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好生活_分卷阅读_91
其实不管一个人年纪多大,对朋友都会有独占欲,只不过表现程度深浅不一而已。
苏思诗跟叶纤红认识后,很快成了最好的朋友,但是现在多出一个章诗萍,跟叶纤红形影不离,她感受到了威胁。
好在叶纤红不是傻瓜,心里其实早有一秆称,那她也可以放心了。
“今晚忙不忙,没事的话就在这里吃晚饭。”诗诗姐难得来一趟,叶纤红自然不希望她马上走,所以邀请道。
“现在都四点多了,我不可能忙到连吃晚饭的时间都没有。”苏思诗傲娇地瞥了她一眼,回答道。
“那最好了。”叶纤红笑了,“你先坐一会,我把手里的东西写完,就去做晚饭。”
“在写什么?”苏思诗好奇地问。
“一个赚钱的点子,是给肖市长的。”叶纤红也没瞒她,把前面几张写完的纸交给她,叫她自己看。“我得快点把它完成,最好晚上就交给他。”
“那你继续写,不必管我。”听说是给肖市长的,苏思诗连忙摆摆手,叫她继续,自己拿起那几张纸,细细看起来。
虽然写了几张纸,内容其实不多,苏思诗很快就看完了。
这是个政绩工程,苏思诗虽然没接触过政治,但是悟性不错,一下子明白叶纤红写的这个方案的作用了。
难怪肖市长这么看重她,原来她的能力不仅仅体现在赚钱上,对政治也有相当高的悟性。
肖市长刚到虞城,正是两眼一抹黑的时候,需要在分管职权范围内,找到一个突破点,来打开局面。
没想到叶纤红这么敏锐,很快就帮他找到了一个切入点——下岗职业再就业问题。肖市长只要把这件事办妥,等于破解了眼前的困局,树立了自己的权威,后面的工作也就容易开展了。
苏思诗神情激动地望着叶纤红的脸,心里暗暗感叹,别看她年纪轻轻,心腕实在太厉害了。
很想跟叶纤红好好聊一聊,问问她是怎么学会这些的,又觉得这种东西可意会不可言传,自己没必要太纠结。
第三十九章美味的泡菜
直到五点半,叶纤红的方案才全部写完。
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向苏思诗抱歉地笑了笑,叶纤红离开房间,去厨房准备晚饭。
苏思诗看完那个方案,也坐不住了,和她来到厨房,替她打下手。
她越来越觉得当初选择跟叶纤红结交,是多么正确的一件事。
还记得几年前父亲退下来,把自己扶上去的时候,有人曾当众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为什么不把这个位置留给儿子,反而给了已出嫁的女儿。
父亲当时说:因为我觉得家族的晚辈里,只有诗诗担得起这个位置。她的管理能力并不算最出色的,但是她最懂得识人和用人,善于与人相处,这就是我选择她的原因。
一个企业大了,掌舵者的管理能力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她没有识人之明,不能知人善用,那企业迟早会出问题。
现在看来,父亲说的没错,我确实有这方面的天赋,苏思诗美滋滋地暗想。
两人一起动手,很快做了一份啤酒鸭,炒了一份家常豆腐,又红烧了一条鲳鱼,白灼了一份菜心,等电饭煲里的米饭熟了,把菜端出去准备吃晚饭。
“安安,吃饭了——”弟弟还在房间里没出来,叶纤红去敲门。
郑兴安打开门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画好的纸,有点羞涩地递给姐姐。
“这是什么?”叶纤红惊讶地问。
“你不是叫我设计一个卡通图案吗?这是我刚画出来的——”郑兴安睁着晶亮的眼睛,双手不自然地绞在一起,说道。
今天姐姐第一次给自己布置任务,他自然希望能做到最好,不让她失望。
可惜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一个人在房间绞尽脑汁,涂涂画画了半天,还是找不到方向,直到五点多电视里的动画片开始播放,他才灵机一动,借鉴了电视里的动画形象,初步画出一个卡通的形象。
“你这么快就画出来了啊!”叶纤红惊讶地说道。
她给弟弟布置这个作业,跟叫他去服装店干活一样,只是让他锻炼一下,并不奢望他真能画出什么。
没想到他这么努力,这么快就有作品出来了。
看着手里那个可爱的动物造型,她真的惊喜交加。
那是一只羊的卡通形象,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工字形的嘴巴,头上有两只尖角,身上是卷卷的白毛,非常萌。
叶纤红甚至从它身上,找到懒羊羊的一些痕迹。
虽然很想帮弟弟修改一下,又觉得这样做,就达不到锻炼弟弟的目的了,叶纤红最终还是忍住了。
“嗯。”郑兴安应了声,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刚才看了动画片,才突然想画一只动物,我是属羊的,所以决定画一只卡通羊。”
“画得太好了。”叶纤红心里激动,忍不住抱着弟弟的头揉了揉,鼓励道:“有了这个初稿,接下来你慢慢修改,尽量让它的形象更简洁生动更容易让人记住。”
“哦。”被姐姐这样夸奖,郑兴安也很兴奋,大力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先吃饭。”叶纤红搂着他走到饭桌前,将画递给苏思诗,得意地说道:“你看看,画得怎么样?”
“不错。”苏思诗接过画看了看,随手放在手边,回答道。
叶纤红这种无药可救的弟控行为,她也是无语了。
“这个图案我打算印在t恤的正面。”叶纤红把饭递给弟弟,又给他夹了一块鸭腿肉,笑盈盈地向苏思诗解释。“如果卡通形象足够出色和生动,其实可以借此申请一个服装品牌,开发出各种款式的服装。”
“是吗?”苏思诗惊讶地反问。
“当然了。”叶纤红肯定地回答。“你有空看看国外的一些服装品牌,特别是青少年的服装。”
这是实话,国外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迪斯尼的米老鼠、唐老鸭等等,早已开发出一系列的服装产品。
“那真的厉害了。”苏思诗点点头,认可了这个说法。
她对这个不太了解,不过听叶纤红的描述,似乎还真的能成。
如果这样,那叶纤红的赚钱手段也太厉害了。
可惜她的出生太差,家里拿不出钱,如果跟自己换一下身份,由她来管理苏家的企业,说不定已经为家族赚到几倍的钱了呢?
这样一想,忍不住惭愧起来,苏家交到自己手里,似乎没有大的起色。
对叶纤红的结交之心,也变得更加热切。
这个瘦瘦的女孩子,似乎有点石成金的能力,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她都能找到很多赚钱的点子。
叶纤红这时候已没有心思关注苏思诗,对她来说,弟弟才是天下最要紧的人,所以她除了自己吃饭,还要不断将菜里最精华的部分挑出来,夹给弟弟。
“哪有你这样做主人的?好东西全给了弟弟,也不给我留一点?”苏思诗故作生气地嚷道。
“你真无聊,居然吃我弟弟的醋。”叶纤红夹了一只鸭掌,放到苏思诗的碗里,笑道。“这鸭掌应该是鸭里最美味的部位,现在夹给你——你瞧,我对你也不错吧?。”
“瞎说。”苏思诗才不上当。“明明鸭舌才是鸭身上最美味的部位。”
“那你吃这个鸭头吧!鸭舌还在里面呢——”叶纤红马上把鸭头夹给苏思诗,也不管她嫌弃的表情。
其实她没说错,最开始的时候,鸭舌和鸭掌,被称为鸭身上最美味的部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鸭身上最美味的部位,开发得越来越多,除了传统的鸭舌、鸭胗、鸭掌之外,其它鸭脖、鸭架、鸭翅,都成为一道道出名的美食。
“对了,上次做的泡菜,还没请你尝过呢?”叶纤红忽然想到上个月底,因为空间的菜成熟了,多到吃不完,就做了几坛泡菜,放在空间里,最近事情多,都忘了拿出来吃。
“是吗?快拿来尝尝。”苏思诗想到叶纤红上次吹得神乎其神,也很感兴趣,连忙催促她去拿。
叶纤红走到厨房,意念一动,已拿出一坛泡菜,放在灶台上。
打开盖子闻了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放在空间的缘故,那股酸香味非常浓烈,比前世做的泡菜,香味更浓。
她拿来一双筷子,从坛子里捞出几根萝卜条、包菜、长豇豆、芹菜、黄瓜,放到砧板上,切成小块,再装到盘子里,盒出来让苏思诗尝。
苏思诗缩了缩鼻子,那香味实在太好闻了,感觉口水马上要流出来了。
她小心夹了一片黄瓜,放进嘴里,那种酸爽一下子溢满了口腔,让她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好吃。”苏思诗叫了一声,很快咽下去,又急不可耐地夹了一条豇豆进嘴,同样酸爽脆鲜,让她根本停不下来。
“安安,你也尝尝。”叶纤红前世经常做泡菜,对这个味道已非常熟悉,见苏思诗吃得过瘾,夹了一片包菜给弟弟,叫她也尝尝看。
“真好吃。”安安也非常喜欢这个味道。
因为有了泡菜,他们胃口大开,连苏思诗也比平时多吃了半碗饭。
吃完饭,将桌上的剩菜收拾好,拿进厨房。
苏思诗看着灶台上的泡菜坛子,忍不住又打开盖子闻了闻那种香味,对叶纤红说道:“小红,等一下给我装些泡菜带回去,家里外婆身体不好,吃什么都没味道,让她尝尝这个,说不定能开胃。”
“没问题。”叶纤红大方地回答。“如果你喜欢,整个坛子拿走也没问题,我另外还有几坛呢?”
“那我就不客气了。”苏思诗兴奋地回答。
第四十章真开胃
前几天外婆生病,病好后一直殃殃的提不起精神,吃东西也没什么胃口,家里的晚辈非常担心。
叶纤红这一坛泡菜,光闻气味就能让人流口水,外婆尝了,十有八九会有食欲。
想到这里,她没心情继续呆在这里了,向叶纤红告别,打算拿了泡菜,直接去外婆家。
叶纤红也没拦着,找了个大袋子,把泡菜坛子直接装在里面,方便苏思诗用手提。
又怕卤水在路上晃出来,她找了个塑料袋,盖在坛子口,用绳子紧紧绑住,帮苏思诗提下楼,放到车子后座。
苏思诗向叶纤红挥手告辞,急急往外婆家而去。
送走苏思诗,叶纤红回到家里,打电话给胡向红,把自己已完成那个方案书的事告诉他,并问他有没有时间见面。
“当然有时间,你出来吧。”胡向阳哪里会拒绝,连忙应承下来。
那件事已过去几天,他一个大男人,就算再在意,这时候也应该冷静下来,找个机会跟叶纤红聊聊,打破尴尬的局面,没想到她主动打电话过来了。
叶纤红一个女孩子,都能抛开面子了,他如果还纠缠不清,那不是傻了吗?
挂了电话后,他又打电话给表哥肖东胜,表示等一下会和叶纤红一起过来。
肖东胜自然没意见,表示会在家里等他们。
“安安,我要出去办点事,你跟我一起去还是留在家里?”叶纤红问弟弟。
去肖市长家谈公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也肯定比较无聊,叶纤红既希望弟弟能跟自己一起去,多见识外面的人和事,又担心他嫌烦,去了后悔。
苏思诗跟叶纤红认识后,很快成了最好的朋友,但是现在多出一个章诗萍,跟叶纤红形影不离,她感受到了威胁。
好在叶纤红不是傻瓜,心里其实早有一秆称,那她也可以放心了。
“今晚忙不忙,没事的话就在这里吃晚饭。”诗诗姐难得来一趟,叶纤红自然不希望她马上走,所以邀请道。
“现在都四点多了,我不可能忙到连吃晚饭的时间都没有。”苏思诗傲娇地瞥了她一眼,回答道。
“那最好了。”叶纤红笑了,“你先坐一会,我把手里的东西写完,就去做晚饭。”
“在写什么?”苏思诗好奇地问。
“一个赚钱的点子,是给肖市长的。”叶纤红也没瞒她,把前面几张写完的纸交给她,叫她自己看。“我得快点把它完成,最好晚上就交给他。”
“那你继续写,不必管我。”听说是给肖市长的,苏思诗连忙摆摆手,叫她继续,自己拿起那几张纸,细细看起来。
虽然写了几张纸,内容其实不多,苏思诗很快就看完了。
这是个政绩工程,苏思诗虽然没接触过政治,但是悟性不错,一下子明白叶纤红写的这个方案的作用了。
难怪肖市长这么看重她,原来她的能力不仅仅体现在赚钱上,对政治也有相当高的悟性。
肖市长刚到虞城,正是两眼一抹黑的时候,需要在分管职权范围内,找到一个突破点,来打开局面。
没想到叶纤红这么敏锐,很快就帮他找到了一个切入点——下岗职业再就业问题。肖市长只要把这件事办妥,等于破解了眼前的困局,树立了自己的权威,后面的工作也就容易开展了。
苏思诗神情激动地望着叶纤红的脸,心里暗暗感叹,别看她年纪轻轻,心腕实在太厉害了。
很想跟叶纤红好好聊一聊,问问她是怎么学会这些的,又觉得这种东西可意会不可言传,自己没必要太纠结。
第三十九章美味的泡菜
直到五点半,叶纤红的方案才全部写完。
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向苏思诗抱歉地笑了笑,叶纤红离开房间,去厨房准备晚饭。
苏思诗看完那个方案,也坐不住了,和她来到厨房,替她打下手。
她越来越觉得当初选择跟叶纤红结交,是多么正确的一件事。
还记得几年前父亲退下来,把自己扶上去的时候,有人曾当众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为什么不把这个位置留给儿子,反而给了已出嫁的女儿。
父亲当时说:因为我觉得家族的晚辈里,只有诗诗担得起这个位置。她的管理能力并不算最出色的,但是她最懂得识人和用人,善于与人相处,这就是我选择她的原因。
一个企业大了,掌舵者的管理能力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她没有识人之明,不能知人善用,那企业迟早会出问题。
现在看来,父亲说的没错,我确实有这方面的天赋,苏思诗美滋滋地暗想。
两人一起动手,很快做了一份啤酒鸭,炒了一份家常豆腐,又红烧了一条鲳鱼,白灼了一份菜心,等电饭煲里的米饭熟了,把菜端出去准备吃晚饭。
“安安,吃饭了——”弟弟还在房间里没出来,叶纤红去敲门。
郑兴安打开门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画好的纸,有点羞涩地递给姐姐。
“这是什么?”叶纤红惊讶地问。
“你不是叫我设计一个卡通图案吗?这是我刚画出来的——”郑兴安睁着晶亮的眼睛,双手不自然地绞在一起,说道。
今天姐姐第一次给自己布置任务,他自然希望能做到最好,不让她失望。
可惜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一个人在房间绞尽脑汁,涂涂画画了半天,还是找不到方向,直到五点多电视里的动画片开始播放,他才灵机一动,借鉴了电视里的动画形象,初步画出一个卡通的形象。
“你这么快就画出来了啊!”叶纤红惊讶地说道。
她给弟弟布置这个作业,跟叫他去服装店干活一样,只是让他锻炼一下,并不奢望他真能画出什么。
没想到他这么努力,这么快就有作品出来了。
看着手里那个可爱的动物造型,她真的惊喜交加。
那是一只羊的卡通形象,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工字形的嘴巴,头上有两只尖角,身上是卷卷的白毛,非常萌。
叶纤红甚至从它身上,找到懒羊羊的一些痕迹。
虽然很想帮弟弟修改一下,又觉得这样做,就达不到锻炼弟弟的目的了,叶纤红最终还是忍住了。
“嗯。”郑兴安应了声,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刚才看了动画片,才突然想画一只动物,我是属羊的,所以决定画一只卡通羊。”
“画得太好了。”叶纤红心里激动,忍不住抱着弟弟的头揉了揉,鼓励道:“有了这个初稿,接下来你慢慢修改,尽量让它的形象更简洁生动更容易让人记住。”
“哦。”被姐姐这样夸奖,郑兴安也很兴奋,大力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先吃饭。”叶纤红搂着他走到饭桌前,将画递给苏思诗,得意地说道:“你看看,画得怎么样?”
“不错。”苏思诗接过画看了看,随手放在手边,回答道。
叶纤红这种无药可救的弟控行为,她也是无语了。
“这个图案我打算印在t恤的正面。”叶纤红把饭递给弟弟,又给他夹了一块鸭腿肉,笑盈盈地向苏思诗解释。“如果卡通形象足够出色和生动,其实可以借此申请一个服装品牌,开发出各种款式的服装。”
“是吗?”苏思诗惊讶地反问。
“当然了。”叶纤红肯定地回答。“你有空看看国外的一些服装品牌,特别是青少年的服装。”
这是实话,国外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迪斯尼的米老鼠、唐老鸭等等,早已开发出一系列的服装产品。
“那真的厉害了。”苏思诗点点头,认可了这个说法。
她对这个不太了解,不过听叶纤红的描述,似乎还真的能成。
如果这样,那叶纤红的赚钱手段也太厉害了。
可惜她的出生太差,家里拿不出钱,如果跟自己换一下身份,由她来管理苏家的企业,说不定已经为家族赚到几倍的钱了呢?
这样一想,忍不住惭愧起来,苏家交到自己手里,似乎没有大的起色。
对叶纤红的结交之心,也变得更加热切。
这个瘦瘦的女孩子,似乎有点石成金的能力,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她都能找到很多赚钱的点子。
叶纤红这时候已没有心思关注苏思诗,对她来说,弟弟才是天下最要紧的人,所以她除了自己吃饭,还要不断将菜里最精华的部分挑出来,夹给弟弟。
“哪有你这样做主人的?好东西全给了弟弟,也不给我留一点?”苏思诗故作生气地嚷道。
“你真无聊,居然吃我弟弟的醋。”叶纤红夹了一只鸭掌,放到苏思诗的碗里,笑道。“这鸭掌应该是鸭里最美味的部位,现在夹给你——你瞧,我对你也不错吧?。”
“瞎说。”苏思诗才不上当。“明明鸭舌才是鸭身上最美味的部位。”
“那你吃这个鸭头吧!鸭舌还在里面呢——”叶纤红马上把鸭头夹给苏思诗,也不管她嫌弃的表情。
其实她没说错,最开始的时候,鸭舌和鸭掌,被称为鸭身上最美味的部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鸭身上最美味的部位,开发得越来越多,除了传统的鸭舌、鸭胗、鸭掌之外,其它鸭脖、鸭架、鸭翅,都成为一道道出名的美食。
“对了,上次做的泡菜,还没请你尝过呢?”叶纤红忽然想到上个月底,因为空间的菜成熟了,多到吃不完,就做了几坛泡菜,放在空间里,最近事情多,都忘了拿出来吃。
“是吗?快拿来尝尝。”苏思诗想到叶纤红上次吹得神乎其神,也很感兴趣,连忙催促她去拿。
叶纤红走到厨房,意念一动,已拿出一坛泡菜,放在灶台上。
打开盖子闻了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放在空间的缘故,那股酸香味非常浓烈,比前世做的泡菜,香味更浓。
她拿来一双筷子,从坛子里捞出几根萝卜条、包菜、长豇豆、芹菜、黄瓜,放到砧板上,切成小块,再装到盘子里,盒出来让苏思诗尝。
苏思诗缩了缩鼻子,那香味实在太好闻了,感觉口水马上要流出来了。
她小心夹了一片黄瓜,放进嘴里,那种酸爽一下子溢满了口腔,让她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好吃。”苏思诗叫了一声,很快咽下去,又急不可耐地夹了一条豇豆进嘴,同样酸爽脆鲜,让她根本停不下来。
“安安,你也尝尝。”叶纤红前世经常做泡菜,对这个味道已非常熟悉,见苏思诗吃得过瘾,夹了一片包菜给弟弟,叫她也尝尝看。
“真好吃。”安安也非常喜欢这个味道。
因为有了泡菜,他们胃口大开,连苏思诗也比平时多吃了半碗饭。
吃完饭,将桌上的剩菜收拾好,拿进厨房。
苏思诗看着灶台上的泡菜坛子,忍不住又打开盖子闻了闻那种香味,对叶纤红说道:“小红,等一下给我装些泡菜带回去,家里外婆身体不好,吃什么都没味道,让她尝尝这个,说不定能开胃。”
“没问题。”叶纤红大方地回答。“如果你喜欢,整个坛子拿走也没问题,我另外还有几坛呢?”
“那我就不客气了。”苏思诗兴奋地回答。
第四十章真开胃
前几天外婆生病,病好后一直殃殃的提不起精神,吃东西也没什么胃口,家里的晚辈非常担心。
叶纤红这一坛泡菜,光闻气味就能让人流口水,外婆尝了,十有八九会有食欲。
想到这里,她没心情继续呆在这里了,向叶纤红告别,打算拿了泡菜,直接去外婆家。
叶纤红也没拦着,找了个大袋子,把泡菜坛子直接装在里面,方便苏思诗用手提。
又怕卤水在路上晃出来,她找了个塑料袋,盖在坛子口,用绳子紧紧绑住,帮苏思诗提下楼,放到车子后座。
苏思诗向叶纤红挥手告辞,急急往外婆家而去。
送走苏思诗,叶纤红回到家里,打电话给胡向红,把自己已完成那个方案书的事告诉他,并问他有没有时间见面。
“当然有时间,你出来吧。”胡向阳哪里会拒绝,连忙应承下来。
那件事已过去几天,他一个大男人,就算再在意,这时候也应该冷静下来,找个机会跟叶纤红聊聊,打破尴尬的局面,没想到她主动打电话过来了。
叶纤红一个女孩子,都能抛开面子了,他如果还纠缠不清,那不是傻了吗?
挂了电话后,他又打电话给表哥肖东胜,表示等一下会和叶纤红一起过来。
肖东胜自然没意见,表示会在家里等他们。
“安安,我要出去办点事,你跟我一起去还是留在家里?”叶纤红问弟弟。
去肖市长家谈公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也肯定比较无聊,叶纤红既希望弟弟能跟自己一起去,多见识外面的人和事,又担心他嫌烦,去了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