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_分卷阅读_309
李耀拿起毛笔沾了沾,看着白白的宣纸问郑之南说:“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郑之南看一眼垂着眸看宣纸的李耀说:“王爷是指今天白天的事情吗?”
“你不好奇我带你见的是什么人?”
“带奴才去见,应与奴才有一些关系,但奴才进宫之前的记忆都没有了,准确的说没什么印象了,并不知此人是谁,是郑家故交旧人?”
“是想带你走的人。”
“他带不走我的。”郑之南这时连奴才二字都忘了自称,直接称呼自己为“我”。
他是戴罪之身,普通的太监或许老年后可以出宫荣养,他这个罪人之子就算死也得死在这城墙根里。
李耀在宣纸上写下一笔说:“孤可以。”
郑之南研磨的手一顿,抬眸去看李耀,他的神情不再是人前看到的木讷和老实,眉眼如黑夜中的星光,带着点点寒气和沉沉的笃定。
“王爷……”
“可是你答应过孤,要永远陪着我。”语气有些执拗,有点像个堵气的孩童在索要心爱的玩具。
郑之南语气乖顺,对他道:“之南会永远陪在王爷的身边。”
李耀展露笑容,他抬起手腕,扭头看向郑之南说:“你过来。”
郑之南松开磨石,来到李耀的跟前。
李耀放下笔,抬起郑之南的下巴,让他与他对视,然后对他说:“陪在孤身边,孤一样可以让你获得自由。”
第291章
赵怡宁坐在案前查账, 旁边的丫鬟莲儿将王爷回来的事情禀报给她。
“跟在王爷身边的小厮说, 王爷今日去长乐酒楼用了餐, 然后又去游湖, 与往常出门没有什么不一样。”
赵怡宁放下账本说, “果然登不上台面, 这么多王爷皇子,我竟嫁了这样的男人。”语气里都是嫌弃和鄙夷。
这李耀作为六王爷,平日里去点个卯,私下里不是去酒楼喝酒就是游湖听曲,府里的门客说好听点是出主意的,其实都是来蹭饭的, 从上到下都是一群饭桶。
莲儿奉茶给赵怡宁, 轻声说:“这样王妃不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莲儿这话让赵怡宁重新展露笑颜,哼了一声说:“我的心啊, 既可怜自己嫁了个庸人, 又庆幸自己嫁了个庸人,不然自己如何过的上这自在的生活。”想一想, 反正皇后属意丞相之女为侧妃, 不论她嫁给谁,都不可能当上太子侧妃,还不如在晋王府,其他王爷心思那般多, 如何也过不上痛快的日子, 现在赵家姐妹们谁不羡慕她, 说她得良缘,夫君敬她,还那般俊逸,只差得一孩儿便圆满了。
在赵怡宁的心里,她早就心有所属,不论李耀长得如何耀眼,有太子光环的情人也比李耀出众百倍,何况再美好的人,登不上台面,气质平庸,那张脸皮也变得毫无特色,一丝一毫都无法吸引她的目光,只恨不得与他隔的远远地。
自从娶了赵怡宁后,李耀明显感觉到太子待他放松了不少,没有往日里那么戒备,连说话都随意多了,像是把他当成了自己人一般。
看来戏演的还算奏效,晋王妃这太子眼线当得也不错。
十月时,皇家秋猎,六皇子随行,因着郑之南身体不适,没能随侧,六王妃要回娘家看望生病的母亲,也没随行。
本来一切都风平浪静,病好后郑之南依旧当自己的侍书,在书房里打理打理书籍,无人时练练字。
意外就是这日发生的,六王妃让郑之南拿一本古书送到前院,这本古书是四王爷要的,之前初唐也知会过,说是四王爷的下人会过来取。
只是六王妃也没想到不是下人来取,竟是四王爷亲自过来。
所以也不得不收拾整理一番,亲自会客。
这四王爷是贵妃之子,贵妃是皇后的表妹,当初为了固宠送进了宫,刚进宫还好,但有了自己的孩子,心思便多了起来,如今和皇后已经是势同水火,彼此都懒得来往,贵妃能坐到现在的位置自然也曾风光过,虽然和皇后一样年纪都大了,已经不能和新晋的这些妃子们争宠,加上自持身份,也没了拈酸吃醋的心思,一门心思辅佐儿子,再没了其他兴趣,作为贵妃唯一的儿子,这四王爷自出生起就备受宠爱。
据闻,四王爷六七岁的时候,贵妃势头正劲,皇上恩爱非常,差点就想废了太子,重新立储,也正是因为这件事,皇后与贵妃的矛盾越来越大,皇后用了好大的劲儿,娘家联合拥嫡派联合上奏,才打消了只是一时醉话的皇上想要废储的想法。
虽然没有成功废了太子,但四王爷的能力还是有的,因为皇上和贵妃的宠爱,这四王爷唯我独尊,除了皇上和他的母妃,谁都不放在眼里,比较桀骜嚣张。
四王爷原本根本不屑亲自过来,想要的东西,让六王爷府里的谁送过去就行,但他前段时间碰巧看到李耀领着郑之南游湖,四王爷虽然也已有了妻室,但在此之前就一直有男宠数位,连小倌楼和出名的楚楼,都有他的身影,是个男女不忌的主,听闻当初还未离宫建府时,就和宫里伺候他的小内侍搅和在了一起,贵妃发了好一通火,打死了几个内侍,四王爷才收敛,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主意越来越大的四王爷离宫建府后,便不再收敛,贵妃也已经奈何不了他,毕竟建了府,府里的人可都是四王爷的,贵妃就算打杀几个来敬候,四王爷也不放在眼里,毕竟死的人,又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玩意儿,他自己也经常玩死几个人。
四王爷李岩见到六王爷身边的郑之南后便念念不忘,他阅人无数,光看了郑之南的身姿,就知道衣服下面的肉体有多诱人,一直心心念念到现在。
刚好借此机会要人,六王爷虽然是不怎么受宠的皇子,可也毕竟是他的兄弟,六王爷在,他来要人倒还有些站不住脚,毕竟六王爷拒绝,他也不能怎么着,难不成要打六王爷然后夺人?他再目中无人,也不会做这种没脑子的事情,给别人理由弹劾。
可现在六王爷不在,只有晋王妃在府中,这晋王妃可和晋王老实本分的性格可不一样,会做人的很,对晋王妃来说,要一个小太监,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管这是不是他六弟的男宠,这晋王府还不是她说了算?
四王爷所想的的确是对的,在晋王府,赵怡宁一直是管事儿的那一个,若是寻常人来要人,她自是要掂量掂量,可是这四王爷,虽然说是太子的对头,可她也招惹不起,而且送人看似是送人,未来也可以说是仗势欺人,故意要人嘛,也能把李耀硬逼到站在太子那一派。
找机会寻个由头,总有机会能让这四王爷伤筋动骨一番,这事儿总归是个不值得赵怡宁为李耀留人。
李耀看重郑之南,自然留了人护着他,可偏偏来的人是四王爷,而府里都知道赵怡宁说一不二的性子,府里的人再有能耐,哪个能留住郑之南?没那么身份,也没那个权力。
郑之南拿书送到前院,刚入了厅内,四王爷的眼睛就黏在了他的身上。
郑之南将书恭敬地递到四王爷的手中时,这人仗着赵怡宁看不到,还伸手摸了一把郑之南的手,堂而皇之的做派让郑之南后脊梁骨发毛。
郑之南虽然在皇宫里时有幸见过一次四王爷,可当时只是远远的看过一眼,哪里会想到会在王府里再见成年后的四王爷,还一脸要将他吞吃入腹的模样。
四王爷拿着书,漫不经心的翻着,一边翻书一边笑看赵怡宁说:“这书我要,但还有一件事需要弟妹行个方便。”
赵怡宁这时还不知道四王爷看上了郑之南,正准备挥手让郑之南回去,四王爷却拦住了,他摆摆手说:“且慢,先不用他下去。”
赵怡宁放下茶杯,奇怪地看向四王爷道:“王爷还有何事?”
李岩抬眸看向旁边垂着首的郑之南对赵怡宁说:“这奴才,本王也想要,不知弟妹可否行个方便?”
赵怡宁心内一震,神情诧异,估计是没想到会有人没规矩到这个地步,直接找她要人,她看一眼听到这话一样震惊的郑之南,此时郑之南已经抬起了头,赵怡宁在看郑之南,郑之南也看向了赵怡宁。
若是赵怡宁答应,那他也只能被李岩带走,所以他眼神里期望着赵怡宁不会随意应下。
许先生虽然在府中,却不能出现在人前,他表现的是一个混吃混喝的无能门客,这个时候出现在四王爷面前,会给李耀带来危险,甚至让李耀真正的野心不得不暴露在人前,所以许先生听到传信的过来说四王爷要郑之南时,也只能坐在屋内拿着棋子沉默。
大事未成,一切都需谨言慎行,不可冲动行事。
赵怡宁虽然不在意郑之南,但也不会轻易答应,她愣了一下后,对郑之南说:“你可愿意去四王爷身边伺候?”
郑之南双膝跪地,头磕地上说:“奴才只愿留在王府,伺候王爷王妃。”
四王爷啧啧两声说:“那可怎么办,你我是要定了。”眼神落在犹疑不定的赵怡宁身上,示意她识趣一点,不过是个奴才,莫要伤了兄弟和气。
其实他完全可以找皇上,只是没必要为了一个奴才大动干戈,要人要到皇上那里去了,只是每每想起来都觉得遗憾,为什么不早点在宫里碰到这么一个极品,也就没了要人这一环。
郑之南看赵怡宁张嘴,生怕她就这么应下,语气冷静道:“还请王妃等王爷回来后再定夺。”这四王爷一看就不是个好人,他被要走,会有什么下场,郑之南不用想都知道。
四王爷轻笑道:“人我现在就带走,六弟什么时候回来,你什么时候再跟他知会一声就行了,难道我来要人,六弟会不给吗?这奴才连这本古书都不如,书六弟可以赠我,人难道还会不舍吗?不过是个玩意儿。”说完,挥挥手,让带来的人直接拖起郑之南带走。
郑之南心内大骇,赵怡宁也没想到四王爷会直接动手抢人,但四王爷真要抢,她也没办法做什么。
正如四王爷所说,不过是个奴才,一个玩意儿,六王爷这样的性子,又怎会不依从四王爷?
赵怡宁倒不会太理会郑之南的心情,只是觉得四王爷这样粗暴的将人带走,让她有些没面子。
也不好和六王爷解释这件事。
第292章
许先生当然知道郑之南的身份不仅仅是一个小内侍, 他还代表了财力的支撑, 但两相权衡取其轻, 比起财力和暴露自身, 当然是只能委屈一下郑之南了, 大业未成,总有人需要牺牲。
郑之南自从来到府里后, 许先生隐隐约约也看出来王爷待他的不同, 但王爷不清醒的时候, 他这个门客是必须理性的, 所以他只能坐在幕后不动如山, 虽然他平时与郑之南接触,也觉得他是个很好的孩子, 相处起来很舒服自在, 而且这孩子虽然看起来安静乖顺, 但有自己的处事能力,是个有自己智慧的孩子。
这件事,王爷不在,便只能无解,萧逸云那里, 他聪明如斯,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他的选择是最正确的,这愤怒谁都只能承受。
只要命还在, 其他的都可以忍耐。
也可以利用。
赵怡宁看着四王爷将人带走, 抿着嘴, 一脸阴沉,最终只是甩了袖子气恼的回了后院。
回到后院后,赵怡宁第一时间把这件事写下来,传信给太子。
四王爷如此目中无人,让太子知道,也算是往后太子拿捏他的一个点,四王爷最好是把人玩死了,这事儿才能闹大。
郑之南被带到王府,直接关到了四王爷的厢房。
郑之南一路上没有挣扎也没有叫喊,因为他知道,这些行为都是没有用的,倘若遇到一个变态一点的人,这种行为只会更加刺激他的肾上激素,让他兴奋的没了边。
郑之南的心因为紧张而狂跳,脸根本不受控制的发白,尤其是嘴唇,白的毫无血色,整个人都是绷着的状态,像一张被拉满的弓,随时都有可能折断。
郑之南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要慌,若是六王爷回来,知道自己被四王爷带走,一定会过来接自己,就算不是为了自己,光为了面子也一定回来接自己的吧?所以当务之急是先保命,不要激怒四王爷。
他在宫里时有听到过一些关于四王爷的传言,知道他性情乖张,在他手底下当差得万分的小心,不然总有人能够消失的无声无息。
李岩推门进来的时候,郑之南正坐在椅子上不知道想什么,听到动静,扭头看过来。
这会儿太阳已经西斜,彩霞满天,余辉随着门被推开倾泻进来,照耀在郑之南精致美好的脸上,将他的瞳孔照的仿佛能看到里面的纹路,棕色的眸子仿佛连睫毛都被镀了一层金边,好看的不像是凡人。
李岩咽了咽口水,饶是他见多识广,上的人不知凡几,也不得不说,六弟身边的这个小内侍,实在是个极品,挠得人心痒痒的大宝贝。
但现在这个让他心痒难耐的宝贝,最后还是来到了他的身边。
李岩勾起嘴角,靠近郑之南,本来他想伸手去摸郑之南的脸,但郑之南下意识站起来往后退了几步,自动与他拉开了距离。
李岩也不生气,谁会对一个美人生气呢?
反手将门给合上了。
郑之南看到门合上,瞳孔微缩,嘴唇紧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不了解四王爷,但听过他的为人。
知道他想要达到的目的,总会用尽手段达到,譬如处心积虑的等六王爷随驾去秋猎的时候来到晋王府,半威胁的将他强带了回来。
郑之南为了拖延时间,虽然他知道一切都是枉然,毕竟李耀不可能这几天回来,最起码要半个月了。
但他还是想拖一拖,他不是个坐以待毙的性子。
他跪在地上,头贴在地板上问悠然自得地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茶喝的李岩。
“不知四王爷为什么要将奴才从晋王府带走,可是奴才哪里得罪过王爷。”
李岩喝了一口茶,就像是猫抓老鼠,抓到后不急着品尝一样,一点点的玩弄他,直到他崩溃,奄奄一息。
他最喜欢这种游戏了,永远都玩不腻,看到他们露出怕他的神情,最后欲罢不能离不开他的神情。
想一想都让人兴奋。
李岩说:“你没得罪我,你只是迷住了我。”
郑之南喉结滚动,竟又一次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回答。
李岩轻笑一声,走过去,将郑之南从地上拖起来,然后拦腰抱起,走到床前,将郑之南扔到床上,郑之南被摔的头昏脑涨,翻个身从床上爬起来,他想要下床,但刚爬起来伸出腿就被李岩握住了。
郑之南看一眼垂着眸看宣纸的李耀说:“王爷是指今天白天的事情吗?”
“你不好奇我带你见的是什么人?”
“带奴才去见,应与奴才有一些关系,但奴才进宫之前的记忆都没有了,准确的说没什么印象了,并不知此人是谁,是郑家故交旧人?”
“是想带你走的人。”
“他带不走我的。”郑之南这时连奴才二字都忘了自称,直接称呼自己为“我”。
他是戴罪之身,普通的太监或许老年后可以出宫荣养,他这个罪人之子就算死也得死在这城墙根里。
李耀在宣纸上写下一笔说:“孤可以。”
郑之南研磨的手一顿,抬眸去看李耀,他的神情不再是人前看到的木讷和老实,眉眼如黑夜中的星光,带着点点寒气和沉沉的笃定。
“王爷……”
“可是你答应过孤,要永远陪着我。”语气有些执拗,有点像个堵气的孩童在索要心爱的玩具。
郑之南语气乖顺,对他道:“之南会永远陪在王爷的身边。”
李耀展露笑容,他抬起手腕,扭头看向郑之南说:“你过来。”
郑之南松开磨石,来到李耀的跟前。
李耀放下笔,抬起郑之南的下巴,让他与他对视,然后对他说:“陪在孤身边,孤一样可以让你获得自由。”
第291章
赵怡宁坐在案前查账, 旁边的丫鬟莲儿将王爷回来的事情禀报给她。
“跟在王爷身边的小厮说, 王爷今日去长乐酒楼用了餐, 然后又去游湖, 与往常出门没有什么不一样。”
赵怡宁放下账本说, “果然登不上台面, 这么多王爷皇子,我竟嫁了这样的男人。”语气里都是嫌弃和鄙夷。
这李耀作为六王爷,平日里去点个卯,私下里不是去酒楼喝酒就是游湖听曲,府里的门客说好听点是出主意的,其实都是来蹭饭的, 从上到下都是一群饭桶。
莲儿奉茶给赵怡宁, 轻声说:“这样王妃不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莲儿这话让赵怡宁重新展露笑颜,哼了一声说:“我的心啊, 既可怜自己嫁了个庸人, 又庆幸自己嫁了个庸人,不然自己如何过的上这自在的生活。”想一想, 反正皇后属意丞相之女为侧妃, 不论她嫁给谁,都不可能当上太子侧妃,还不如在晋王府,其他王爷心思那般多, 如何也过不上痛快的日子, 现在赵家姐妹们谁不羡慕她, 说她得良缘,夫君敬她,还那般俊逸,只差得一孩儿便圆满了。
在赵怡宁的心里,她早就心有所属,不论李耀长得如何耀眼,有太子光环的情人也比李耀出众百倍,何况再美好的人,登不上台面,气质平庸,那张脸皮也变得毫无特色,一丝一毫都无法吸引她的目光,只恨不得与他隔的远远地。
自从娶了赵怡宁后,李耀明显感觉到太子待他放松了不少,没有往日里那么戒备,连说话都随意多了,像是把他当成了自己人一般。
看来戏演的还算奏效,晋王妃这太子眼线当得也不错。
十月时,皇家秋猎,六皇子随行,因着郑之南身体不适,没能随侧,六王妃要回娘家看望生病的母亲,也没随行。
本来一切都风平浪静,病好后郑之南依旧当自己的侍书,在书房里打理打理书籍,无人时练练字。
意外就是这日发生的,六王妃让郑之南拿一本古书送到前院,这本古书是四王爷要的,之前初唐也知会过,说是四王爷的下人会过来取。
只是六王妃也没想到不是下人来取,竟是四王爷亲自过来。
所以也不得不收拾整理一番,亲自会客。
这四王爷是贵妃之子,贵妃是皇后的表妹,当初为了固宠送进了宫,刚进宫还好,但有了自己的孩子,心思便多了起来,如今和皇后已经是势同水火,彼此都懒得来往,贵妃能坐到现在的位置自然也曾风光过,虽然和皇后一样年纪都大了,已经不能和新晋的这些妃子们争宠,加上自持身份,也没了拈酸吃醋的心思,一门心思辅佐儿子,再没了其他兴趣,作为贵妃唯一的儿子,这四王爷自出生起就备受宠爱。
据闻,四王爷六七岁的时候,贵妃势头正劲,皇上恩爱非常,差点就想废了太子,重新立储,也正是因为这件事,皇后与贵妃的矛盾越来越大,皇后用了好大的劲儿,娘家联合拥嫡派联合上奏,才打消了只是一时醉话的皇上想要废储的想法。
虽然没有成功废了太子,但四王爷的能力还是有的,因为皇上和贵妃的宠爱,这四王爷唯我独尊,除了皇上和他的母妃,谁都不放在眼里,比较桀骜嚣张。
四王爷原本根本不屑亲自过来,想要的东西,让六王爷府里的谁送过去就行,但他前段时间碰巧看到李耀领着郑之南游湖,四王爷虽然也已有了妻室,但在此之前就一直有男宠数位,连小倌楼和出名的楚楼,都有他的身影,是个男女不忌的主,听闻当初还未离宫建府时,就和宫里伺候他的小内侍搅和在了一起,贵妃发了好一通火,打死了几个内侍,四王爷才收敛,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主意越来越大的四王爷离宫建府后,便不再收敛,贵妃也已经奈何不了他,毕竟建了府,府里的人可都是四王爷的,贵妃就算打杀几个来敬候,四王爷也不放在眼里,毕竟死的人,又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玩意儿,他自己也经常玩死几个人。
四王爷李岩见到六王爷身边的郑之南后便念念不忘,他阅人无数,光看了郑之南的身姿,就知道衣服下面的肉体有多诱人,一直心心念念到现在。
刚好借此机会要人,六王爷虽然是不怎么受宠的皇子,可也毕竟是他的兄弟,六王爷在,他来要人倒还有些站不住脚,毕竟六王爷拒绝,他也不能怎么着,难不成要打六王爷然后夺人?他再目中无人,也不会做这种没脑子的事情,给别人理由弹劾。
可现在六王爷不在,只有晋王妃在府中,这晋王妃可和晋王老实本分的性格可不一样,会做人的很,对晋王妃来说,要一个小太监,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管这是不是他六弟的男宠,这晋王府还不是她说了算?
四王爷所想的的确是对的,在晋王府,赵怡宁一直是管事儿的那一个,若是寻常人来要人,她自是要掂量掂量,可是这四王爷,虽然说是太子的对头,可她也招惹不起,而且送人看似是送人,未来也可以说是仗势欺人,故意要人嘛,也能把李耀硬逼到站在太子那一派。
找机会寻个由头,总有机会能让这四王爷伤筋动骨一番,这事儿总归是个不值得赵怡宁为李耀留人。
李耀看重郑之南,自然留了人护着他,可偏偏来的人是四王爷,而府里都知道赵怡宁说一不二的性子,府里的人再有能耐,哪个能留住郑之南?没那么身份,也没那个权力。
郑之南拿书送到前院,刚入了厅内,四王爷的眼睛就黏在了他的身上。
郑之南将书恭敬地递到四王爷的手中时,这人仗着赵怡宁看不到,还伸手摸了一把郑之南的手,堂而皇之的做派让郑之南后脊梁骨发毛。
郑之南虽然在皇宫里时有幸见过一次四王爷,可当时只是远远的看过一眼,哪里会想到会在王府里再见成年后的四王爷,还一脸要将他吞吃入腹的模样。
四王爷拿着书,漫不经心的翻着,一边翻书一边笑看赵怡宁说:“这书我要,但还有一件事需要弟妹行个方便。”
赵怡宁这时还不知道四王爷看上了郑之南,正准备挥手让郑之南回去,四王爷却拦住了,他摆摆手说:“且慢,先不用他下去。”
赵怡宁放下茶杯,奇怪地看向四王爷道:“王爷还有何事?”
李岩抬眸看向旁边垂着首的郑之南对赵怡宁说:“这奴才,本王也想要,不知弟妹可否行个方便?”
赵怡宁心内一震,神情诧异,估计是没想到会有人没规矩到这个地步,直接找她要人,她看一眼听到这话一样震惊的郑之南,此时郑之南已经抬起了头,赵怡宁在看郑之南,郑之南也看向了赵怡宁。
若是赵怡宁答应,那他也只能被李岩带走,所以他眼神里期望着赵怡宁不会随意应下。
许先生虽然在府中,却不能出现在人前,他表现的是一个混吃混喝的无能门客,这个时候出现在四王爷面前,会给李耀带来危险,甚至让李耀真正的野心不得不暴露在人前,所以许先生听到传信的过来说四王爷要郑之南时,也只能坐在屋内拿着棋子沉默。
大事未成,一切都需谨言慎行,不可冲动行事。
赵怡宁虽然不在意郑之南,但也不会轻易答应,她愣了一下后,对郑之南说:“你可愿意去四王爷身边伺候?”
郑之南双膝跪地,头磕地上说:“奴才只愿留在王府,伺候王爷王妃。”
四王爷啧啧两声说:“那可怎么办,你我是要定了。”眼神落在犹疑不定的赵怡宁身上,示意她识趣一点,不过是个奴才,莫要伤了兄弟和气。
其实他完全可以找皇上,只是没必要为了一个奴才大动干戈,要人要到皇上那里去了,只是每每想起来都觉得遗憾,为什么不早点在宫里碰到这么一个极品,也就没了要人这一环。
郑之南看赵怡宁张嘴,生怕她就这么应下,语气冷静道:“还请王妃等王爷回来后再定夺。”这四王爷一看就不是个好人,他被要走,会有什么下场,郑之南不用想都知道。
四王爷轻笑道:“人我现在就带走,六弟什么时候回来,你什么时候再跟他知会一声就行了,难道我来要人,六弟会不给吗?这奴才连这本古书都不如,书六弟可以赠我,人难道还会不舍吗?不过是个玩意儿。”说完,挥挥手,让带来的人直接拖起郑之南带走。
郑之南心内大骇,赵怡宁也没想到四王爷会直接动手抢人,但四王爷真要抢,她也没办法做什么。
正如四王爷所说,不过是个奴才,一个玩意儿,六王爷这样的性子,又怎会不依从四王爷?
赵怡宁倒不会太理会郑之南的心情,只是觉得四王爷这样粗暴的将人带走,让她有些没面子。
也不好和六王爷解释这件事。
第292章
许先生当然知道郑之南的身份不仅仅是一个小内侍, 他还代表了财力的支撑, 但两相权衡取其轻, 比起财力和暴露自身, 当然是只能委屈一下郑之南了, 大业未成,总有人需要牺牲。
郑之南自从来到府里后, 许先生隐隐约约也看出来王爷待他的不同, 但王爷不清醒的时候, 他这个门客是必须理性的, 所以他只能坐在幕后不动如山, 虽然他平时与郑之南接触,也觉得他是个很好的孩子, 相处起来很舒服自在, 而且这孩子虽然看起来安静乖顺, 但有自己的处事能力,是个有自己智慧的孩子。
这件事,王爷不在,便只能无解,萧逸云那里, 他聪明如斯,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他的选择是最正确的,这愤怒谁都只能承受。
只要命还在, 其他的都可以忍耐。
也可以利用。
赵怡宁看着四王爷将人带走, 抿着嘴, 一脸阴沉,最终只是甩了袖子气恼的回了后院。
回到后院后,赵怡宁第一时间把这件事写下来,传信给太子。
四王爷如此目中无人,让太子知道,也算是往后太子拿捏他的一个点,四王爷最好是把人玩死了,这事儿才能闹大。
郑之南被带到王府,直接关到了四王爷的厢房。
郑之南一路上没有挣扎也没有叫喊,因为他知道,这些行为都是没有用的,倘若遇到一个变态一点的人,这种行为只会更加刺激他的肾上激素,让他兴奋的没了边。
郑之南的心因为紧张而狂跳,脸根本不受控制的发白,尤其是嘴唇,白的毫无血色,整个人都是绷着的状态,像一张被拉满的弓,随时都有可能折断。
郑之南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要慌,若是六王爷回来,知道自己被四王爷带走,一定会过来接自己,就算不是为了自己,光为了面子也一定回来接自己的吧?所以当务之急是先保命,不要激怒四王爷。
他在宫里时有听到过一些关于四王爷的传言,知道他性情乖张,在他手底下当差得万分的小心,不然总有人能够消失的无声无息。
李岩推门进来的时候,郑之南正坐在椅子上不知道想什么,听到动静,扭头看过来。
这会儿太阳已经西斜,彩霞满天,余辉随着门被推开倾泻进来,照耀在郑之南精致美好的脸上,将他的瞳孔照的仿佛能看到里面的纹路,棕色的眸子仿佛连睫毛都被镀了一层金边,好看的不像是凡人。
李岩咽了咽口水,饶是他见多识广,上的人不知凡几,也不得不说,六弟身边的这个小内侍,实在是个极品,挠得人心痒痒的大宝贝。
但现在这个让他心痒难耐的宝贝,最后还是来到了他的身边。
李岩勾起嘴角,靠近郑之南,本来他想伸手去摸郑之南的脸,但郑之南下意识站起来往后退了几步,自动与他拉开了距离。
李岩也不生气,谁会对一个美人生气呢?
反手将门给合上了。
郑之南看到门合上,瞳孔微缩,嘴唇紧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不了解四王爷,但听过他的为人。
知道他想要达到的目的,总会用尽手段达到,譬如处心积虑的等六王爷随驾去秋猎的时候来到晋王府,半威胁的将他强带了回来。
郑之南为了拖延时间,虽然他知道一切都是枉然,毕竟李耀不可能这几天回来,最起码要半个月了。
但他还是想拖一拖,他不是个坐以待毙的性子。
他跪在地上,头贴在地板上问悠然自得地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茶喝的李岩。
“不知四王爷为什么要将奴才从晋王府带走,可是奴才哪里得罪过王爷。”
李岩喝了一口茶,就像是猫抓老鼠,抓到后不急着品尝一样,一点点的玩弄他,直到他崩溃,奄奄一息。
他最喜欢这种游戏了,永远都玩不腻,看到他们露出怕他的神情,最后欲罢不能离不开他的神情。
想一想都让人兴奋。
李岩说:“你没得罪我,你只是迷住了我。”
郑之南喉结滚动,竟又一次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回答。
李岩轻笑一声,走过去,将郑之南从地上拖起来,然后拦腰抱起,走到床前,将郑之南扔到床上,郑之南被摔的头昏脑涨,翻个身从床上爬起来,他想要下床,但刚爬起来伸出腿就被李岩握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