝解太多,一切只能靠林书自己想通。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林书现在伤透了心,好过日后被亲生母亲利用更痛苦。
王艳艳在小区附近找了个廉价小旅馆住下,每天定时定点到小区溜达。初一下午发生的闹剧,让小区保安对她印象不深都难,再加上林建特意打点过,只要她一出现,他们就把她轰走,要是她缠得过分了,就威胁她报警。王艳艳不怕别的,因为在G省犯下的孽,对警|察特别畏惧,保安们一说,她就只能偃旗息鼓灰溜溜的离开。
在小区堵不到人,王艳艳就想方设法打听出新店的地址。等找到地儿,看到在她眼里富丽如宫殿般的店铺,顿时眼睛都红了,斗志大增。心里也不禁后悔,当初怎么就鬼迷心窍跟着陈老三那个怂货跑了呢?如果不走,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的,哪里用得着像现在这样穷困潦倒担惊受怕。
算起来,王艳艳和陈老三这一年在G省靠着组织卖|淫,和毒品抽成赚了赚的并不少,但是钱来得快去得快,她跟陈老三都好堵,一年下来,愣是输得没剩几个钱回家。这些钱全在陈老三手里,离婚了就只分了两千块钱给她。王艳艳原先自信满满的,以为林家还是个好啃的肉骨头,没有太在意。哪知事与愿违,这些日子,给林书买衣服裤子鞋就好了三百多,到锦城的车费、食宿,样样都要花钱,两千块钱几乎几天就见底了。
王艳艳不是不想去店里闹,可是林建已经跟店里身强力壮的退伍兵保安打过招呼,每每远远将她拦下,她连店门都挨不着,如何闹?有几次跟保安吵得凶了,街上的巡警过来,差点儿没把她抓走,好险没吓死她。闹也不成,不闹也不成。王艳艳每天远远看着店里宾朋满座,人来人往,一双眼睛嫉妒得跟淬了毒一样。
过完新年,政府部门开始上班,林建正得晕头转向的时候,忽然收到一封法院传票。
不用说,又是王艳艳搞得鬼。
林氏火锅楼在县城里算是一个很有档次的地方,L县地方法院里的那些人平时没少在那儿吃火锅,林建不仅跟他们关系熟,部分人手里还有林建给的贵宾卡,这些消息灵通的人,知道林家有‘上达天听’的关系,都乐意为林家说话。另一方面,林建从不偷税漏税违法乱纪,偶尔有什么需要捐款集资的项目找到他,他都很好说话,几乎不会让人空手而归,典型的一模范好市民,有人忽然告他,他们一开始还怀疑是同名同姓弄错了的。
接到传票后,林建立刻跟一个交好的法官打了电话,问明情况,才知道王艳艳以日后不能生育、同时林建除林书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为由,争夺林书的抚养权。
林建气得火冒三丈,王艳艳这是把林书当成什么了?她是真心想要抚养林书吗?不是,她把林书当成了她的摇钱树,一旦林书归她抚养,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问林建要抚养费,按照法律,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除此之外,她就不相信,林书在她手里,想要点什么,林建敢不给。
王艳艳自认这是个绝好的主意,陈老三也很是赞同,额外又给了她五千块钱做律师费。
拿着这笔钱,王艳艳请了一个离婚官司打得相当不错的女律师。王艳艳绘声绘色的将林家人描绘得如何为富不仁,如何不让她看儿子,声泪俱下博取了女律师很多同情,女律师表示一定尽最大的努力帮她打赢官司。
女性作为婚姻关系中弱势的一方,现行的婚姻法给予了一定程度的维护,以王艳艳和林建现在的情况,王艳艳夺得林书抚养权的赢面不小。
林建也发狠,专门在锦城这边花高价请了一个业内的金牌律师,林建一五一十将所有情况告诉律师,律师很有自信的告诉林建,这场官司王艳艳横竖输定了。
果不其然,法院裁决林书依然归林建抚养,同时以王艳艳曾经虐待林书、并从事不正当职业为由,在充分征得林书的意见后,彻底剥夺了王艳艳的监护权和探望权。
王艳艳做梦都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她斥责地方法院接受林建贿赂,裁决不公正不公平,提起上述。一开始维护她的女律师知道前因后果后,深悔自己接了这么个案子,差点儿砸了自己的招牌,自然不肯再为她做辩护。王艳艳不得已又去请其他律师,律师的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个必败的案子除了不在乎输赢只在乎钱的律师谁会接?这样的律师,又怎么可能赢得了业内的王牌。
二审下来,维持原判,王艳艳钱花了一大堆,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恨得整个人都扭曲了。
霉运似乎一直笼罩着她,这头她还想要继续上诉,G省那边房东打电话来质问他们到底住了什么,为什么警|察把房子给他们围了。
王艳艳第一反应就是完了,一定是厉娜的尸体被发现了。王艳艳想不通为什么被她和陈老三碎尸嵌进墙里的尸体会被人发现,她现在唯一想得到的就是跑,一定要跑,不然被抓到就是死路一条。
然而,她和陈老三仅有的钱,已经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耗得七七八八了,没钱能跑多远?
王艳艳和陈老三在绝望中不约而同把主意打到了林家,他们没钱,林建有啊。可是要怎么做,林建才会把钱拿出来呢?
绑架,勒索。
然而,在绑架的对象上,王艳艳和陈老三又产生了分歧。王艳艳仅存的丁点母性,让她不愿意对自己儿子下手,陈老三却认为林墨年龄大还非常狡猾,不如林书好对付。王艳艳劝他,反正他们手上已经有一条人命了,到时候绑了林墨,把钱弄到手,杀人毁尸,以后林家的一切都是林书的,等风波过了,兴许他们还能从林书手里弄些钱花花,换成林墨当家,他们绝对捞不着半点好处。
陈老三到底被王艳艳说服了,仓促的找了几个混混,准备对林墨下手。
陈老三不知道的是,派人去调查他老底的正是林墨,为了他们出租房的并不是警察,而是他派去的侦探伪装的。厉娜失踪,侦探们明访暗查许多蛛丝马迹表明,厉娜很可能已经遇害,但是尸体却下落不明。他们在打听到,王艳艳夫妻曾经小半个月中断营业躲在家里修补房屋后,便觉得他们租住的地方肯定有猫腻。在国内,侦探是不能介入刑事案件的,但是林墨那头收到消息后不断增加砝码,让他们尽快拿出结果,人为财死,他们弄了些警察的衣服,假装成警方工作人员,对出租屋展开了搜查。
这些侦探中,有人是从一线刑警退下来的,花了几天功夫,总算在坚厚的墙壁里找到了厉娜七零八碎的尸体。
林墨自从知道王艳艳和陈老三可能已经犯下了杀人罪后,就防着他们狗急跳墙,把店里的退伍兵抽调出来,让他们每天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家里人安全,令王艳艳和陈老三无处下手。
随着侦探社找到尸体后报警,警方立刻介入调查,侦探社的几个人暂时被刑拘,G省警察发函要求锦城警方协助调查,抓捕嫌疑人。陈老三和王艳艳已经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肯现身。保护林墨的退伍兵非常敏锐的发现,这几天有人鬼鬼祟祟的跟踪他们,林墨很容易就联想到了王艳艳头上。
无论是出于正义还是私心,林墨都非常迫切的希望能够把王艳艳夫妇绳之以法。他主动与警方联系,达成合作关系,当诱饵引出王艳艳夫妇。
☆、第一一二章 绳之于法(下)
林墨冒险去当诱饵,林家没一个人同意,韩勋刚巧打电话过来,老太太接了电话,把前因后果告诉他,让他好好劝劝林墨。韩勋非常冒火,在电话里把林墨骂得狗血淋头,尽管林墨在电话里答应了不会去冒险,他还是信不过他,让人订了最近一班机票,丢下手里一切事务,火速从M国赶回来。
等他马不停蹄赶到L县的时候,王艳艳夫妇已经被绳之于法了。
“林小墨,你诚心想吓死我是不是?”
林墨被他勒得喘不过气来,一边挣扎一边说:“我答应过你不去当诱饵,我没去。”
“没去,没去,怎么把他们引出来的?”韩勋简直不敢想象林墨万一落在坏人手里,会是什么光景,他吓得两天三夜都没合过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