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精_分卷阅读_9
  “让我们鼓掌欢迎新同学的到来。”
  同学们都很捧这个年轻漂亮女老师的场,于是在清脆的掌声里,红褐色教室门口慢慢走进来一个男孩子,男孩子和他们一样穿着黑白相间的崭新校服,干爽的发型下是顾即有过两面之缘的脸。
  继而是顾即熟悉的语调,和昨天下午他自报姓名的口气一般,客气有礼貌,“大家好,我是林景衡。”
  但接下来他又多了句,“双木林,景是风景的景,衡是权衡的衡,很高兴能认识大家。”
  顾即看着讲台上那个挺拔如小松柏的男孩子,不由得有点泄气——他昨天并没有这么详细的介绍,更没有说很高兴认识自己。
  又想,为什么偏偏要转来他们班读呢,他原先还以为能交到一个朋友,现在看来不过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是,林景衡目光扫射教室的时候,在看见他的时候顿了两秒,继而给了他一个浅浅的笑容。
  顾即那时候还看不出那个笑容的客气和疏离,他只知道林景衡非但没有假装不认识他,还确确实实是对自己想了,他瞬间又燃起了希望,林景衡和这里的同学都不一样,或许他真的能和自己成为朋友呢。
  云老师教过他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果他是真心想和林景衡做朋友,林景衡应该也愿意和他成为朋友吧。
  第7章 chapter7
  在顾即生活的小县城里,到处都是满街乱跑的调皮捣蛋鬼,很少有林景衡这样长相俊秀又谈吐得体的男孩子,是以,林景衡的到来就像是给三年二班丢了一颗小型□□,顿时令整个班级沸沸腾腾起来。
  就连只是初次见面的云老师对其也是青睐有加,给他安排的座位是课室里视野最佳的,顾即看着林景衡不急不躁的走到班长滕佳的座位旁,先是和滕佳道了声好,这才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顾即觉得林景衡肯定是从大城市来的孩子,言行举止都和他们不一般,就连平时总是低着头佯装看书的夏夏此时都忍不住抬头看向林景衡,顾即甚至在夏夏脸上看见不知道是因为热的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而生出的两朵红云。
  林景衡无疑是受欢迎的,下课的时候,同学们都对这个新伙伴表示热烈的欢迎,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问他是哪里人,为什么从来没有见过他,又为什么要转来这个学校。
  在课室的一片嘈杂声中,顾即不敢凑过去人堆里,竖着耳朵才听见林景衡耐心的回答一个个问题——原来他的爸爸是教师,被调职到这个学校来教书,是以全家都搬迁到这个小县城。
  顾即脑海立即浮现那个带着金丝眼睛斯斯文文的男人,形象倒是很有读书人的味道,和他说话的时候慢条斯理的,令人感觉很舒服。
  哪个班被林叔叔带到,肯定很有福气。
  他为自己是第一个见到林家三口的人而暗自窃喜。
  一整天,三年二班小同学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了林景衡身上,就连小霸王甘小雨都亲口表示自己要罩着这个转学生,这可是难得的事情,能让全班最调皮捣蛋的甘小雨都喜欢的人,顾即掰着手指头都数不出三个来。
  很快就到了放学,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回家,林景衡再受欢迎,但班里已经形成了小集体,一时半会也融不进一个小团队,现在他像是落了单,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出教室门口。
  于是同样孤零零的顾即瞅准机会,一拉书包就跟了上去。
  可能林景衡发育好,两条腿长得长,顾即追出去的时候林景衡已经甩他一大截,不得已他只得追着林景衡的背影跑了一会,快到校门口的时候,终于只有几步之隔。
  顾即眉开眼笑的跑上去,声音很脆的喊了声,“林景衡。”
  林景衡脚步一顿,转过头来看他,末了,依旧是那种客客气气的神情和语气,“顾即,有事吗?”
  顾即为他记住了自己的名字而感到开心,他扯了扯书包带子,发现带子已经磨破了皮,不好意思的拍拍,假装随意道,“我们是邻居,要不以后我们一起回家吧。”
  他的口气很轻松,但只有顾即听到自己心脏噗通噗通的声音,被拒绝过太多次的他,现在还是隐隐希望林景衡能接受他的提议。
  林景衡像是思考了几秒,末了道,“行。”
  这个字像是给了顾即一颗定心丸似的,他猛烈跳动的心顿时安定下来,眉眼都明朗起来,这让他原先就眉清目秀的脸庞显得更加稚气,像个刚上小学的一年生。
  林景衡答应顾即和他一起回家,但一路上几乎都是顾即在说话,他说一句,林景衡就嗯一声,从不多说,于是顾即像是要把这些年堆积在心里的话一股脑吐露给这个新朋友,讲起话来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滔滔不绝。
  “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这里的地区我都很熟悉,你要是有不懂的,随时可以问我。”
  “学校门口左边的肥哥烧烤是所有小吃摊最好吃的,你有时间可以去试试看。”
  “我们小区门外还有一颗老槐树,我妈妈说那棵老槐树有五百年历史,很大很大,待会回去就可以看见了。”
  他兀自兴奋的说着,抬起头看见林景衡目不斜视的往前走,看不出他有没有在听自己讲话,顾即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声音慢慢弱了下来,直到完全没有声音,只是垂着头跟在林景衡身边,偶尔抬头看一下。
  林景衡像个小大人,身板挺得很直,走路的时候端端正正的,顾即看了看自己,校服有些旧了,路线也是歪的,不禁惭愧起来。
  都是一个班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林景衡不说话,顾即就只好也沉默着,快到红秀路,顾即才又开口,“到了。”
  小区门口就是老槐树,此时夏日的天空正烧成火红色,郁郁葱葱的槐树被染成金黄色,树影斑驳之间,几只归家的小鸟叽叽喳喳的又落了巢。
  顾即望着这棵参天大树,一时间顿住了脚步,等回过神来,林景衡已经走出几步了,他只得连忙跟上去。
  2栋楼和3栋楼只隔了一条街道,2栋楼在前,顾即先到的家,他有点局促,不知道该怎么和不爱说话的林景衡道别。
  林景衡显得比他要自在得多,看着他说,“明天见。”
  顾即愣了下,随即向林景衡用力的挥手,笑得灿烂,印象中他以后很久没有这么开心的笑了,“明天见。”
  然后一步三回头噔噔噔的跑进楼房里,笑得停不下来,他为自己有一个可以同行的人而愉悦,也因为林景衡说的明天见这三个字而欣喜若狂。
  太久没有人和他做朋友,他都不知道有一个人结伴是什么感觉。
  他跑上三楼,路过一个垃圾桶还顺手将地上的一个塑料瓶子丢了进去,直到家门口还是笑着的,但是目光在触及没有锁的家门,笑容却慢慢消退了下来。
  毫无疑问,男人在家,这件事当场给他泼了桶冷水,他突然有点后怕起来,林景衡肯和他做朋友,是不知道他家里的情况,要是林景衡知道了呢?
  他垂头丧气慢慢的走进家门,穿着泛黄工字背心,蓬头垢面胡须拉渣的男人不知道在屋子里翻箱倒柜什么,见他进来,斥道,“怎么这么晚?”
  顾即抿了抿嘴,“老师留堂了。”
  “看见我的打火机没?”男人嘴里骂骂咧咧,自言自语,“妈的,放哪里去了?”
  顾即目光慢慢放到早就不能看的电视剧下面的柜子里,他知道打火机就在里面,可他只是跑着进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关上,什么都没有说。
  他讨厌男人吸烟,讨厌满屋子都是烟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