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文男主是我爸_分卷阅读_37
更何况,时至今时今日,他虽然没有陆家根基深,可真要拼起来,他也不一定是输的那一方。
假如那一天陆行森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想要对付他,也得考虑沈清若吧。
洛天远将沈清若安排到笑颜时装来,是有私心的,他的确是想帮帮这对母子俩,但同时也想让她留在自己的公司,成为他信任的员工,哪一天陆行森真的发疯到智商全无,以沈清若的性格,也绝对不会任由陆行森来对付他。
宋前进叹了一口气:“但愿吧,不过也太大胆了,现在她在海外部任副主管,看你的意思也是想让她接手很重要的工作,那她以后就免不了要跟外面的人打交道,那不是更容易被发现吗?”
洛天远站起身来,走到窗户那里,沉吟道:“你以为生了孩子就只要让他吃饱穿暖吗,为人父母总是要为孩子考虑更多的。”
以前沈清若最在意的是陆行森,所以她会假死隐姓埋名过与从前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
现在沈清若最在意最重要的人是她儿子,所以她才会走出来,带她儿子看更广阔的天空。
说白了,那个男人对她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了。
宋前进嘿了一声:“我没当爹,不过你俩估计很有共同话题。”
两人从包厢出来,就正好碰上从首饰店回来的沈清若,三个人准备去笑颜时装总部看看。
洛天远跟沈清若现在名义上都是笑颜时装分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出现在总部也不会引起注意。
现如今笑颜时装在国内时装行业来说,算得上是领头羊了。在市中心独占一栋楼,从外观来看,十分气派,三人开车来到地下停车场,坐电梯直接来到高层,洛天远并不经常来这边,但总经理办公室依然为他留着。
宋前进知道现在沈清若也知道洛天远的真实情况,便没避讳她,“天远对颜这个字真是情有独钟,时装公司取名为笑颜,娱乐公司是致颜,房地产公司是开颜,前年搞了个百货公司又取名为欢颜。自己女儿还叫书颜。”
沈清若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其实他们都知道,是因为洛书颜的名字里有个颜字,洛天远才格外喜欢这个字,对于名下的公司产业取名都会带“颜”,可见女儿对他有多重要。
“话说天远,书颜的名字是谁取的?”宋前进对这个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洛天远表情僵硬了几秒:“……唔,算命的取的。”
宋前进:“……?”
洛天远只能无奈解释:“我一个远方亲戚是算命的,对这个有些兴趣,当时孩子出生后,亲戚正好来宁城办事,就顺道过来看看,名字是他取的。我爸妈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就直接在医院登记了出生证明,都没问过我。”
这也算是洛天远的一个遗憾。
他当时根本就没顾得上取名这回事,等回过神来时,就已经被告知怀中的小不点已经被取名为洛书颜了。
后来上户口时他想改名字,父母都不允许,说都已经喊习惯了,突然改名对孩子不好。
其实也就喊了几天。
他父母最看重的还是亲戚说的那一句“这个名字会给孩子带来好运,让她一生平安顺遂”。
老人家就喜欢听这种喜庆话,再加上名字又好听,说什么都不肯再给孙女改名。
正在三人说话时,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宋前进起身一边去开门一边说道:“应该是程萌,我昨天碰到她跟她说了你今天会来。”
沈清若下意识地站起身来,倒是洛天远仍然坐在办公椅上,脸上却已经带了温和的笑容看向门外。
沈清若现在既然是笑颜时装的员工,对程萌这个名字就不陌生。
程萌是笑颜时装的总设计师,可以这么说,笑颜时装有今天这样大的成就,程萌绝对算得上是大功臣。
更令沈清若意外的是,程萌的名气这样大,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她也没有跳槽的打算,她之前在分公司时就听员工们私底下讨论过,说有大老板花重金挖她,她都没心动。
程萌走了进来,她穿着剪裁得体又简单的套装,长相只能算得上是清秀。
当她走进办公室时,沈清若就为之前的问题找到了答案。
程萌深爱洛天远。
从她进门起,她的眼睛就全是他。
程萌跟洛天远汇报了工作以后,又道:“书颜就这两天要过生日了吧,可惜我明天就要去意大利,肯定是赶不回来了,我给她设计了两套衣服,已经让人做好了就放在前台,对了,”程萌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天鹅绒盒子,她笑了笑,“上次书颜知道我在设计大赛获了奖,还特意打电话恭喜我,除了奖杯以外,主办方还送了我一颗钻石,我不太爱珠宝首饰,就干脆送给她吧,小女孩应该会喜欢。”
洛天远知道程萌对女儿是真心实意的喜欢。
现在的程萌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家人逼着辍学的女孩了,她有名也有钱,对她来说,这一颗钻石就是她的心意。
洛天远很少会让女儿收别人的贵重物品,这一回却代替她收了,“我替书颜谢谢你。”
程萌笑,“她喜欢就好。”
有程萌那一颗钻石为礼物,沈清若都不知道自己送这礼物合不合适了。
她跟洛书颜住一间房,晚上洛书颜洗澡的时候,她从包里拿出那个发夹仔细端量,心里越发犹豫。
虽然她现在的工资不算低,可每个月要还房贷,还想着给儿子攒点钱,在经济上实在不算非常宽裕,今天在首饰店买的也是碎钻。
正在沈清若纠结的时候,洛书颜已经从浴室出来。
见她坐在一旁,洛书颜凑了过来,这就瞧见了她手里的发夹,不禁说道:“这个发夹好漂亮呀。”
沈清若侧过头来,可能是被洛书颜这话鼓励了,便笑道:“喜欢吗?本来想等你生日时送给你的,既然被你先看到了,那就提前送给你吧。”
洛书颜惊喜:“真的吗?”
她迫不及待地接过这个发夹,实在爱不释手,“沈姨,这个是钻吗?”
“恩,碎钻。”
洛书颜嘟囔着“那是不是很贵”,又说:“那这个珠子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呀。”
沈清若笑,“不值钱的。就是漂亮的珠子。”
洛书颜根本就不知道这是罕见的美乐珠,也没怀疑沈清若的话。
她太喜欢这个发夹了,这会儿也不管头发还是湿的,就别在头上,眼睛亮晶晶的,“沈姨,好不好看?”
沈清若的眼睛里是温柔的笑意,“我们书颜最好看了。”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这个发卡,沈清若也就放心了。
至于美乐珠的珍贵,她也没想那么多,看着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她都忍不住在想,如果她有更好的,她也是愿意给书颜。
——
陆行森是在港城一家酒店的餐厅见到叶如秋的。
叶如秋穿着一身素白的裙子,她有一头柔顺光滑的长发,笑起来时的样子格外的像沈沁。
也只是像。
陆行森不能否认,在来的路上,尽管大部分时候心情都是平静的,可偶尔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她的一颦一笑,他也忍不住心头发麻,甚至连说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
如今他已经不再年轻,离四十岁也不过是两三年的光阴。
他有时候也会在想,是不是正是因为他不再那样年轻,所以在看到她的照片时,心情也没有太大的波动?
直到看到叶如秋时,他才找到了一个答案。
就算很像,但也不是她。
陆行森慢条斯理地端起咖啡,恢复了以往的淡定从容,金丝框镜片泛着光,他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已经红了脸的女人,低声说:“叶小姐,不如我们来聊聊,是谁让你模仿我太太?”
——
叶如秋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是港城人,很小的时候家庭环境一般,父亲是医生,母亲是全职太太,本来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很温馨的,直到有一天父亲意外去世,她跟母亲从原来的家里搬出来,住进了公屋,母亲为了生活一连打好几份工。好在她也算争气,凭着自己的努力当了学校老师,一天下班后,有一个陌生男人找上她,要跟她谈一笔生意。
他说,她长得很像一个人,只要她好好学习那个人的行为习惯还有说话方式,只要她能成功地陪在一个男人身边,无论是一个月还是一年,都会给她丰厚的报酬。
不出意外地,她被打动了,从记事起家里就缺钱,尽管现在她开始工作了,可工资也只是勉强够她和妈妈的生活,有时候听着同事讨论购物那些事,她都插不上嘴。
只要她能令眼前这个男人心动,只要她能陪在他身边,她就能过上从前梦寐以求的生活。
更何况,这个男人还这样的英俊。
叶如秋听着他慵懒的嗓音,看着他沉静的面庞,心跳加速,却还是牢记别人交待她的,她抬起头来,面露迷茫,轻轻地摇了下头后又赶紧低下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陆行森的目光幽深,还真是费了心思。
行为上的确学到了精髓,只可惜对着这一张像她却又不是她的脸,他内心毫无波动。
要是还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他早就让这女人滚了。
失去沈沁的这十来年里,他学会了温柔,只是讽刺的是,他最想温柔以待的人已经不在身边。
“叶小姐,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我朋友与我母亲找上你的。叨扰你的生活,我很抱歉。”陆行森看向叶如秋,明明神情是温和的,可说出来的话却无端让人生寒,“只是他们可能忘记告诉你了,我生平最厌恶有人利用我太太做文章。”
叶如秋怔怔的看着陆行森,竟然不知道是坦白从宽好,还是抵死不认好。
陆行森的语气缓了缓:“叶小姐好好想,等聊完了以后我会让人送你回家。”
——
同一家酒店,套房里洛书颜跟沈宴正在看电视。
本来洛天远在港城星月湾也买了一套别墅,只不过来的时候太过匆忙,洛天远也忘记请钟点工阿姨去收拾,没收拾肯定是住不了人的,于是这两天就暂时在酒店将就一下。洛天远跟沈清若来港城,一是带两个孩子玩,二则是谈生意项目了,沈清若暂时充当洛天远的秘书,两人一大清早就出门了,出门前也没忘叮嘱俩小孩不要到处乱跑,中午会过来接他们出去吃饭。
这一次的旅程,预计是半个月左右,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慢慢玩,在洛天远的计划里,也是头几天将工作上的事情都处理好,之后几天再一心一意陪孩子玩。好在俩小孩也很懂事,就算在酒店呆着也不闹腾。
十二点刚过,套房里的座机就响了起来,沈宴离电话比较近,他起身拿起话筒喂了一声。
那头说话的人是沈清若:“儿子,我跟你洛叔叔还有宋叔叔估计十多分钟就到酒店门口,你跟书颜可以先下来。”
沈宴嗯了一声。
挂了电话后,对坐在沙发上的洛书颜说:“收拾一下,五分钟后我们下去等他们,他们十多分钟后就到酒店门口,接到我们就直接去吃饭。”
洛书颜坐直身体,手里还拿着苹果,诧异得瞪圆了眼睛,“这么快,那等我一下,我去换个衣服。”
沈宴看她:“没必要换衣服。”
洛书颜:“当然要换,我这个都是去年的款式了。来港城肯定要更洋气。”
说完她也不管沈宴是什么表情,直接起身拿起桌子上的房卡去了隔壁。
好在她这个人还有时间观念,很快地就换好了衣服。
洛书颜跟着沈宴走进电梯,美滋滋的看着电梯镜面壁里的自己。
都十一岁了,她比以前高了很多,也瘦了很多。
虽然这天气也很热,不过去的地方都有冷气,她很臭美,没有将头发扎起来,而是柔顺的披在肩头。
她除了皮肤白以外,头发也很好,听她奶奶说,她小时候头发就又黑又浓密,现在也一样,发际线生得很好。
今天的她穿的是时下流行的背带裤搭配简单的白色t恤,脚上是经典款的帆布鞋,俏皮又可爱。
假如那一天陆行森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想要对付他,也得考虑沈清若吧。
洛天远将沈清若安排到笑颜时装来,是有私心的,他的确是想帮帮这对母子俩,但同时也想让她留在自己的公司,成为他信任的员工,哪一天陆行森真的发疯到智商全无,以沈清若的性格,也绝对不会任由陆行森来对付他。
宋前进叹了一口气:“但愿吧,不过也太大胆了,现在她在海外部任副主管,看你的意思也是想让她接手很重要的工作,那她以后就免不了要跟外面的人打交道,那不是更容易被发现吗?”
洛天远站起身来,走到窗户那里,沉吟道:“你以为生了孩子就只要让他吃饱穿暖吗,为人父母总是要为孩子考虑更多的。”
以前沈清若最在意的是陆行森,所以她会假死隐姓埋名过与从前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
现在沈清若最在意最重要的人是她儿子,所以她才会走出来,带她儿子看更广阔的天空。
说白了,那个男人对她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了。
宋前进嘿了一声:“我没当爹,不过你俩估计很有共同话题。”
两人从包厢出来,就正好碰上从首饰店回来的沈清若,三个人准备去笑颜时装总部看看。
洛天远跟沈清若现在名义上都是笑颜时装分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出现在总部也不会引起注意。
现如今笑颜时装在国内时装行业来说,算得上是领头羊了。在市中心独占一栋楼,从外观来看,十分气派,三人开车来到地下停车场,坐电梯直接来到高层,洛天远并不经常来这边,但总经理办公室依然为他留着。
宋前进知道现在沈清若也知道洛天远的真实情况,便没避讳她,“天远对颜这个字真是情有独钟,时装公司取名为笑颜,娱乐公司是致颜,房地产公司是开颜,前年搞了个百货公司又取名为欢颜。自己女儿还叫书颜。”
沈清若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其实他们都知道,是因为洛书颜的名字里有个颜字,洛天远才格外喜欢这个字,对于名下的公司产业取名都会带“颜”,可见女儿对他有多重要。
“话说天远,书颜的名字是谁取的?”宋前进对这个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洛天远表情僵硬了几秒:“……唔,算命的取的。”
宋前进:“……?”
洛天远只能无奈解释:“我一个远方亲戚是算命的,对这个有些兴趣,当时孩子出生后,亲戚正好来宁城办事,就顺道过来看看,名字是他取的。我爸妈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就直接在医院登记了出生证明,都没问过我。”
这也算是洛天远的一个遗憾。
他当时根本就没顾得上取名这回事,等回过神来时,就已经被告知怀中的小不点已经被取名为洛书颜了。
后来上户口时他想改名字,父母都不允许,说都已经喊习惯了,突然改名对孩子不好。
其实也就喊了几天。
他父母最看重的还是亲戚说的那一句“这个名字会给孩子带来好运,让她一生平安顺遂”。
老人家就喜欢听这种喜庆话,再加上名字又好听,说什么都不肯再给孙女改名。
正在三人说话时,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宋前进起身一边去开门一边说道:“应该是程萌,我昨天碰到她跟她说了你今天会来。”
沈清若下意识地站起身来,倒是洛天远仍然坐在办公椅上,脸上却已经带了温和的笑容看向门外。
沈清若现在既然是笑颜时装的员工,对程萌这个名字就不陌生。
程萌是笑颜时装的总设计师,可以这么说,笑颜时装有今天这样大的成就,程萌绝对算得上是大功臣。
更令沈清若意外的是,程萌的名气这样大,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她也没有跳槽的打算,她之前在分公司时就听员工们私底下讨论过,说有大老板花重金挖她,她都没心动。
程萌走了进来,她穿着剪裁得体又简单的套装,长相只能算得上是清秀。
当她走进办公室时,沈清若就为之前的问题找到了答案。
程萌深爱洛天远。
从她进门起,她的眼睛就全是他。
程萌跟洛天远汇报了工作以后,又道:“书颜就这两天要过生日了吧,可惜我明天就要去意大利,肯定是赶不回来了,我给她设计了两套衣服,已经让人做好了就放在前台,对了,”程萌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天鹅绒盒子,她笑了笑,“上次书颜知道我在设计大赛获了奖,还特意打电话恭喜我,除了奖杯以外,主办方还送了我一颗钻石,我不太爱珠宝首饰,就干脆送给她吧,小女孩应该会喜欢。”
洛天远知道程萌对女儿是真心实意的喜欢。
现在的程萌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家人逼着辍学的女孩了,她有名也有钱,对她来说,这一颗钻石就是她的心意。
洛天远很少会让女儿收别人的贵重物品,这一回却代替她收了,“我替书颜谢谢你。”
程萌笑,“她喜欢就好。”
有程萌那一颗钻石为礼物,沈清若都不知道自己送这礼物合不合适了。
她跟洛书颜住一间房,晚上洛书颜洗澡的时候,她从包里拿出那个发夹仔细端量,心里越发犹豫。
虽然她现在的工资不算低,可每个月要还房贷,还想着给儿子攒点钱,在经济上实在不算非常宽裕,今天在首饰店买的也是碎钻。
正在沈清若纠结的时候,洛书颜已经从浴室出来。
见她坐在一旁,洛书颜凑了过来,这就瞧见了她手里的发夹,不禁说道:“这个发夹好漂亮呀。”
沈清若侧过头来,可能是被洛书颜这话鼓励了,便笑道:“喜欢吗?本来想等你生日时送给你的,既然被你先看到了,那就提前送给你吧。”
洛书颜惊喜:“真的吗?”
她迫不及待地接过这个发夹,实在爱不释手,“沈姨,这个是钻吗?”
“恩,碎钻。”
洛书颜嘟囔着“那是不是很贵”,又说:“那这个珠子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呀。”
沈清若笑,“不值钱的。就是漂亮的珠子。”
洛书颜根本就不知道这是罕见的美乐珠,也没怀疑沈清若的话。
她太喜欢这个发夹了,这会儿也不管头发还是湿的,就别在头上,眼睛亮晶晶的,“沈姨,好不好看?”
沈清若的眼睛里是温柔的笑意,“我们书颜最好看了。”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这个发卡,沈清若也就放心了。
至于美乐珠的珍贵,她也没想那么多,看着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她都忍不住在想,如果她有更好的,她也是愿意给书颜。
——
陆行森是在港城一家酒店的餐厅见到叶如秋的。
叶如秋穿着一身素白的裙子,她有一头柔顺光滑的长发,笑起来时的样子格外的像沈沁。
也只是像。
陆行森不能否认,在来的路上,尽管大部分时候心情都是平静的,可偶尔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她的一颦一笑,他也忍不住心头发麻,甚至连说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
如今他已经不再年轻,离四十岁也不过是两三年的光阴。
他有时候也会在想,是不是正是因为他不再那样年轻,所以在看到她的照片时,心情也没有太大的波动?
直到看到叶如秋时,他才找到了一个答案。
就算很像,但也不是她。
陆行森慢条斯理地端起咖啡,恢复了以往的淡定从容,金丝框镜片泛着光,他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已经红了脸的女人,低声说:“叶小姐,不如我们来聊聊,是谁让你模仿我太太?”
——
叶如秋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是港城人,很小的时候家庭环境一般,父亲是医生,母亲是全职太太,本来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很温馨的,直到有一天父亲意外去世,她跟母亲从原来的家里搬出来,住进了公屋,母亲为了生活一连打好几份工。好在她也算争气,凭着自己的努力当了学校老师,一天下班后,有一个陌生男人找上她,要跟她谈一笔生意。
他说,她长得很像一个人,只要她好好学习那个人的行为习惯还有说话方式,只要她能成功地陪在一个男人身边,无论是一个月还是一年,都会给她丰厚的报酬。
不出意外地,她被打动了,从记事起家里就缺钱,尽管现在她开始工作了,可工资也只是勉强够她和妈妈的生活,有时候听着同事讨论购物那些事,她都插不上嘴。
只要她能令眼前这个男人心动,只要她能陪在他身边,她就能过上从前梦寐以求的生活。
更何况,这个男人还这样的英俊。
叶如秋听着他慵懒的嗓音,看着他沉静的面庞,心跳加速,却还是牢记别人交待她的,她抬起头来,面露迷茫,轻轻地摇了下头后又赶紧低下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陆行森的目光幽深,还真是费了心思。
行为上的确学到了精髓,只可惜对着这一张像她却又不是她的脸,他内心毫无波动。
要是还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他早就让这女人滚了。
失去沈沁的这十来年里,他学会了温柔,只是讽刺的是,他最想温柔以待的人已经不在身边。
“叶小姐,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我朋友与我母亲找上你的。叨扰你的生活,我很抱歉。”陆行森看向叶如秋,明明神情是温和的,可说出来的话却无端让人生寒,“只是他们可能忘记告诉你了,我生平最厌恶有人利用我太太做文章。”
叶如秋怔怔的看着陆行森,竟然不知道是坦白从宽好,还是抵死不认好。
陆行森的语气缓了缓:“叶小姐好好想,等聊完了以后我会让人送你回家。”
——
同一家酒店,套房里洛书颜跟沈宴正在看电视。
本来洛天远在港城星月湾也买了一套别墅,只不过来的时候太过匆忙,洛天远也忘记请钟点工阿姨去收拾,没收拾肯定是住不了人的,于是这两天就暂时在酒店将就一下。洛天远跟沈清若来港城,一是带两个孩子玩,二则是谈生意项目了,沈清若暂时充当洛天远的秘书,两人一大清早就出门了,出门前也没忘叮嘱俩小孩不要到处乱跑,中午会过来接他们出去吃饭。
这一次的旅程,预计是半个月左右,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慢慢玩,在洛天远的计划里,也是头几天将工作上的事情都处理好,之后几天再一心一意陪孩子玩。好在俩小孩也很懂事,就算在酒店呆着也不闹腾。
十二点刚过,套房里的座机就响了起来,沈宴离电话比较近,他起身拿起话筒喂了一声。
那头说话的人是沈清若:“儿子,我跟你洛叔叔还有宋叔叔估计十多分钟就到酒店门口,你跟书颜可以先下来。”
沈宴嗯了一声。
挂了电话后,对坐在沙发上的洛书颜说:“收拾一下,五分钟后我们下去等他们,他们十多分钟后就到酒店门口,接到我们就直接去吃饭。”
洛书颜坐直身体,手里还拿着苹果,诧异得瞪圆了眼睛,“这么快,那等我一下,我去换个衣服。”
沈宴看她:“没必要换衣服。”
洛书颜:“当然要换,我这个都是去年的款式了。来港城肯定要更洋气。”
说完她也不管沈宴是什么表情,直接起身拿起桌子上的房卡去了隔壁。
好在她这个人还有时间观念,很快地就换好了衣服。
洛书颜跟着沈宴走进电梯,美滋滋的看着电梯镜面壁里的自己。
都十一岁了,她比以前高了很多,也瘦了很多。
虽然这天气也很热,不过去的地方都有冷气,她很臭美,没有将头发扎起来,而是柔顺的披在肩头。
她除了皮肤白以外,头发也很好,听她奶奶说,她小时候头发就又黑又浓密,现在也一样,发际线生得很好。
今天的她穿的是时下流行的背带裤搭配简单的白色t恤,脚上是经典款的帆布鞋,俏皮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