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点喜欢 第8节
  林语:(⊙o⊙)…??
  “不记得了?”沈之初见她一副完全没印象的表情,脸色终于有些松动,隐隐含着一点怒气,“看来你是没少管别的男人要过电话号码。”
  她什么时候管别人要过电话号码了,因为从前出现过那种她随口跟个眼熟的同学说了句“早上好”,结果对方疯了一样到处宣扬说她是他女朋友的事情,一般情况下她对可能会引发误会的举动躲都来不及躲,怎么可能主动去问别人要电话,那不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她长这么大,也就有那么一次……
  等等,林语猛地睁大了眼睛,捂住嘴下意识地朝后挪了挪,“该、该不会是……你说我先惹得你,该不会是在荻大吧?”
  微凉的视线扫过她的脸:“你说呢?”
  林语手一抖,几次差点被挤出来的热可可终于如愿以偿地洒了出来。
  说要电话号码,她还真就要过那么一次。
  那时候她还在大三,正是专业课上的差不多、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张狂年纪。有一次她逃了课去参加社团的活动,忘了谁带了块餐布,一大群人就热热闹闹地在湖边的草坪上坐了下来,头顶是枝叶茂盛的树荫,不远处是波光粼粼的湖面,清风徐来十分惬意,大家一开始还玩些敲七、你画我猜的游戏,到后来情绪都高涨起来了,也不知道是谁提的建议,就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林语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运气就那么不好,转酒瓶的时候十次里面有八次是她,偏偏她没谈过恋爱,最叫人好奇的感情史完全是一张白纸,大家问了几次就不知道问什么好了,吵着闹着非要她强制性地选择大冒险。
  那时候她已经大三眼看着快退社团了,一起在的不少小孩都是她当初一手从“百团大战”里拉进去的,感情也都不错,几个大一的小孩儿一撒娇,林语招架不住,只好艰难地选择了同意。
  她本来湖边人迹罕至,说是大冒险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哪知道一帮人正起哄叫她去管第一个路过的人要电话号码,不远处的林荫小道上就迎面走过来一个人。
  看着年纪不大,直接可以排除不是教职工,白t恤蓝色牛仔裤,头发黑亮,球鞋雪白,脸上戴着一副遮住半张脸的墨镜,两只手插着口袋顶悠闲的样子,就是周身的气质有些清冷,好像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搭讪的人。
  大家一看到这人瞬间都炸了,一个比一个亢奋,非要林语去管他要电话号码。林语虽然也觉得有点难度很有可能会出丑,但架不住情绪高涨的一群人,加上自己马上就要退社团了,差不多也是最后一次参加团建,索性就豁出去了,站起身拍拍裤子上的草叶,袖子一挽就朝林荫小路走去。
  虽然做好了心理建设,但走到那人面前的时候对方周身“生人勿进”的冷冽气质还是有些太浓烈了些,林语有点怂,咳嗽了一声,电光石火间想到了一个搭讪的借口,也没细想,就直接脱口而出了。
  “咳,那个,同学请问现在几点了?”
  林语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应该是不会被拒绝回答的,果不其然对方真的停下了脚步,虽然隔着墨镜,但也感觉得到他审视的目光。
  沉默了大概有半分钟的时间,就在林语以为自己可能要凉了的时候,那人漠然地开了口,“你不是有手表么?”
  林语:……
  千算万算,就是没想起来,她刚刚撸胳膊挽袖子,正好把手腕上那块明晃晃的swatch亮了个正着。
  林语噎了一下,淡定地辩解道:“对,我的手表好像不太准,所以问问你。”
  这解释勉强说得过去,对方很轻地、几乎是不易察觉地将唇角弯起了一点漂亮的弧度,伸手掏出了手机看了一眼,然后凉凉地说道:“下午一点四十二分。”
  林语镇定地点了点头,回了声“谢谢”,咳嗽了一声,又说道:“你人真善良,方便留一个电话号码吗?”
  这其中的逻辑其实林语自己都搞不懂,但提要求么,重要的不是逻辑通顺,重要的是口气一定要坚定,坚定到对方都忽略了其中的毫无关联,只思考后半截的问题要不要答应。
  林语说完话就坚定地将那人望着,好像改天要联系他拯救地球。
  那人隔着墨镜很安静地看了她一会儿,最终不知道是被她坚定的眼神打败了,还是在被她纠缠和赶快摆脱眼前的境况间做出了判断,顿了顿,反问了她一句,“你会打给我吗?”
  林语更加坚定地点了点头,“改天请你吃饭。”
  那人才终于有些松动,轻笑了一声,朝她伸出手,“手机拿过来。”
  完全就是硬着头皮瞎猫碰死耗子的林语没想到对方居然真的这么痛快地答应了,还愣了一下,才忙不迭地掏出了自己的手机递过去,也不知道他低头摁了些什么,捣鼓了一阵子才把手机还给她,下巴敛成漂亮的弧线,节骨分明的修长大手重新揣回兜里,淡淡地说道:“大冒险是吧?拿回去给他们看吧。”
  原来是已经识破了。
  林语有点尴尬,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树底下那一拨人脖子都伸得老长,要不是互相摁着估计都要冲过来看了,顿时觉得有点心累,叹了一口气,转回头朝那人笑了笑,感谢道:“那多谢你的帮忙了,你真是个好人!”
  对方没说话,只是朝她颔了颔首,迈开步子就继续往前走了。
  林语完成了任务,长舒了一口气,转身也离开了林荫小路朝回走,刚迈出两步,又被那人叫住了。
  “你真的会打电话给我吗?”
  林语迟疑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
  她清楚地记得那个带墨镜的人问了她两遍这个问题,还天真地以为对方真的留了自己的电话,可哪知道拿回去摁亮手机屏朝大家一展示,才后悔自己没有提前检查一下那人打了什么。
  手机显示屏上开着的并不是通讯录而是备忘录,那上边也不是电话号码,而是一行字:
  “想知道我的电话?想得美。”
  第13章 不如以身相许吧……
  本来伸长着脖子叽叽喳喳看热闹的众人看到这一行字瞬间都愣住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短暂的安静过后,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林语千算万算也没想到,在即将告别社团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她会因为一个路上碰到的陌生人把自己“高冷学姐”的脸面丢尽。
  那天最终是以怎么样的心情结束团建活动的,林语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后来她对自己甚至没有检查一下对方打了什么字的行为后悔了好几天。虽然当天大家笑得东倒西歪,发誓绝对对这件事守口如瓶,但“林语管别人要电话号码被拒绝了”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了整个院系,等传了一圈再传回来到林语耳朵里的时候,事情已经演变成了“外语系的那个林语在路边深情表白被拒绝了,好多人都看见了”。
  她当时多多少少也算半个风云人物,这种目击者纷纷讳莫如深的传言一旦流行起来就如星星之火,很快形成了燎原之势,甚至就连自诩非常了解她的几个室友都对她到底有没有心上人表示了疑问。
  林语自觉百口莫辩,索性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偶尔碰到有人旁敲侧击地询问她,也一并省事地以“不太想聊这个”的回答搪塞过去了。
  她表白被拒的事情闹得那叫一个沸沸扬扬,林语佛系惯了,也没什么大碍,那天那个戴着墨镜叫她“想得美”的人也像凭空消失了一般,再也没碰见过。林语后来都快以为那是她在做梦了,时间久了就忘到了脑后,哪知道隔世经年,沈之初居然还好意思冒出来认领身份。
  诚然当初是她先惹得沈之初,可他不是当时就看出来自己是在玩大冒险了吗,都让她一朝沦为全系笑柄了,自己居然还好意思提?
  林语揉了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抬眸去看他,“沈之初,你不觉得我不记得这件事对你来说会比较好一点吗?”
  坐在侧颜完美的那人仿佛完全没有和她在同一频道上,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侧头看了她一眼,唇边泛着凉凉的笑意,“您可真是贵人多忘事。”
  这都多久以前的事了,这能怨她吗?林语抿了抿唇,把垂在眼侧的碎发撩回到耳后,辩解地振振有词,“这都多久的事了,您老人家还记得这么牢,记忆力也是优秀极了。再说你那个时候……和现在差得也有点多吧?”
  虽然时间过去很久了,但经过沈之初这么一提醒,她还隐约能记起那人墨镜后有若实质的冷冷目光和周身凛冽的气场,那人分明就是生人勿进的模样,看样子也沉默寡言,就算她那时候看清楚他长得什么样子了,估计也很难和眼前这个散漫地舒展着长腿坐在她身边的人联系到一起吧?
  没等沈之初说话,她又急急地补了一句:“而且你那时候还带着墨镜!这谁认得出?”
  他到底有什么好怨念的,她没找他算账就该躲起来偷着乐了好不好。
  然而沈之初好像并没有听进去,只是撇过头去轻笑了一声,仿佛是在自嘲,再转回头来,晨星一样明亮的漂亮眼睛眸色微沉。
  “你那时候说,会给我打电话。”音色微冷,稍稍染着一丝幽怨。
  林语仿佛听到了一个惊天大笑话,就看着沈之初在她眼前胡说八道。
  这个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不是说想知道他的电话号码是想得美吗?她想的一点都不美,上哪去凭空捏造出一个电话号码来打给他?(坦率讲就算是沈之初那时候给她留了电话她也不会打的好吧?难不成他还真以为她会请他吃饭吗?)
  好像怕她没听见一眼,英俊的男人又逐字逐句地重复了一遍:“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
  林语:……
  所以说他这个人的因果律是长反了吗?
  林语:“朋友,想给你打电话的话,首先我要有你的电话号码。你记我记得这么清楚,该不会忘记自己在我的手机备忘录上写的是什么吧?”
  他都让她想得美了,还指着她打什么电话?
  “当然记得。”沈之初丝毫没有身为一个叫她丢尽脸面的始作俑者的自觉,回答得理直气壮,语气比她那时候还要坚定不移,“昨天你问我你手机里的号码是不是我存的,我就已经回答了,是我存的。”
  林语怔了一下眨了眨长睫,有点不敢置信,“你是说三四年前我跟你要电话的时候,你真的留了电话?”
  沈之初回答得十分坦然:“当然。”
  林语:……
  “所以说,你先乖乖听话地在我手机通讯录里存了你的电话号码,然后又给那时候坐在树荫底下看热闹的其他人留了条‘想得美’的留言,最后一直在默默地等我给你打电话请你吃饭?”
  坐在一旁的男人抬手摸了摸鼻尖,好像终于意识到这操作的漏洞,相处这么久难得第一次露出了一丝丝的局促,“大体上就是这么回事。”
  林语哑然失笑。
  那可真是为难他了,要不是她一直没换过手机号,每次换手机都直接导入通讯录,今天还空口无凭死无对证了。给其他人留言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操作,在这种操作之下,换做是谁也不会想到自己手机里真的存了一个陌生人的号码吧。
  身旁的出色男人却很快就从那微小的困窘中摆脱了出来,朝她微微一笑,振振有词地说道:“你还说改天请我吃饭,然而并没有。”
  所以这就是他在亿嘉楼下开车堵她然后讹了她一顿饭的理由?
  林语被他这跨越了好几年的思维所折服,真心实意地没想到只手遮天的沈氏集团的二公子,居然会对一顿随口应下的请客有如此深的执念,真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真想切开沈之初的脑子看看,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他这么多年来对一个完全不愉快的搭讪念念不忘。
  林语一时无言以对,想了想,索性岔开了话题,“你是哪个系的?”
  如果是沈之初这样外形出色、家世背景又深厚的人,四届之内她没理由没有听过,毕竟乐以阳曾经闲来无事把学校bbs里关于学校风云人物拉郎配的帖子在寝室里绘声绘色地念过,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人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一直有传说的林语。她还曾深深折服于广大学生群众的脑洞,无论男女、男男、还是女女,只要是有人提名,都能被大家攒成一对cp。
  “我不是荻大的。”沈之初却给了她一个情理之中的答案,“那天我是去找人。”
  这就难怪了,她就说后来事情被传得那么离谱这人怎么都没动静,记得这么牢,居然没直接杀过来找她要饭,原来根本不是她们学校的人。
  林语点点头“哦”了一声,沉默了片刻,决定放弃和他在八百年前的旧事上纠缠的想法,岔开话题认认真真地说道:“谢谢你。”
  大约是感谢来得太突兀,沈之初微怔了一下,扬了扬长眉,侧过头来看她,“谢什么?”
  “谢谢你当初真的给了我电话号码,谢谢你因为我和丁堰动手,也谢谢你替我找了医生。”
  她们本来没什么交集,就算有,也不过是萍水相逢打了一个照面。这世上能有多少人会真的傻傻地等一个陌生人的电话,会时隔多年以后因为一个名字而大打出手呢?她又没有救过他的命。
  林语是非常真诚地望着他说出这句话来的,但沈之初显然并没打算配合她走煽情路线,听她一字一句地说完,就笑了,眉宇间一如既往地染着几分戏谑,音质清湛,说出来的话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他说:“怎么谢?”
  林语:……
  谢谢就是谢谢,她是真心实意地道谢,也把这份感谢牢牢地记在心里了,还要怎么谢?难道要改天给他公司送面锦旗或者订一束鲜花?
  林语觉得自己要稳定住思维不能被他带偏,眨了眨眼睛,认真地回答道:“以后若是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只要我能,一定尽力。”
  男人闻言轻笑了一声,仿佛并没有把她认真的承诺放在心上,稍有散漫地朝后倚过去,展开长臂搭在了医院长椅的扶手上,垂眸看她,长睫浓密而整齐,“我能有什么需要你帮忙的地方,不如以身相许吧。”
  林语:……
  算了,她就知道从沈之初嘴里说不出什么好话。他如果不是现在这个性格,哪怕是换成当年在林荫路上搭讪时那个清冷寡言的模样,就凭他出色的外貌和之前在酒吧的正义感,她对他一定会多一点喜欢的。
  沈之初好像很喜欢看她无疑凝噎的模样,曲起搭在长椅上的手臂撑住下巴看了她一会儿,才站起身,抽出她手上的一叠病历片子朝前走去。
  “行了,开个玩笑而已。这点小事有什么好感谢的,你欠我的多了,这辈子还长着呢,有你慢慢还的时候。”
  第14章 是和她混熟了吗……
  隔天是周末,荻市难得的大晴天,戚萱忽然发微信过来说想见见林语,后者当时正在店里,索性就直接将她约到了新开没多久的咖啡厅。
  店址位于荻大不远的一条商业街上,附近又有一个附中,来往的不少都是学生,林语坐在靠窗的位置撑着下巴看邻桌一对埋头写作业的小情侣,看到他们差不多写完一张文综卷子的时候,戚萱推门走进了咖啡店。
  “啧,你怎么保养的这么好。”戚萱一坐下来就发出了感慨,大有一副白驹过隙时不我待的模样,抬指手动拉了拉自己的眼角,叹了一口气,“明明比我还大几届,怎么你一声不吭地坐在这儿就青春靓丽的跟个学生似的,我却沧桑成老阿姨了。”
  林语坐在对面裹了裹身上的薄披肩,朝戚萱弯着眼睛笑了笑,权当她嘴甜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