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红杏素娘_分卷阅读_90
  “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听到这话,薛素杏眼瞪得滚圆,只觉得自己耳朵出了毛病,否则怎会、怎会如此?
  “九个月以前,我坠入河中,被村民救了上来,而后便留在寨子里,因武功最高,便成了大当家……”
  薛素没想到这人真的摔坏了脑子,红唇紧抿成一条线,她许久未曾吭声,只拂开男人的手,站在原处一动不动。
  “你我二人是何关系?是不是夫妻?”看着面前的女人,大当家不知为何,心里升起了浓浓期待,恨不得马上将人抱在怀中。
  薛素心里憋着一股邪火儿,阴阳怪气道,“什么夫妻?你想得倒美,你只是我家的邻居罢了,前些日子失踪,家里头的亲人急得不行,给你立了衣冠冢,今日得见,我瞧你好端端的呆在此处,心里有些气不过,这才骂了几句。”
  话落,女人伸手按着胸口,快步往瓦房里走,好像身后有猛兽在追赶一般。
  黑眸紧紧盯着那道纤细的背影,大当家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他将木盆捡起来,犹豫了好半天,这才走上前,轻轻叩门,“夫人,你的东西落下了。”
  此刻薛素正坐在板凳上,她眼珠子一转,便想起来那只木盆,淡淡开口,“劳烦大当家放在门外,待会我便来取。”
  对于自己的身份,男人早已忘的一干二净,什么都想不起来,眼下好不容易碰到个熟人,总得问问清楚,也好过糊里糊涂的过一辈子。
  等了半盏茶功夫,外头的动静终于消失,薛素这才将门板推开,拿着盆子重新去河边打了水,一边烧着一边思索,该如何将楚清河带进京。既然这人好端端的活着,哪有放着侯爷不当,呆在寨子里做山贼的道理?
  太阳快下山时,杨九儿又来了一趟,他将食盒放在桌上,口中连道,“今日李婆子炖了鸡汤,夫人瘦的厉害,快喝些补补,这汤水味道虽然不怎么样,好歹也能养身。”
  过了好几年的舒坦日子,薛素的胃口早就被郑氏养叼了,但杨九儿特地送汤过来,也是一片心意,若是她做出一副勉勉强强的模样,反倒寒了人家的心。
  细白小手捧着瓷碗,她颊边露出浅浅的梨涡,一叠声儿的道谢,而后才将汤碗送到唇边,待尝到了那股味儿时,薛素不由愣了片刻,好在她也是过过苦日子的人,还不至于糟践粮食,尽量无视那股腥味儿,很快便将一碗鸡汤喝下肚。
  大当家的院子离此处不远,方才他站在门口,瞧见杨九儿进了瓦房。想起那小子色迷心窍的德行,男人面色铁青,心中涌起了阵阵燥意,也不知究竟是何缘故。
  等了好半晌,杨九儿都没过来,大当家的耐性终于告罄,大阔步往前头走。站在瓦房门口,瞧见那小子坐在妇人身边,不住献殷勤,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杨九儿,你磨蹭什么?还不快点过来!”
  中气十足的声音在耳边炸响,杨九儿骇了一跳,扫见站在门口的大当家,他挠了挠头,跟薛素道别后,这才拎着食盒儿往外走。
  一看到男人,他面露疑惑的问,“您平日里都没催过,怎的今天这般着急?难道是晌午吃少了?”
  大当家闭口不言,等回到院中坐定,他心绪仍没有平复下来。
  抬眸扫了一眼杨九儿的面皮,他暗自摇头,伸手捋了捋下颚处的胡须,突然觉得有些碍事儿。
  端起鸡汤,男人大口大口地喝着,含糊不清的问,“岳山的人可还老实?”
  “瞧您这话说的,他们能不老实吗?手筋脚筋全都挑断了,关在柴房里头,饿了两三日,早就没力气折腾了。”
  “派人好生审问一番,看看岳山的匪徒究竟有多少,若他们一并过来,咱们寨子怕是招架不住……”
  他武艺虽然不错,但双拳难敌四手,岳山人跟畜生并无差别,视人命如草芥,寨子里有这么多的老弱妇孺,若真被他们攻占下来,除了年轻的女子,剩下的怕是都活不下来。
  杨九儿也是村民中的一员,自然清楚事情的严重性,他满脸严肃的点头,等大当家吃完后,便将石桌上的碗碟收拾起来。
  刚准备离开此处,身后便传来问话的声音,“你可知那妇人究竟是何来历?”
  “薛夫人是京城人士,应该也是位官夫人,不过到底是何身份,我也不太清楚,她曾说过家中有一幼子,年纪正小,估摸着也离不开亲娘。”
  “你先下去吧。”男人摆了摆手,脑海中浮现出薛氏白净细腻的面庞,胸臆中涌动着一股热意,浑身都暖融融的,这种感受前所未有,一时间倒是新鲜的很。
  第143章 别回京城了
  如今刚刚立夏,天气渐暖,即使入了夜,晚风萧萧,也不觉得寒凉。
  寨子里比不得辅国侯府,就算杨九儿对她颇为照顾,挑了间最宽敞明亮的瓦房,到底也十分简陋,屋里头仅有一只木盆,打满了水也无法沐浴,只能沾湿了帕子,在身上擦拭两下,根本洗不干净。
  天黑后山寨的人并不会来到这边,薛素忍了数日,终于忍不住了。
  只见模样娇美的女人怀中抱着换洗的衣裳,一步三回头的往小溪走去。一路上,耳边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还有晚风吹过树叶时,发出的沙沙响声。
  杏眼觑着大当家的房间,发现屋里还透着蒙蒙亮光,那人肯定还没有安歇。想起男人那副德行,薛素面上划过一丝不满,红唇抿成一条直线,恨不得好生教训那人一番,方能解心头之恨。
  走到溪边,她四下瞥了一眼,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之处,便安安心心扯开腰间的系带,只穿着藕荷色的小衣与亵裤,径直迈入水中。
  河水并不算深,刚刚没过小腿,丝薄的布料紧贴在身上,勾勒出窈窕的身形儿。
  薛素将发间的银钗取下来,满头青丝披散在圆润的肩头,她手里拿着胰子,揉了几下,才慢慢抹在头上。胰子虽比不得颜如玉的花皂,却也凑合了,毕竟山里面没什么好东西,哪里由得她穷讲究?
  皎洁的月光洒在水面,万分明亮,将水中那道人影照的一清二楚,纤毫毕现。
  大当家呆在屋里,原以为有野狼出没,这才弄出了响动。他生怕畜生伤到了薛氏,便提刀走了出来,哪想到害人的野兽没见着,倒瞧见了这么一副勾魂摄魄的美景。
  出身高门大户的女子当真不同,浑身的皮肉尤为细腻,好似煮熟了的鸡子,光洁滑润,挑不出半点瑕疵,即使被湿潮的黑发遮挡大半,大当家依旧看直了眼,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手中的佩刀掉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响。
  “谁!”雪白藕臂护在胸前,薛素警惕地回望,待瞧清了站在河岸边的男子时,她心神一松,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大当家,即使你没读过书,也该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眼下你这般无礼,对得起在京中苦苦等待的发妻吗?”
  早在薛素转身的那一刻起,大当家脑海嗡的一声响,整个人都有些懵了,什么话都听不进去。
  借着银亮的月光,薛素瞧见殷红的血迹如同蜿蜒的小蛇,从男人鼻间涌出,她暗暗啐了一声,也顾不得别的,飞快地将衣裳穿戴整齐,而后再也不看那个混帐东西,径直回了瓦房。
  漆黑鹰眸定定望着女人离去的背影,大当家脚下好似生了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过了好半晌,他才感觉到一阵凉意,粗粝大掌抹了把脸,瞧见满手鲜血,他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恨不得找个地缝儿直接钻进去,也省的在薛氏面前丢人现眼。
  翌日一早,杨九儿拎了只公鸡过来,准备宰了做些吃食。大当家在院中练拳,看到杨九儿进了瓦房,心里头说不出的别扭,犹豫片刻后,也来到了院中。
  男人身形高大,但由于习武的缘故,走路时脚步声几近于无,杨九儿根本没有听到动静,还是找刀子时回头扫了一眼,这才发现大当家就在身边,吓得连连后退。
  “您、您怎么来了?”
  “过来瞧瞧。”
  说话时,男人紧盯着近在咫尺的女子,见她一手握着菜刀,另一手提着鸡翅膀,利落地抹了一下,滚烫的鲜血呼呼往外涌。
  “快拿碗接着点,鸡血也是好东西,万万不能糟践了。”
  闻言,杨九儿刚想过去,却不料被大当家抢了先,那双蒲扇般的大掌端着粗瓷碗,接了满满一碗鲜血。
  “没想到薛夫人还会杀鸡。”
  薛素眼皮子动都不动,淡淡道,“成亲之前,小妇人一直在村里过活,后来夫君得了官职,这才随他一同入京。”
  听到这话,男人面色十分难看,胸臆间翻涌着妒火与怒意,薛氏不说他都忘了,眼前这个女人早已嫁人生子,若不是被岳山那伙匪类掳走,根本不会出现在小小的寨子中。
  此刻被困在这种穷乡僻壤,她是不是恨极了自己?
  “薛夫人失踪这么多日,你丈夫一直没派人寻找,可见是个靠不住的。”
  薛素煞有其事的点头,“正是如此,那厮当真不是个东西,若老天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谁会嫁给那种混帐东西?”
  把公鸡扔给男人,她轻轻哼了一声,“听说大当家身手不错,不如先将鸡毛给拔了,小妇人才好继续烹煮。”
  见状,杨九儿面露尴尬之色,连声道,“我来吧,大当家没干过这个。”
  秀气的眉头微微皱起,薛素撇了撇嘴,“他怎会没做过这个?以前杀鸡的时候多着呢,难道摔坏了脑袋,人就废了不成?”
  大当家面无表情,二话不说,提着公鸡径直进了厨房,用开水将公鸡烫了一下,这才开始拔毛。瞧见男人利落的动作,薛素抿唇低笑,粉颊露出浅浅的梨涡,如同春日初绽的花蕊,那副模样娇美极了。
  薛素的厨艺虽及不上郑氏,却比寨子里的李婆子强了不少,她将鸡肉切成小块,把锅烧热了爆炒,鸡肉本就鲜嫩,又加了些蜜水跟辣子,自带一股特殊的香气,出锅后色泽浓亮,汤汁粘稠,能将人肚子里的馋虫都给勾出来。
  杨九儿将烙好的饼子拿出来,坐在石桌前头,一叠声儿的赞叹,“薛夫人,您还真是贤惠,谁娶了你,那可是天大的福气。”
  薛素笑而不语,拿起筷子小口小口吃着,大当家坐在她对面,时不时抬头看她一眼,黑眸中仿佛有火光闪烁,动作实在算不得隐秘。
  这顿饭吃完后,大当家再也受不得李婆子的折磨,时不时上山打些野味,送到瓦房中,请女人帮忙料理,这一来二去的,倒也熟稔不少。
  这天杨九儿没来,薛素给大当家盛了一碗野菌汤,她手里拿着勺子,轻轻搅动着汤水,状似无意道,“小妇人在山上呆了小半个月,不知何时才能离开?家中幼子刚满一岁,实在离不开母亲。”
  想起宁安与莲生,她忍不住叹了口气,巴掌大的小脸上露出了明显的黯然之色。
  男人心头一紧,瓮声瓮气问,“你想回京城?”
  “自然想回去,若不是岳山的匪徒将小妇人绑到此处,此刻我还呆在家中,陪在亲人身边,怎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大当家心里憋着一股火儿,他不想让女人离开,偏偏根本没有阻止的理由。天知道这段时日,只要一闭上眼,他脑海中就会出现出那副香艳至极的场景,每次回想,四肢百骸之中便涌起一股热流,这种激荡的感觉,委实难以压制。
  他恨不得将人牢牢抱在怀中,亲吻柔腻芬芳的面颊,亲吻娇艳欲滴的唇瓣,让她彻底属于自己……
  这种邪念委实不堪,大当家根本不敢表露出来,只能强自按捺。心绪纷乱之下,即使野菌汤滋味儿再是鲜美,他也没有品尝的心思,咕咚咕咚喝完了一碗。
  瞧见胡须上沾着的点点汤渍,薛素眼珠子骨碌碌直转,柔柔开口,“大当家,您的胡子实在碍事,小妇人帮你刮一刮吧。”
  听到这话,男人只觉得自己耳朵出了毛病,他呼吸急促,瞳仁紧锁,无知无觉的点了点头。
  等回过神来以后,薛素不知从何处找到了一把剃刀,细腻指尖蘸了些胰子,抹在棱角分明的下颚上。
  鼻前嗅到那股馥郁浅淡的桃香,大当家只觉得口干舌燥,他微微眯眼,端量着近在咫尺的女子,二人挨得极近,只要他一伸手,就能将人带入怀中。
  “薛夫人早已成亲,与外男如此亲近,难道就不怕夫君动怒?”
  清浅的热气喷洒在耳廓,只听薛素低低开口,“这有什么可怕的,寨子距离京城有数百里远,‘鞭长莫及’四个字,您也应该听过,我那男人最是没用,哪能管得了这么多?”
  说着,淡粉的指甲状似无意的从喉结上划过,而后她拿起剃刀,仔细将浓密的胡须剃了下来。
  “你、你还真是水性杨花!”
  “水性杨花又如何?与您可没有半点瓜葛。”说着,她手上动作不停,短须噗噗往下落,熟悉的轮廓也渐渐显现出来。
  眼圈有些发热,薛素强忍住泪意,等捯饬好后,她缓缓站起身,还没等迈开脚步,就被人从后头攥住了胳膊。
  “别回京城了,留在寨子里不好吗?”
  “留在这儿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呆在家中,过锦衣玉食,奴仆成群的日子,小妇人想要的,大当家怕是给不了……”
  当个快一年的寡妇,薛素的脾气越发古怪,此刻她将心头郁气尽数发泄在男人身上,瞧见那张涨成猪肝色的刚毅面庞,心里头甭提有多痛快了。
  第144章 肖想
  大当家无论如何也未想到,薛素竟会说出这么一番话,他死死咬牙,鹰眸中几欲喷出火光,威胁道,“若我不放你走呢?”
  红唇一勾,那张娇美艳丽的脸上带着明显的讽刺之色,细腻的掌心轻轻拍了下结实的手臂,她笑着说,“要是大当家有这种本事,也不会被岳山的人逼到这种地步,小妇人早已成亲,还育有一子,你强行将我留在这儿,我的心也在京城,做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处?”
  锦衣玉食的日子过久了,回归田园的确别有一番趣味,但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若离开的时间过长,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乱子,她委实放心不下。
  在没见过薛素以前,大当家也是这么说杨九儿的,此刻被女人的话噎了一下,他笨嘴拙舌,根本不知该如何辩驳,只能定定的站在原地,动也不动一下。
  薛素想要挣脱男人的钳制,但他力气极大,整个人健硕极了,即使是数个成年男子都敌不过,更何况是个身量纤细的女人?
  感受到细微的挣扎,大当家额角迸起青筋。不知怎的,只要一想到薛氏会离开自己,他心头仿佛烧起了一把火,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就连眼底也爬满血丝,那副模样狰狞极了,简直能止小儿夜啼。不过薛素对这个男人无比熟悉,自然不会生出半点惧意。
  “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还不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