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女配不洗白(穿书)_分卷阅读_11
李承璋闭了闭眼,心里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
半晌后,李承璋自嘲一笑,他原本以为她只是瞧不上他,不曾想,她根本不曾瞧过他。
李承璋的寂寞神情落在谢诗蕴眼中。
谢诗蕴紧紧攥着手里的锦帕,犹豫再三,她趁人不注意,匆匆在纸上写下几个字,让贴身丫鬟送给李承璋的侍从。
侍从收了纸条拿给李承璋,李承璋略扫一眼纸条上的内容,抬头去瞧谢诗蕴。
谢诗蕴浅浅一笑,风姿清雅,仿佛能抚平人心中所有的焦躁与不甘。
李承璋捏着纸条的手指微紧,片刻后,他起身离席。
又过了一会儿,谢诗蕴也寻了个借口离开。
贵女们或在反思,或在恭维程彦,根本不曾留意谢诗蕴的小动作,只有程彦身边的侍女忍冬一贯警惕,敏锐地察觉了谢诗蕴递信的事情。
忍冬低声与紫苏交代一声,追了上去。
谢诗蕴来红梅山庄之前显然是做过准备的,选了一个颇为偏僻的梅园一角,假山耸立,梅枝嶙峋,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里面的二人。
忍冬轻手轻脚走到假山后。
谢诗蕴声音温柔,比之程彦音色里的果决大不相同,极大地安抚了李承璋敏感的内心。
李承璋本就对谢诗蕴的身世颇为怜惜,谢诗蕴如沐春风的话语让他很快卸下身为储君对人天然的防备,看向谢诗蕴的目光越发柔和。
忍冬很是心疼自家翁主。
忍冬回到程彦身边,赏梅宴已经进入尾声,众多贵女们向程彦辞行。
晚间贵人们全部离去,紫苏安排好打理山庄的侍从后,去山庄后院找程彦。
程彦正指挥着卫士在刨雪翻地。
她不愿见世家把持朝政欺压百姓,只有大夏粮食充足,百姓安居乐业,世家们的影响才会越来越小。
红梅山庄的土壤她之前便检查过,最适合培育冬麦,只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塑料,她做不了塑料大棚,若有塑料大棚,她便能不再受季节所限制,随心所欲培育五谷杂粮了。
紫苏看着程彦忙前忙后的模样,斟酌片刻,让她身边的卫士去远一点的地方弄土,压低了声音把忍冬看到的事情说给程彦听。
纵然翁主对太子殿下无意,这些事情也不应该瞒着她。
“我道忍冬今日怎么心不在焉的,原来是为了这事。”
程彦笑了笑,道:“我身边这么多人,你是最知分寸最贴心的,这件事咱们知道就行了,别再往外传,我自有安排。”
李承璋与谢诗蕴不过说了几句话,算不得什么把柄,她纵然拿这件事去舅舅面前说,舅舅也不会让她与李承璋解除婚约——李承璋是太子,有三两个侍妾也算不得什么,若想与李承璋退婚,只有这点把柄显然是不够的。
程彦道:“把罗十三叫来,我有话交代他。”
大夏有养士的传统,天家更是将养士发挥到极致——天家有士,一曰七杀,一曰罗生。七杀所至,血流成河,罗生门下,余孽不生。这两支暗卫是大夏最为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分别效忠于皇帝与皇后。
这也是为什么大夏自建.国以来摄政的太后皇后层出不穷的最主要原因,手中有权有兵,腰杆自然硬。
丁太后是个只想安享晚年的老太太,不愿揽权,又不放心吴皇后,便把罗生交给了长公主。
长公主代掌罗生虽有违祖制,但大夏也不是没有出过公主掌罗生的先例,再加上她又有逼宫的前科,自然无人敢说什么。
罗生的暗卫都姓罗,罗十三是长公主派给程彦的人。
紫苏吹响骨笛,梅枝无风而动,身着暗色衣裳的男子立在程彦面前。
程彦道:“看着点太子殿下与谢诗蕴,太子妃的位置,我坐够了。”
罗十三眉头微动,看了一眼程彦,而后瞬间消失,天地悠悠,一片梅花飘飘荡荡落下。
紫苏伸手接住梅花。
梅花上沾了雪,落在掌心有些凉。
李承璋与谢诗蕴摩擦出了小火苗,程彦提着的心稍稍放下,开始专心在红梅山庄培育冬麦。
红梅山庄的土壤肥沃,冬麦长势极好,一众侍女侍从颇为开心,程彦却开心不起来。
冬麦之所以长得好,是因为这里的土地好,她可以利用这里的土壤长出来的麦子从中选出更为优质的麦种,可是再怎么优质,麦子也受土壤所限。
大夏国土广袤,九州并非处处都是沃土,很多地方山川横行,野草杂生,那种环境下,种下再怎么好的麦种,庄稼的收成也不好,若再遇到天灾,更是颗粒无收。
那些地方的人家,年轻人背井离乡外出讨生活,只留老弱妇孺在家中,久而久之,便再无人烟,从而被世家们占据。
程彦有些沮丧。
若是这个时代有红薯就好了。
红薯是所有粮食里最不受土壤限制的,也不受天灾**所影响,叶子与根茎都能吃,简直是底层人活下去的救命法宝。
只可惜,红薯产自于南美洲,明朝万历年间才被商人带到中国,而她生活的大夏是架空的,莫说南美洲了,她在大夏领土上连千年古都西安与洛阳都找不到。
想到南美洲,程彦又有些怨念——让人欲罢不能的辣椒也是产自那里。
辣辣的火锅,香喷喷的烤红薯,是与寒冬腊月最为相配的东西。
程彦重重地叹了口气。
程彦在红梅山庄把吴宝儿给了李承璋后,她自己还未觉得什么,华京城却已经炸开了锅,众多皇子与程彦交好,为此事没少明里暗里挤兑太子,丁太后最是宠爱程彦,生了好大一场气,连下几次吴皇后的面子。
吴皇后后悔不已,她本意是想试探一下程彦,给程彦一个教训,让程彦也知道知道,她儿子终归是太子,未来要做天子的人,哪曾想,程彦不咸不淡地把吴宝儿认下了,搏了一个大度的名声不说,还把红梅山庄要了去,她自己不仅什么都没落到好,还被丁太后狠狠责罚一番。
当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吴皇后在丁太后那受了气,便把气撒在王春娇身上,王春娇满心委屈没处诉——宝儿虽然进了太子的宫里,可太子瞧也未瞧一眼,宫里的人又都是捧高踩低的,个个冷嘲热讽苛待宝儿。
王春娇叫苦不迭,一连几日给程彦递帖子赔罪,然而帖子还未到程彦的手,便被绿萝扔了。
这种坏人心情的东西,她才不会让翁主看到,没得脏了翁主的眼。
程彦一直在红梅山庄培育新苗,对外面发生的事情没有留意,这日五皇子李承瑾来访,见她在梅园自得其乐,忍不住扶额道:“好妹妹,华京城因你的事情闹了个翻天地覆了,你倒好,躲在这里偷闲。”
程彦道:“不就一个侍妾么?至于么?”
李承瑾笑了起来,道:“你平日最是得理不饶人的,怎地在这种事情上反倒大方起来了?”
程彦不在意道:“你们不都说了吗,侍妾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我与侍妾斗气,便是没意思了。再说了,他又是太子,以后的侍妾只多不少,我若为这些事生气,日后岂不是要气死了?”
李承瑾一怔,后面的话便不知如何开口了。
他本以为程彦这几日没出门是在生气,这才急忙忙从宫里赶过来安慰她,哪曾想,她竟一点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也不知是为了不让他担心,还是真的无所谓。
李承瑾想了想,又道:“你能这样想,那是最好不过,只是你受了委屈,我们几个做哥哥的也不会干看着。”
废后谢元当政时,他们兄弟几个深受打压,是程彦时不时给他们送吃食与银两,让他们平安度过最为艰难的日子,老四可以没良心,他却不能看着老四欺负程彦。
“过几日便是除夕了,我与你三哥要送老四一份大礼。”
第13章
程彦不免有些好奇。
程彦有些意外。
舅舅有七个儿子,其中长子与次子是谢家女所生,三子是李承瑛,四子是李承璋,五子是李承瑾。他们三个年龄相仿,不比她大多少,小时候身受谢家女打压,她瞧不上眼,便省下自己的银子与吃食接济他们。
后来母亲逼宫,杀了谢家女生的长子此子,舅舅登基,她与李承璋定亲,李承璋成为太子,李承瑛与李承瑾无意于皇位,又为了避嫌,便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天天围着她打转了。
李承瑛不学无术,是个让人头疼的混世魔王,李承瑾又是个书呆子,整日里除了看书没甚么爱好,这俩人脾气不投,平日里从来玩不到一块,今日竟能因为她的事情联合起来,当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可见不是人人都像李承璋那般没良心,还是有人会记得她的好的。
只是他们两个去寻李承璋的麻烦,怕是有些难度。
李承璋素来行事谨慎,做事滴水不露,让人抓不住任何把柄,从不与李承瑛争锋,又不与李承瑾玩闹,他们两个去找茬,多是一拳打在棉花上。
程彦知道他们翻不出什么风浪,只能给李承璋添添堵,便道:“随你们去吧,只是有一点,别误了国事。”
李承瑾笑着点头:“知道了,不坏你的事。”
李承瑾又与程彦说了一会儿话,才从红梅山庄离开。
临近春节,长公主派人传信回来,说留在草原不回来了,让程彦与祖母一同守岁。
程彦刚回了信,宫中便派人来请,程彦便从红梅山庄离开,去往皇宫。
程彦刚抵达丁太后的清宁宫,吴皇后便带着李承璋过来了,丁太后还在为吴宝儿的事情生气,冷着脸让宫女打发吴皇后。
吴皇后在殿外等了许久,丁太后仍是不见她,只得从清宁宫离开。
殿里丁太后拉着程彦的手,心疼道:“老三不成器,老五是个书呆子,老六又太小,我本以为老四是个好的,哪曾想,也是个靠不住的。”
“都说生在天家不容易,可我瞧着,嫁进天家也不容易,当真委屈我的彦彦了。”
程彦笑笑道:“我到二月才十三岁,现在说这些事情,太早了些。”
外祖母出身不高,以前并不是特别得宠,也没什么心计,能做皇太后,完全是因为她母亲逼宫夺位缘故。
她与李承璋的婚约是国事,不是外祖母能解决的事情,她不想让外祖母替她担心。
程彦笑着去哄丁太后,丁太后见程彦没把吴宝儿放在心上,这才松了一口气,道:“老四那些妾室,你愿意看,便看两眼,不喜欢,便打发得远远的。你有我与你舅舅给你撑腰,她们胆子再大,也不敢来你这放肆。”
“若是老四惹你生气了,你只管来这跟我说,我替你出气。”
程彦笑着说好。
丁太后拉着程彦说近日各国朝贺了不少奇珍异宝,问程彦喜欢什么,她让宫女取了来。
程彦也不客气,拿着贺单选了几样自己瞧着顺眼的物件。
程彦深得太后与天子的宠爱,临近除夕,皇城里的宫妃宫人们争着来讨好,给她送礼的内侍宫女们络绎不绝。
程彦被一套银质的器具吸引住了目光。
那是一套农作物器具,有锄头,有铲子,各式各样,做的小巧精致,比寻常的器具要小一点,正适合程彦这种人小没甚么力气的人玩耍用。
程彦掂了掂铲子,铲子上涂得有东西,入手温润,便问紫苏:“这是谁送的?”
紫苏道:“是昭阳宫的薛淑妃。”
程彦点点头:“她倒是个有心的。”
薛淑妃是舅舅登基第三年纳的妃子,出身四世三公的薛家,薛家把她送入宫,也有向舅舅投诚的意思。
薛家的人都生得白,薛淑妃更是其中翘楚,雪肤乌发,貌美如花,舅舅那么多的宫妃,数她最为好看。薛淑妃虽为世家女,但并没有世家女的死板生硬,反而颇有小女儿情怀,舅舅很是喜欢,她入宫不过四年,便做到了妃位。
半晌后,李承璋自嘲一笑,他原本以为她只是瞧不上他,不曾想,她根本不曾瞧过他。
李承璋的寂寞神情落在谢诗蕴眼中。
谢诗蕴紧紧攥着手里的锦帕,犹豫再三,她趁人不注意,匆匆在纸上写下几个字,让贴身丫鬟送给李承璋的侍从。
侍从收了纸条拿给李承璋,李承璋略扫一眼纸条上的内容,抬头去瞧谢诗蕴。
谢诗蕴浅浅一笑,风姿清雅,仿佛能抚平人心中所有的焦躁与不甘。
李承璋捏着纸条的手指微紧,片刻后,他起身离席。
又过了一会儿,谢诗蕴也寻了个借口离开。
贵女们或在反思,或在恭维程彦,根本不曾留意谢诗蕴的小动作,只有程彦身边的侍女忍冬一贯警惕,敏锐地察觉了谢诗蕴递信的事情。
忍冬低声与紫苏交代一声,追了上去。
谢诗蕴来红梅山庄之前显然是做过准备的,选了一个颇为偏僻的梅园一角,假山耸立,梅枝嶙峋,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里面的二人。
忍冬轻手轻脚走到假山后。
谢诗蕴声音温柔,比之程彦音色里的果决大不相同,极大地安抚了李承璋敏感的内心。
李承璋本就对谢诗蕴的身世颇为怜惜,谢诗蕴如沐春风的话语让他很快卸下身为储君对人天然的防备,看向谢诗蕴的目光越发柔和。
忍冬很是心疼自家翁主。
忍冬回到程彦身边,赏梅宴已经进入尾声,众多贵女们向程彦辞行。
晚间贵人们全部离去,紫苏安排好打理山庄的侍从后,去山庄后院找程彦。
程彦正指挥着卫士在刨雪翻地。
她不愿见世家把持朝政欺压百姓,只有大夏粮食充足,百姓安居乐业,世家们的影响才会越来越小。
红梅山庄的土壤她之前便检查过,最适合培育冬麦,只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塑料,她做不了塑料大棚,若有塑料大棚,她便能不再受季节所限制,随心所欲培育五谷杂粮了。
紫苏看着程彦忙前忙后的模样,斟酌片刻,让她身边的卫士去远一点的地方弄土,压低了声音把忍冬看到的事情说给程彦听。
纵然翁主对太子殿下无意,这些事情也不应该瞒着她。
“我道忍冬今日怎么心不在焉的,原来是为了这事。”
程彦笑了笑,道:“我身边这么多人,你是最知分寸最贴心的,这件事咱们知道就行了,别再往外传,我自有安排。”
李承璋与谢诗蕴不过说了几句话,算不得什么把柄,她纵然拿这件事去舅舅面前说,舅舅也不会让她与李承璋解除婚约——李承璋是太子,有三两个侍妾也算不得什么,若想与李承璋退婚,只有这点把柄显然是不够的。
程彦道:“把罗十三叫来,我有话交代他。”
大夏有养士的传统,天家更是将养士发挥到极致——天家有士,一曰七杀,一曰罗生。七杀所至,血流成河,罗生门下,余孽不生。这两支暗卫是大夏最为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分别效忠于皇帝与皇后。
这也是为什么大夏自建.国以来摄政的太后皇后层出不穷的最主要原因,手中有权有兵,腰杆自然硬。
丁太后是个只想安享晚年的老太太,不愿揽权,又不放心吴皇后,便把罗生交给了长公主。
长公主代掌罗生虽有违祖制,但大夏也不是没有出过公主掌罗生的先例,再加上她又有逼宫的前科,自然无人敢说什么。
罗生的暗卫都姓罗,罗十三是长公主派给程彦的人。
紫苏吹响骨笛,梅枝无风而动,身着暗色衣裳的男子立在程彦面前。
程彦道:“看着点太子殿下与谢诗蕴,太子妃的位置,我坐够了。”
罗十三眉头微动,看了一眼程彦,而后瞬间消失,天地悠悠,一片梅花飘飘荡荡落下。
紫苏伸手接住梅花。
梅花上沾了雪,落在掌心有些凉。
李承璋与谢诗蕴摩擦出了小火苗,程彦提着的心稍稍放下,开始专心在红梅山庄培育冬麦。
红梅山庄的土壤肥沃,冬麦长势极好,一众侍女侍从颇为开心,程彦却开心不起来。
冬麦之所以长得好,是因为这里的土地好,她可以利用这里的土壤长出来的麦子从中选出更为优质的麦种,可是再怎么优质,麦子也受土壤所限。
大夏国土广袤,九州并非处处都是沃土,很多地方山川横行,野草杂生,那种环境下,种下再怎么好的麦种,庄稼的收成也不好,若再遇到天灾,更是颗粒无收。
那些地方的人家,年轻人背井离乡外出讨生活,只留老弱妇孺在家中,久而久之,便再无人烟,从而被世家们占据。
程彦有些沮丧。
若是这个时代有红薯就好了。
红薯是所有粮食里最不受土壤限制的,也不受天灾**所影响,叶子与根茎都能吃,简直是底层人活下去的救命法宝。
只可惜,红薯产自于南美洲,明朝万历年间才被商人带到中国,而她生活的大夏是架空的,莫说南美洲了,她在大夏领土上连千年古都西安与洛阳都找不到。
想到南美洲,程彦又有些怨念——让人欲罢不能的辣椒也是产自那里。
辣辣的火锅,香喷喷的烤红薯,是与寒冬腊月最为相配的东西。
程彦重重地叹了口气。
程彦在红梅山庄把吴宝儿给了李承璋后,她自己还未觉得什么,华京城却已经炸开了锅,众多皇子与程彦交好,为此事没少明里暗里挤兑太子,丁太后最是宠爱程彦,生了好大一场气,连下几次吴皇后的面子。
吴皇后后悔不已,她本意是想试探一下程彦,给程彦一个教训,让程彦也知道知道,她儿子终归是太子,未来要做天子的人,哪曾想,程彦不咸不淡地把吴宝儿认下了,搏了一个大度的名声不说,还把红梅山庄要了去,她自己不仅什么都没落到好,还被丁太后狠狠责罚一番。
当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吴皇后在丁太后那受了气,便把气撒在王春娇身上,王春娇满心委屈没处诉——宝儿虽然进了太子的宫里,可太子瞧也未瞧一眼,宫里的人又都是捧高踩低的,个个冷嘲热讽苛待宝儿。
王春娇叫苦不迭,一连几日给程彦递帖子赔罪,然而帖子还未到程彦的手,便被绿萝扔了。
这种坏人心情的东西,她才不会让翁主看到,没得脏了翁主的眼。
程彦一直在红梅山庄培育新苗,对外面发生的事情没有留意,这日五皇子李承瑾来访,见她在梅园自得其乐,忍不住扶额道:“好妹妹,华京城因你的事情闹了个翻天地覆了,你倒好,躲在这里偷闲。”
程彦道:“不就一个侍妾么?至于么?”
李承瑾笑了起来,道:“你平日最是得理不饶人的,怎地在这种事情上反倒大方起来了?”
程彦不在意道:“你们不都说了吗,侍妾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我与侍妾斗气,便是没意思了。再说了,他又是太子,以后的侍妾只多不少,我若为这些事生气,日后岂不是要气死了?”
李承瑾一怔,后面的话便不知如何开口了。
他本以为程彦这几日没出门是在生气,这才急忙忙从宫里赶过来安慰她,哪曾想,她竟一点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也不知是为了不让他担心,还是真的无所谓。
李承瑾想了想,又道:“你能这样想,那是最好不过,只是你受了委屈,我们几个做哥哥的也不会干看着。”
废后谢元当政时,他们兄弟几个深受打压,是程彦时不时给他们送吃食与银两,让他们平安度过最为艰难的日子,老四可以没良心,他却不能看着老四欺负程彦。
“过几日便是除夕了,我与你三哥要送老四一份大礼。”
第13章
程彦不免有些好奇。
程彦有些意外。
舅舅有七个儿子,其中长子与次子是谢家女所生,三子是李承瑛,四子是李承璋,五子是李承瑾。他们三个年龄相仿,不比她大多少,小时候身受谢家女打压,她瞧不上眼,便省下自己的银子与吃食接济他们。
后来母亲逼宫,杀了谢家女生的长子此子,舅舅登基,她与李承璋定亲,李承璋成为太子,李承瑛与李承瑾无意于皇位,又为了避嫌,便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天天围着她打转了。
李承瑛不学无术,是个让人头疼的混世魔王,李承瑾又是个书呆子,整日里除了看书没甚么爱好,这俩人脾气不投,平日里从来玩不到一块,今日竟能因为她的事情联合起来,当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可见不是人人都像李承璋那般没良心,还是有人会记得她的好的。
只是他们两个去寻李承璋的麻烦,怕是有些难度。
李承璋素来行事谨慎,做事滴水不露,让人抓不住任何把柄,从不与李承瑛争锋,又不与李承瑾玩闹,他们两个去找茬,多是一拳打在棉花上。
程彦知道他们翻不出什么风浪,只能给李承璋添添堵,便道:“随你们去吧,只是有一点,别误了国事。”
李承瑾笑着点头:“知道了,不坏你的事。”
李承瑾又与程彦说了一会儿话,才从红梅山庄离开。
临近春节,长公主派人传信回来,说留在草原不回来了,让程彦与祖母一同守岁。
程彦刚回了信,宫中便派人来请,程彦便从红梅山庄离开,去往皇宫。
程彦刚抵达丁太后的清宁宫,吴皇后便带着李承璋过来了,丁太后还在为吴宝儿的事情生气,冷着脸让宫女打发吴皇后。
吴皇后在殿外等了许久,丁太后仍是不见她,只得从清宁宫离开。
殿里丁太后拉着程彦的手,心疼道:“老三不成器,老五是个书呆子,老六又太小,我本以为老四是个好的,哪曾想,也是个靠不住的。”
“都说生在天家不容易,可我瞧着,嫁进天家也不容易,当真委屈我的彦彦了。”
程彦笑笑道:“我到二月才十三岁,现在说这些事情,太早了些。”
外祖母出身不高,以前并不是特别得宠,也没什么心计,能做皇太后,完全是因为她母亲逼宫夺位缘故。
她与李承璋的婚约是国事,不是外祖母能解决的事情,她不想让外祖母替她担心。
程彦笑着去哄丁太后,丁太后见程彦没把吴宝儿放在心上,这才松了一口气,道:“老四那些妾室,你愿意看,便看两眼,不喜欢,便打发得远远的。你有我与你舅舅给你撑腰,她们胆子再大,也不敢来你这放肆。”
“若是老四惹你生气了,你只管来这跟我说,我替你出气。”
程彦笑着说好。
丁太后拉着程彦说近日各国朝贺了不少奇珍异宝,问程彦喜欢什么,她让宫女取了来。
程彦也不客气,拿着贺单选了几样自己瞧着顺眼的物件。
程彦深得太后与天子的宠爱,临近除夕,皇城里的宫妃宫人们争着来讨好,给她送礼的内侍宫女们络绎不绝。
程彦被一套银质的器具吸引住了目光。
那是一套农作物器具,有锄头,有铲子,各式各样,做的小巧精致,比寻常的器具要小一点,正适合程彦这种人小没甚么力气的人玩耍用。
程彦掂了掂铲子,铲子上涂得有东西,入手温润,便问紫苏:“这是谁送的?”
紫苏道:“是昭阳宫的薛淑妃。”
程彦点点头:“她倒是个有心的。”
薛淑妃是舅舅登基第三年纳的妃子,出身四世三公的薛家,薛家把她送入宫,也有向舅舅投诚的意思。
薛家的人都生得白,薛淑妃更是其中翘楚,雪肤乌发,貌美如花,舅舅那么多的宫妃,数她最为好看。薛淑妃虽为世家女,但并没有世家女的死板生硬,反而颇有小女儿情怀,舅舅很是喜欢,她入宫不过四年,便做到了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