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点都不喜欢男主[快穿]_分卷阅读_114
  林夕一笑,没再继续作,答应道:“好啊,不过以后敢欺负我,哼哼,我觉得我们需要再离一次婚。”
  周郁幸福爆棚,兴奋地飞速拉过林夕的手,给他戴上戒指。这一次,他们是真结婚了。真的,不能说离就离的。
  餐厅的服务生狠狠吃了把狗粮,私下里都讨论着,这周总真是好男人,结婚三年从未传出出轨绯闻,结婚纪念日还搞再次求婚。这要过段时间再重新举办婚礼,那T市多少单身狗要受到迫害。
  也有人说,这做表面功夫自然是这样的,人家企业家嘛要维护公众形象的。谁知道背地里和自己媳妇有没有什么各过各的契约。
  更多人说不像啊,但谁也说不好,只能说婚姻这东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结果没过多久,T市的周大总裁真的再次举办了婚礼,让T市多少单身狗已婚族受到会心一击。人家婚礼都能举办两次,你能说什么?你敢说什么?对了,还有第二次蜜月。
  多少人感叹,自己要有个这样的伴侣,真是夫复何求。
  一晃又过去了许多年,在周郁求婚那天进度条窜升了五,在他们新婚之夜两人发生关系后,进度条又持续上升,最终停在九十九再没动过。
  林夕一直想知道,周郁对他们的感情还有哪里有疑惑,但几年了也没个答案。这年,林夕已经三十一岁,算一算日子,除过开始那三年,他和周郁已经结婚十年了。哦,对了,周郁也已经四十一了。
  和周郁在二十八岁相遇,那时候他就像个小老头,明明是那么年轻的年纪却跟四十岁没什么区别。但是三十岁后却越活越回去了,这几年林夕越不想动,就越被周郁拉着出去旅游,要不就是打拳击。他也没发现,周郁什么时候身体素质那么好了,在床上也是突飞猛进。
  走在海底隧道,看着鱼儿自由地游着,周郁在一旁盯着林夕的脸,感受着安静的气氛。
  周郁突然说:“林夕,我爱你。”他恍惚记忆,结婚十三年,他竟第一次对林夕说这句话,内心愧疚不已。如果一人,你愿以一生相伴,那不是为了爱情又为了什么?
  林夕突然转过头,幸福地笑起来,周郁慢慢低下头亲吻着自己的爱人。同一时间,进度条也升到了一百。机械的通知声在林夕脑海响起,他抱紧了准备分开的周郁,加深了这个吻,与他紧紧拥抱在一起。
  这一世就这样简简单单的结束了,好像拖了很久又有些猝不及防。
  林夕安详地闭上眼睛,听着机械的倒数声结束,等待熟悉的刺痛传来。过了一会儿,熟悉的冰凉手指按摩着太阳穴,刺痛渐渐减轻,林夕猛地睁开了眼。
  编辑菊苣正躺在旁边帮他按摩,熟悉的床,熟悉的卧室,熟悉的阳光。
  他回到现实世界了?对,故事应该结束了,他应该能回来了才对。不过编辑穿的这衣服有点怪啊,和平时都不一样。
  抓起自己的手机,作者号登陆不上去,接着搜索——无此作者?再搜索——无此文章?
  林夕的头更疼了。
  ☆、晋江独家发表(捉虫)
  他回到现实了?
  恩, 人物、场景,怎么看都是回到了现实。
  卧室还是那个卧室,晋江还是那个晋江,世界还是那个世界。他连续搜索了几个新闻,都发现与现实世界一模一样,唯独他,还有他家编辑菊苣。
  晋江再没有一个叫林夕的作者, 他的作品更无从说起,也再没有一个名字是狐颜的编辑。
  所以,这根本不是现实世界, 那又是哪个世界呢?他又是谁?
  “怎么了,还不舒服吗?”伪编辑菊苣开口。
  林夕心里生怕露馅,摇了摇头表示已经好了,然后躺在那里等待对方下一步举动。
  那人一听他没事, 立马松了口气,翻身下床在外面捯饬了好一阵, 然后喊他吃饭。他随便拉了件衣服穿上,也没时间思考为毛他裸着睡觉,只是腰部和大腿酸得让他心情瞬间就不美丽了。
  早饭是简单的白粥配一杯酸奶,他内心吐槽着这搭配却没敢说什么, 这万一是原主的爱好,他就露馅了。
  对面的人非常奇怪,吃饭吃着吃着脸都红了,他看过去那人眼神躲避, 搞得他满腹疑问。
  突然,手机铃声响起。
  这就很尴尬了,这到底是他的电话还是对面这个大兄弟的。
  “不接吗?”伪编辑菊苣奇怪地问道。
  林夕演技立马上线,没有一点儿不自然,转身进屋拿起手机接电话。
  “大哥,你到底在哪?你有没有搞错,能不能看看几点了几点了?一会儿有比赛你不要告诉我又忘了,你有了秦奕乐不思蜀了吗?拜托,那是今天敌人的队长好吗?您可长点心吧?别这么被美男计给搞死了好吗?天呐,我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啊。”
  对面语速飞快,倒豆子似的一刻没停说了那么长一串话,林夕听到一半就开始担心对方别一口气上不来厥过去了。
  “咳咳,说重点。”林夕说。
  对面停顿了一秒钟,继而大吼:“你居然有脸问我重点?啊啊啊啊啊,放开我我要杀人。”
  电话那边一阵兵荒马乱,然后换了个声音:“林哥,你现在快来俱乐部,不然时间真来不及了。”
  林夕看着已经挂断的电话无语凝噎,他完全不知道他们什么意思啊。
  伪编辑菊苣靠在门边,有点小得意的看着林夕道:“他们来电话了?让我猜猜,一定又贬了我一通,骂我拐了他们的队长是吧?”秦奕耸肩,“我可真冤,明明是他们队长拐了我,不过为媳妇背黑锅荣幸之至。”
  林夕头疼地捏了捏鼻梁,这人就是秦奕?让他想想,敌方队伍的队长,比赛,俱乐部。
  琢磨着意思,林夕抬头道:“马上比赛了,我们快走吧。”
  秦奕一派轻松,一点儿着急的意思都没有,“还早啦,走,先把早餐吃完。”
  林夕着急地吃完早餐,两人一同出了门,对比自己和秦奕的状态,林夕觉得今天的比赛结局堪忧啊,而且他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比什么。
  两人要去不同的俱乐部,方向相反,林夕拒绝了秦奕要送他的请求,招手打车就跳了上去,让司机快走。留下一脸莫名其妙地秦奕,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脸红一笑,心说媳妇这是害羞了呢。嘻嘻嘻。
  林夕拿着手机,飞快的输入自己的名字,出来的人实在太多。无奈,他又搜索秦奕的名字,这次出来的人不多,不过一会儿他便锁定了任务。
  秦奕,22岁,大秦帝国战队队长。林夕看着履历似的人物介绍,感叹其传奇的职业经历,但是却对进入职业圈前这人被称为恶人谷谷主更感兴趣。
  有了目的,再找出自己的就容易很多,林夕,22岁,浩气盟战队队长。这取名字的人,还真是……偷懒No.1呢。
  迅速看了自己的信息,给漫无目的的司机师傅报了地址。还好是他熟悉的这款游戏,剑侠江湖,不过他是浩气盟盟主是个什么梗?而且当初在网游界的时候,他和秦奕就是最佳CP?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