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妈妈系统[快穿]_分卷阅读_12
  人,人咋能黑成这样呢?
  第14章 我!泼妇!职业喷子!(六)
  林玉唱着歌,嘻嘻哈哈地同哥哥、姐姐同山脚下的河边往家里跑,今天几个孩子偷偷地跑到了庄子外的山脚下玩耍,乐得几乎忘了时间。
  要是在从前,这样的日子想也不敢想。
  林家的这三个孩子同大同村里的小伙伴不同,才刚懂事几个孩子便是互相照顾着长大,稍大一点,他们几个便在奶奶的指挥下干起了活,个还没有桌子高便要踩在椅子上擦饭桌、家里长辈上工了还要一起给全家洗衣服……
  即使是村里最穷最穷的癞子家,都比他们过得要好!
  人家都说缝缝补补又三年,可他们的衣服却是三年三年又三年,林情和林玉身上的几乎都是那些个碎步破衣拼凑成的……
  她听人说过白毛女的故事,偷偷地在背地里想过,她和哥哥几个可真像可怜的喜儿,而奶奶、小姑小叔几个则是万恶的黄世仁!只知道剥削他们,比地主还可恶!黄世仁估计都没有他们这么坏,对自己的孙子孙女都这样。
  甚至她还有点怨着她的爸爸妈妈,二叔,二婶婶,她不明白奶奶知道保护小叔小姑,不让他们干活,为什么他们几个就没人保护呢?
  那时她最希望出现一个不管是大春大夏大冬还是什么人,打倒奶奶,还他们几个一个好日子!
  每天就这么做梦做梦做梦着,也就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她知道自己心里那些坏想法一点一点的多起来了,成天就想着如果有一天她有出息了一定要狠狠地骂一顿小姑、奶奶,后来甚至想着如果可以跑走就好了,甚至她还起了坏心思,想着要是有一天她不见了,妈妈爸爸会不会后悔没有保护她呢。
  那天她忙活着听着村头的阿叔急急忙忙的来家里,他对奶奶和妈妈说,爸爸好像没了,什么是没了,那时的她根本不懂,后来她知道了,就是她再也看不见爸爸了。
  虽然平时老觉得她的爸爸妈妈没有保护自己和哥哥,可她心里也是知道的,她知道妈妈每天上工回来很累还会把家里的大小事情收拾一番,生怕她和哥哥辛苦坏了;爸爸再辛苦也要陪着她和哥哥说说话……
  坏姑姑说,奶奶会把妈妈赶走,妈妈是扫把星……
  那时候她已经不知道以后怎么办了,哥哥还只知道哭哭哭!明明她也怕极了,还得不停的安慰哥哥。
  她可真想不明白,从小妈妈和爸爸念叨的,要孝顺,要敬重奶奶、叔叔、姑姑,不能发火,要勤劳,要多干活……可她都干到了,为什么她过得一点都不好呢?为什么姑姑、奶奶这么坏还能过得这么好呢?
  当然,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堂屋里烟火气冒得厉害,瓦罐里装的汤热气从散气孔里蒸腾而出,这个年代的孩子大多嗅觉灵敏,即使是这么用力一闻,也能闻出来从盖紧的瓦罐里散出的若有若无的肉香味。
  不用看也知道里面一定是最最好吃的肉!
  林雄的眼睛都快粘在桌椅上了,深深地吸一口气好像试图把所有的肉香味吸到身体里面,脸上乐淘淘的神情充斥在小脸上,连脸颊都不知不觉爬上了激动引起的红色。
  林情无奈地敲了敲林雄的脑袋,回过身去把大门关好,这可是吃肉第一步,要是被人闻到了那肯定是说不清楚的。
  说起来没有太多原身记忆的她从来不知道大伯母做菜那么好吃!
  不过从前这些菜大多是孙金花做的,孙金花做菜那可叫一个厉害,用沾着油的布这么一抹那零星半点就算是有油水了,然后拨弄两下弄个“生煎”青菜之后,用筷子仔仔细细地把那几跟菜挑出来放在盘中,生怕多弄走一点菜汁油水!然后就用那点儿菜汁油水做一锅清汤,要是赶上她心情好给放个鸡蛋几乎就可以说是美味佳肴了!
  至于别的少之又少,按照孙金花的话说,就是吃那么讲究干嘛,反正都是种地人!
  也就是这样扣扣索索,让外人不知道的是,这个有着足足三个儿子的家庭居然还存下了不少的一笔钱。
  当然现在这些钱也不属于孙金花了。
  “真不知道给这些赔钱货吃这些好吃的做什么,留给我们建党回来吃多好,半点不懂事,当年找这个媳妇真是找错了……”孙金花从屋子里一走出来看见的就是三个孩子排排站在那里冲着桌子上的瓦罐流口水,心里都快呕死了,“看什么看,快点进来!给别人看了看是要送谁吃!”
  孙金花最是讨厌那三个一脸馋样的孩子,看那没半点出息的模样,自己的宝贝杏花和宝贝建党可比他们好多了,斯文人城里人就是那样的!哪像他们!
  暗暗啐了一口,不过可不敢大声叱骂,要知道如果被单静秋那毒辣女人听到了,肯定会叫她好看。
  想起前几次一吵架,单静秋就在家里破口大骂,哪怕全村子里的人传风言风语说她是泼妇都一点不怕,她就搞不明白了,这年头,哪来的这种女人呢?
  正在下工回家的单静秋要是能听到这些话肯定是会笑死的。
  毕竟在她看来天大地大利益最大,被人骂两句可不会掉块皮。
  反而是越多人说她泼辣,说她磋磨婆婆,她才能好好的管家,而受了村里人同情,甚至以此来攻击她这个坏儿媳的孙金花,现在还敢在村里人面前磋磨这几个小的和吴秋云这个二儿媳吗?
  当然不。
  不过……
  单静秋的眼神有些飘忽,轻飘飘地落在了走在了前头的杏花身上。
  即使是从背后看,都能看到露出的那一小块脖颈黝黑得发亮的肤色,她莫名有些良心过意不去,毕竟她刚来的时候这杏花那白嫩得如同城里姑娘的样子还历历在目,现在呢……黑得比村里最黑的农夫还黑,笑起来除了那一口杏花精心保养的白牙倒是什么也看不到了呢……
  没走一会便到了大同山脚下的家,因为林耀西是分家而居,所以林家的宅居地离着村庄有些距离,不过这也便利着孙金花在赚工分之余去山上摸点兔子、野鸡之类的野物打打牙祭,所以近来伙食好了许多的林家人倒是看起来圆润了一些——即使想比其他人还是显得稍瘦了。
  当然,村里人并没有怀疑,即使是最喜欢看人八卦的李翠花在见识了几次单静秋一靠近孙金花就下意识发抖的模样也都万众一致的坚定认可了——
  对!就是恶媳妇可怜婆婆的标准配备了!
  那至于变胖,他们就更顺理成章的帮林家人解释好了,肯定是单静秋这个恶媳妇不会当家,就知道浪费霍霍东西!不会持家的媳妇就是这么败坏好东西!以后就知道后悔了。
  知道所有真相的林家人:??
  前头傍晚下工后捉回来收拾干净,今个儿一早在炖锅上备好料便上锅蒸的野鸡应该已经熟透了,再配上前几天收拾回来的炒野菜、回去再炒个鸡杂,可以说是很丰盛的一顿了。
  野鸡是模仿单静秋在现代吃过的一道水蒸鸡,只要在被清理干净的瓦罐下面铺上一层切得细细的姜末,给鸡的身体做一个简单的按摩入味,搓点盐,在放好清水的炖锅里再放上几个葱结,调味适量清蒸即可。
  许是年代的感觉,又或许是缺少物资的时代特色,单静秋觉得这年头什么菜色随便煮一煮都好吃得很。
  毕竟不是谁家都会像她一样一抓到鸡便也整个煮了,不风干藏好。
  孩子们在旁排排站着的样子看起来很是蠢萌,单静秋无奈地拍拍他们一个又一个的小脑袋,喊着他们上桌做好,便去厨房热火下鸡杂,风风火火地炒了起来。
  菜刚备好,跟着大队其他人在另一处上工的林耀西和老二一家子也都回来了。
  于是一屋子热闹,筷子飞舞,所谓食不言寝不语农村人家当然没什么讲究,只是太过美味难得的肉菜几乎要美掉所有人的舌头。
  吃得个肚圆,即使是一直念叨着浪费的孙金花也在最害怕的单静秋高压之下筷子飞舞,被美味的菜色鲜嫩得几乎掉了舌头。
  至于女儿杏花,反正这菜都是单静秋平均分到每个人碗里的,管够就行,要是想让来让去,那肯定是要被单静秋修理一顿的,这种白被修理还没收获的事情,她才不干呢!
  单静秋吃得稍慢,不过也比几个小的快些落下筷子,迟疑了一会,还是在饭桌上丢下了炸弹。
  “是这样的,我寻思着,咱们杏花是不是该在家里养一养,要不……”
  她话没说完,所有人便忍不住看一眼杏花低头再看一眼,是了,他们的杏花黑得连自家人都怕……从前那些不时路过自家家门口的年轻小伙早就消失无踪许久。
  孙金花更是直接露出震惊的神色,难道这恶儿媳良心开了?
  杏花眼睛含泪,她,她可委屈了!
  林情刚刚还塞得满满当当的饭这下突然失去了味道,好容易过上自在的日子没几天,她这位极品姑姑又要重返江湖了吗?
  突然想起早上玩耍时听大队长家小孙子李子说的话,林情灵机一动。
  她怯生生地抬起头,睁大了眼,流露出好奇的神色:“奶奶,大伯母,今天我听李子说,他爷爷说最近有一些城里人要来我们村子里干活,叫啥知青的,是啥意思呀?”
  于是她便看着眼前的奶奶和小姑眼神变来变去,似乎从小姑那黑得都看不清五官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奇异的神色。
  杏花轻声细语:“嫂子,我觉得干活替家里出点力挺好的,我还是继续赚点工分吧。”
  第15章 我!泼妇!职业喷子!(七)
  简淮背着巨大的行囊,微微抿着唇,不知所措地看着四周,能看到刚刚擦肩过去的石碑上写着大同村三个字。
  是到地了吗?
  跟着前头只知道埋头吭哧吭哧往前急速前行的老农,步履匆匆的他们心中是沉甸甸地茫然。
  “阿淮,饿吗,哥哥这里有饼。”简江静静地凑了过来,轻声询问弟弟。
  而听到二哥关心的简淮只是轻轻摇了摇头,毕竟前路未卜,口粮什么的能省就省,这些道理他懂。
  简江忧心忡忡地打量着原本还白白嫩嫩的弟弟现在脸都微微瘦凹的模样,心里已经是不知作何滋味。
  在巨大的浪潮之间,通常是只能随波逐流的。
  他犹然记得那时的父母找遍关系就为了把他和弟弟塞上返乡的列车,同行的人里大多是被安排不得不踏上下乡之路,而他们却是争破了脑只为了找到逃离大漩涡的机会。
  送别路上的站台哭声一片,他和弟弟却是独自离开,因为在那时,家人大多已经被下放到天南海北的什么农场、畜牧场开始进行一场更为艰难浩荡的“改造。”
  一路上同行的人嫌苦嫌累的娇气抱怨简江一句也听不进去,因为他知道这是他不多的能把握住的一个“生得有尊严”的机会,就像爷爷认真嘱咐地那样。
  “阿江,爷爷知道你们吃不得苦,但是现在想要挺直脊梁过日子比你想象的要难太多了。爷爷把最后能安排的那些人都用上,也只能把你和阿淮送走,送得远远的。”他目光深邃,“到那会遇到更可怕的人,还是过上比爷爷、爸爸更好的日子,现在爷爷也不知道,一切都靠你们自己。”
  “要记得,活着。”
  当然那时简江还尚未意识到这一切究竟是从何而生,只是懵懵懂懂地应下了爷爷的话。
  活着,不是一直活着吗?
  可那之后,曾同在大院里的李叔叔摇身一变成了什么“革委会”的头头,变着法的整治着这接连的几座大院里曾经一同过日子的几户人家,趾高气扬、气势嚣张的模样,同从前判若两人。
  一开始凭借曾经的身份还尚未卷入的一家,也突然成为了万夫所指。
  ……
  简江看着那老农的背影,不知道几岁,衣着很是简单,看起来背已经有些驼,肤色显得有些黄,不过看起来脸色尚好,脸颊有着少许的肉,身量不高,那时局促伸出来握手的手满是茧子,一看就是很能劳作的老把式,他介绍自己叫做林建军,便什么也没说就是埋头往前走。
  他在心里微微描述着这个人,肯干,朴实,贫困,不善言辞……又很是庆幸地松了口气,如果连随便抓来接他们这些知青的老农都看起来伙食尚可的话,那么也许大同村的日子并不难过吧。
  走在前头的林建军很是努力的埋头往前走着,丝毫没有什么和后面大城市来的少年少女们攀谈的兴致。
  这次到大同村的知青有六个,四个男孩,两个女孩,都是从b城来的,叫做简江、李春福、王晓文、简淮、孟梦、龚玉枝……
  他反复在心里念叨着这几个名字,试图把他们都牢牢记在心里,毕竟这是他第一次代表村子里出来接人,大嫂说了可不能丢了自家的脸!
  大嫂说了,也不许东张西望看人家小姑娘,会伤了秋云的心,老老实实赶快带回来给队长,这样队长下次才会又用自己!出来接一趟人不用上工还算工分呢!不就是来回走一趟,比放假还舒服呢!
  ……
  一句句大嫂说紧紧刻印在脑子里,要是问林建军是啥时候开始他不天天把妈挂在嘴上,只挂着大嫂的名头,他只会拿起手挠挠后脑勺,傻乎乎地一笑。
  大哥没了后,被认定为林家里头一号的笨人,林建军向来不爱寻思事情,小时候听妈的,现在听嫂子的……他这辈子就还没学会自己做主这个技能!
  这一切也是超乎了单静秋的预料,原来在她的想法里,这老二一家和自家一样,除了孝顺哪有半点毛病?
  老大要给父母养老,她磋磨孙金花和林耀西的日子可还长着,她是半点不担心。
  至于老二,本来单静秋寻思着应该不久之后就会在原女主林情的鼓励下走向分家道路,至于分家之后相信拥有女主光环的林情也能把事情安排得妥妥当当。
  但她这只蝴蝶的力量稍微有点大,把孙金花管得服服帖帖,掌握了林家大事小事之后,她才恍然大悟——这回彻底没了刺激源的林情怎么会在激愤之下作出分家的决定呢?
  毕竟原女主也同单静秋一样是从普通的白领穿越而到,在陌生甚至可以说是恐怖的年代,没有足够的刺激怎么会有勇气做出改变呢?
  于是啊,单静秋便下定决心,那就把原本的“复仇”剧本一把划掉,改成“齐心协力奔小康”吧!
  在原身记忆里,即使被孙金花压迫得日子几近过不下去的时光里,老二和他媳妇依旧偷偷地往她那送点吃的,这份善心原主直到临老,都没能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