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情人_分卷阅读_2
“叔叔,你打电玩不,我们去电玩城玩吧?”小男孩儿扯他袖子。
陆离听“叔叔”俩字听得头大,不过转眼一想,自己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逼着一七八岁的小孩儿叫哥哥,未免太不要脸。
“不行,我们要在这等你家长,他们找不到你会着急的。”陆离道。
“等什么家长啊,我跟我哥一起出来的,你快带我去电玩城吧,等我哥发现就来不及了!”
“……”
陆离发现这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熊孩子,“为什么要躲着你哥哥,他不准你打游戏吗?”
陆离猜想这小孩儿的哥哥应该在15-20岁之间,不至于不体谅小孩儿贪玩的心思、
“我哥可没意思了,他什么都不爱玩,跟个闷葫芦似的,跟他在一起得闷死,不过我爸妈更没意思,相较而言,我还是勉为其难地选择我哥。”
“那你让我带你去,是觉得我比较有意思?”陆离笑道。
“那当然了,我这么看得起你,你可不要辜负我对你的期望。”小孩儿道。
“谢谢你的期望,”陆离站起来,“不过,我仍旧有义务将你交到你哥哥手上,你记得他电话号码吗?”
“不记得,”小孩儿见去电玩城的愿望落空,一张脸哭丧起来,“你不带我去算了,跟你玩还不如跟狗玩呢。”
小孩儿蹲下来,跟小博美大眼对小眼。
小博美知道刚刚伤了人家,还知道眼前这个人不能伤,便小心翼翼地挨过来,讨好地蹭他。
小孩儿高兴了,不再搭理陆离,专心和博美打发时间。
陆离将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认真地注意着四周。
等了十来分钟,依旧没有人来找。
陆离有些头疼,心想难道昨天捡了只狗,今天还要再捡个小孩儿?
他果然跟Y城有孽缘,十二年前是这样,现在依然是。
“小卫!”忽然一声焦急欣喜的呼声,从熙熙嚷嚷的人群中传过来。
小孩儿闻言回过头,“我在这儿!”他撒腿跑过去,扑到那人怀里。
那人站在夜幕下,身形颀长,戴着一顶绒线帽,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无端有种落寞之感。
陆离曾听人说,你越是经常梦到一个人,你就越会记不清他的样子。
渐渐的,你会忘记他的模样,忘记他的声音,只记得他一次次出现在梦里时,你心里的感觉。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梦里和他的场景千千万,醒来的感觉却千篇一律。
愿意付出一切,去换时间重来。
☆、 梦中未比丹青见
“哥哥,这是这位叔叔买给我的冰淇淋,你看。”小卫将吃了大半的冰淇淋举起来。
“真是谢谢你了。”方裕宁真诚道,淡淡的笑容一片柔软。
陆离手上连张方裕宁的相片都没有,那么多年的思念和怀念,念到后来,其实都已经不再记得他的样子。只记得他在自己的年少时光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印记到如今都还未褪色。
方裕宁微微低着头,半边脸陷在阴影里,陆离已经想不起方裕宁小时候具体长什么样,如今重逢也只能判定,方裕宁应该是长变了不少的,至少感觉上褪去了青涩,五官更为立体,整个人看起来也沉稳安静了许多。只一双杏眼,还似少年时的波光粼粼。
那双眼睛与记忆里泛黄的影像重叠交织,还有他的声音。
陆离已有十年没有听过他的声音。
“陆离同学,你这么多要求,学宁采臣买个背篓算了,我就坐背篓上,肯定贴不着你。”
“陆离,你又热心又善良又体贴又温柔又细心,我怎么感谢你,以身相许好不好?”
“陆离,你理我一下啊。”
“陆离……”
鼻子突然一阵泛酸,眼泪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涌了出来。
“哥哥,你们认识?”小卫见到眼前的陌生男人突然失控的模样。
陆离把情绪憋在眼眶里,不让它流下来,心脏缩成一团,忐忑地等着方裕宁的回答。
其实他并不确定,方裕宁是否还记得他。
方裕宁从不缺朋友,到哪都是孩子王;
方裕宁没心没肺,所有事只分“好玩”和“不好玩”;
方裕宁连喜欢一个人都能当赌气,满嘴跑火车,真话没几句。
方裕宁……
就是这么一个人,让他魂牵梦绕了十余年。
方裕宁语气很平静,“嗯,这是哥哥的高中同学,你其实也该叫哥哥来着,干嘛叫人家叔叔?”
“高中同学”四个字寻常得刺耳,陆离缩成一团的心四分五裂,沉了下去。
“原来你也是十九中的啊,那你成绩应该很好咯?”小卫问。
陆离听“叔叔”俩字听得头大,不过转眼一想,自己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逼着一七八岁的小孩儿叫哥哥,未免太不要脸。
“不行,我们要在这等你家长,他们找不到你会着急的。”陆离道。
“等什么家长啊,我跟我哥一起出来的,你快带我去电玩城吧,等我哥发现就来不及了!”
“……”
陆离发现这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熊孩子,“为什么要躲着你哥哥,他不准你打游戏吗?”
陆离猜想这小孩儿的哥哥应该在15-20岁之间,不至于不体谅小孩儿贪玩的心思、
“我哥可没意思了,他什么都不爱玩,跟个闷葫芦似的,跟他在一起得闷死,不过我爸妈更没意思,相较而言,我还是勉为其难地选择我哥。”
“那你让我带你去,是觉得我比较有意思?”陆离笑道。
“那当然了,我这么看得起你,你可不要辜负我对你的期望。”小孩儿道。
“谢谢你的期望,”陆离站起来,“不过,我仍旧有义务将你交到你哥哥手上,你记得他电话号码吗?”
“不记得,”小孩儿见去电玩城的愿望落空,一张脸哭丧起来,“你不带我去算了,跟你玩还不如跟狗玩呢。”
小孩儿蹲下来,跟小博美大眼对小眼。
小博美知道刚刚伤了人家,还知道眼前这个人不能伤,便小心翼翼地挨过来,讨好地蹭他。
小孩儿高兴了,不再搭理陆离,专心和博美打发时间。
陆离将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认真地注意着四周。
等了十来分钟,依旧没有人来找。
陆离有些头疼,心想难道昨天捡了只狗,今天还要再捡个小孩儿?
他果然跟Y城有孽缘,十二年前是这样,现在依然是。
“小卫!”忽然一声焦急欣喜的呼声,从熙熙嚷嚷的人群中传过来。
小孩儿闻言回过头,“我在这儿!”他撒腿跑过去,扑到那人怀里。
那人站在夜幕下,身形颀长,戴着一顶绒线帽,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无端有种落寞之感。
陆离曾听人说,你越是经常梦到一个人,你就越会记不清他的样子。
渐渐的,你会忘记他的模样,忘记他的声音,只记得他一次次出现在梦里时,你心里的感觉。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梦里和他的场景千千万,醒来的感觉却千篇一律。
愿意付出一切,去换时间重来。
☆、 梦中未比丹青见
“哥哥,这是这位叔叔买给我的冰淇淋,你看。”小卫将吃了大半的冰淇淋举起来。
“真是谢谢你了。”方裕宁真诚道,淡淡的笑容一片柔软。
陆离手上连张方裕宁的相片都没有,那么多年的思念和怀念,念到后来,其实都已经不再记得他的样子。只记得他在自己的年少时光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印记到如今都还未褪色。
方裕宁微微低着头,半边脸陷在阴影里,陆离已经想不起方裕宁小时候具体长什么样,如今重逢也只能判定,方裕宁应该是长变了不少的,至少感觉上褪去了青涩,五官更为立体,整个人看起来也沉稳安静了许多。只一双杏眼,还似少年时的波光粼粼。
那双眼睛与记忆里泛黄的影像重叠交织,还有他的声音。
陆离已有十年没有听过他的声音。
“陆离同学,你这么多要求,学宁采臣买个背篓算了,我就坐背篓上,肯定贴不着你。”
“陆离,你又热心又善良又体贴又温柔又细心,我怎么感谢你,以身相许好不好?”
“陆离,你理我一下啊。”
“陆离……”
鼻子突然一阵泛酸,眼泪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涌了出来。
“哥哥,你们认识?”小卫见到眼前的陌生男人突然失控的模样。
陆离把情绪憋在眼眶里,不让它流下来,心脏缩成一团,忐忑地等着方裕宁的回答。
其实他并不确定,方裕宁是否还记得他。
方裕宁从不缺朋友,到哪都是孩子王;
方裕宁没心没肺,所有事只分“好玩”和“不好玩”;
方裕宁连喜欢一个人都能当赌气,满嘴跑火车,真话没几句。
方裕宁……
就是这么一个人,让他魂牵梦绕了十余年。
方裕宁语气很平静,“嗯,这是哥哥的高中同学,你其实也该叫哥哥来着,干嘛叫人家叔叔?”
“高中同学”四个字寻常得刺耳,陆离缩成一团的心四分五裂,沉了下去。
“原来你也是十九中的啊,那你成绩应该很好咯?”小卫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