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侍卫,本宫包了_分卷阅读_136
  他身子一怔,面上闪过一丝窘迫,“我……身上脏,尚未清洗,怕……”
  “没什么好怕的。”她一甩手,眸光从他脏兮兮的身上一扫,好像确实很脏,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沐浴了。
  想来也是奇怪,寻常哪怕一点点污渍她都拧着眉头,一脸嫌弃,可是面前的这位少年,她却生不出一丝丝反感厌恶的情绪来,瞧见他这番模样,她想到在她未找到他之前,他还不知道过了多少苦日子,吃了多少苦,饿了多少天,被人欺负了多久……他身上这般,定然是穷困潦倒了很久才会导致的。
  一想到这里,她心里就觉得难受,若是她能够早点遇到他该多好,这样,他就能少受些折磨,“小哥哥,你不要有那些想法,我一点都不嫌弃你,你先别急,等到了下一个城镇,寻个客栈住下,就可以清洗了。”
  他低低地应了一声。
  “你还没告诉我呢,你认识字吗?”
  秦默摇了摇头,低声道:“我不知道自己可曾念过。”
  手头正好有书册,她拿起递给他,指着书上的内容,“若是会,念给我听听。”
  他拿过书卷,看了一眼,没有任何停顿地读了下来,咬字清晰,甚至流畅,看来不仅认识字,学问也不错,她眼眸微微闪动,又追问了他很多,从论语考到诗经,再从鬼谷子谈到中庸,不管是什么问题,他都能背诵下来,回答得也是条理清晰,思维敏捷,颇有见解。
  这倒是件稀罕事。
  不记得自己姓名,年龄,家住何处,去能够记得学过的东西,觉得书卷上的内容,也记得自己在何处,她问了他很多日常问题,他都能回答上来,也就是说,他是受了什么刺激,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但是生活自理上面的全然都记得。
  她对他的兴趣更浓厚了,只觉得他身上定然是发生了了不得的大事,到底是怎样的刺激能让人忘记最主要的东西?
  他看上去不过十来岁,却知识渊博,才华远胜于她,虽然闷声闷气,却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领悟,他就像是一个谜团,乍一看,觉得这谜团甚是简单,不过尔尔,可是走近却发现,若要解开还需花费一番功夫,就在你以为自己快要解开之时,层层的迷雾将你困住,让你瞧不清他究竟是怎样的。
  越走近,对他的兴趣越浓,越想了解,就越看不清,越看不清,就越想走近……
  就这样,她拐了一只小秦默在身边。
  她当时被父皇惯坏了,做事情随心所欲,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也不管是否合乎世俗礼节,只考虑两点:一是这件事情是否顺自己心意;二是此事是否对自己有利。
  她瞧遍了京中贵门子弟,在心中一一比较了一番,未能找出喜欢的人,稍微有些兴趣,看上眼的唯有左相家的嫡长孙苏安然,可那点兴致也只是因着他身上的气质甚是温润俊朗罢了,对他相貌具体如何,性情如何并不清楚。
  可惜她还未深入了解,这个短命鬼就已经魂归西天。
  她无奈之下,便将主意打到了京城外的男儿身上。
  彼时,她心高气傲,又有些倔强和固执,年龄虽小,脾气和心境却不小。
  关于日后,她很早就开始为自己做打算。
  虽说她是公主,不喜欢驸马也可以养几只面首在后院消遣消遣,左右她身份尊贵,荒诞些也无人敢说什么,可终究,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戏文里的情情爱爱,生死相随,她瞧着甚是有趣,也想尝尝那相思究竟是何物,竟能让人那般的着迷,忘却自我。
  便想着与其等着几年之后父皇下旨为她赐婚,让她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过一辈子,倒不如她现在自己就挑选一个看对眼的人。
  将他养在身边,好生□□几年,□□成自己喜欢的模样,日后正好招为驸马,这样就算是日后不喜欢了,自己也不会有怨言,毕竟人是自己亲自□□出来的,不喜欢,也只能认了……这样,岂不是两全其美,既省去了嫁给不爱之人的困扰,也打发了闲暇时光。
  这主意,确实妙哉!
  她做事情雷厉风行惯了,既然下定决心要自己养个看得顺眼的男子做夫君,这厢瞧中了秦默,颇合心意,当即立断,将他诓骗到手,从此走在培养未来夫君的道路上,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