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十年代围观军婚的日子_分卷阅读_56
李景知的目光定格在袁向媛身边的王远航身上, 只觉得自己的头上绿云罩顶:“媛媛, 这是谁?”
袁向媛莫名其妙, 她和李景知都分手了,她有那么一两个男性朋友碍着他哪儿了?
“是谁和你有什么关系?”袁向媛拉着林郑娟的手转身就走。
“媛媛,我今天来是想和你说一句话的, 我马上就要回陇西去了, 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李景知家里的财产充公了,家里现在住着的房子很快就要被收回去, 李太太不愿意在这里被人嘲笑,可她这些年在娘家嚣张惯了,十分的不愿意回去看他舅妈的脸色, 商量来商量去, 他们准备上陇西去,在陇西买个好房子后就咋那边定居了。他妈的现在的精神情况不稳定,上海的工作他不打算要了。
袁向媛气笑了:“你是我的谁啊我要和你走?”
李景知去拉袁向媛的手,林郑娟一扯, 把袁向媛扯到了她的身后, 王远航挡在他们面前,一张嘴便是一口东北大碴子味儿:“你啥玩意儿啊跟你走?你脸大如澡盆子啊?”
李景知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我没和你说话。”他越过王远航和林郑娟,直视袁向媛的目光:“媛媛,你给我一个准话。”
袁向媛不理他,捏捏林郑娟的手,扯扯王远航的衣服:“走吧,别理他。”
林郑娟也是这么想的, 他们继续朝菜市场走去。
李景知没有去追,他也是有自尊的,能来这边问袁向媛一次,已经用尽了他的全部勇气了。
李景知没去追,却从她身后蹿出来一个人,李太太像一阵风一样跑到袁向媛身边,抓住袁向媛的手大声说道:“媛媛,你就跟我们走吧,我知道我们家败了,可你都是我们家景知的人了,和我们一起走不应该吗?”
这几天的生活把李太太逼疯了,自她男人倒台以后,出门就有人嘲讽她,走到哪里都有人谈论她,她的老对手特地到她家耀武扬威一番,李太太后悔极了,要是当初她不那么傲气,就让胡崇兰的那个女儿嫁给她儿子,哪怕她男人被双规了,又有谁敢看不起她?越想越着魔,越想也越疯。
他们明天就要回陇西了,她知道她儿子肯定会来找袁向媛的,于是她就跟在了她儿子的后面,为的就是说这么一句话,说完了她还洋洋得意地看着袁向媛,一个女人最注重的是什么?贞洁!要是一个女人没有了贞洁,会有哪个男人想要她?李太太信心满满,只要袁向媛成了她李家的儿媳妇儿,以后她的日子还会难过吗?
周围行走的人听见李太太的话,一个个的都朝他们围拢了过来,有些女人还对袁向媛指指点点,袁向媛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身子也微微颤抖,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她以前怎么会觉得李景知人好?光看李太太这样,她就应该知道李景知的为人好不到哪里去啊,为什么和李景知处对象的时候她就不会去多打听打听呢!
林郑娟揽住袁向媛的身子,一手刀砍在李太太的手背上:“哪里来的疯婆子?谁和你儿子认识啊?这年头的神经病真是越来越多了,妹妹,咱们走吧,这人肯定是人贩子,我听说现在可有一些人贩子就爱这么拐人呢,先说被人是她家儿媳妇儿,和男人吵架了就要跑啥啥啥的,最后把姑娘带回去转手就卖了。”
这年头的人最恨的就是人贩子,听见林郑娟的话,有些正义感强的人就自发的把林郑娟等人护在了身后,人高马大的王远航也抵不过人民群众的热情,一下子就被挤到了人群的边缘。
他的内心是崩溃的,想他当年在部队时,不说是万里挑一,但也是精英中的佼佼者吧,怎么退伍回来就这么被人无视了呢?难道他不强大吗?
“我妹妹当年就是被天杀的人贩子拐走的,到现在是生是死都不知道,老娘今天就撕碎你这个该死的人贩子。”人群中有人哭着喊出了这句话,这句话无疑是在滚烫的油锅里加入一盆凉水,抓着李太太的那几个人当下把李太太抓得更紧了,混乱中,有人还对李太太下了黑手,李太太娇养了四五十年,一身肉娇贵得很,一碰就疼,她哭得稀里哗啦的,一边哭还一边解释,可她的解释谁会听?讨伐她的声音倒是越来越大了。
清水胡同的警卫员看见了这边有异动,拿起对讲机对讲了两句话以后提着一根电棒走了出来:“怎么回事儿怎么回事儿,吵什么吵什么?”
“保安同志啊,这里有个人贩子哩,刚刚还抓着人家小姑娘的手要带人家回家呢,还说什么那个姑娘的妹妹是她儿子的人了,要她跟着他们回去呢!”说话的老太太朝林郑娟一指,她刚刚离得远,啥也没看见,要是离得近她早就进去里面撕人贩子了,在这呆着干着急。这么说就是因为听见了林郑娟的话,她也就是把林郑娟的话改了改说了出来。
警卫员一见到林郑娟,表情更加严肃了,清水胡同的这些警卫员,有谁不认识林郑娟她们的?居然有人在清水胡同门口要拐带小姑娘?这是不把他们看在眼里?啊?
警卫员又拿起了对讲机说了一通,不一会儿,十多个手持电棍的警卫员就小跑着出来了,驱散了人群,把李太太控制了起来,一直被堵在人群后面的李景知这才到了李太太身边,把流着眼泪把一身是伤的李太太扶了起来。
林郑娟等人在警卫员的护送下已经回了清水胡同,李景知一直狠狠地盯着林郑娟的背影,和袁向媛谈恋爱时他有多讨好他,现在他就有多恨她,她怎么能恶毒成这样?才二十多岁的小姑娘,随口一说就是污蔑人,他妈年纪都这么大了,她做错了什么要遭受这样的殴打?她只不过是说错了一句话而已啊。
警卫队队长也看出李景知的表情不对了,他大喝一声:“看什么看?这是你妈啊?”
李景知收回目光,抓着他妈的手一阵阵的发紧:“是。”
警卫队队长嘴巴一抿,这里的警卫员一直换,可领导却从来没有换过,警卫队队长在这里已经干了五六年了,对李景知还是有印象的,他是林家那个继妹的对象嘛,但放寒假以后,他就接到了林家的电话,以后李景知来不要放进来了,他又不傻,还能不知道这两人掰了?
警卫员皱着眉看李景知拿不甘的表情,语重心长地对李景知道:“事情的经过,我也了解了,我就不把你送到派出所了,赶紧回去吧,以后别来了。还有你这个妈,让她嘴巴放干净点,人家小姑娘跟你处了一场对象,你就是这么容你妈诬陷她啊?怪不得人家不跟你处了,现在都这样了,以后跟你结婚了还不得憋屈死。小子,我奉劝你一句吧,这妈是亲,可媳妇儿也亲啊,你妈再亲能陪你过一辈子咯啊?最后还不是你媳妇儿陪你?”
半靠在李景知怀里的李太太听这话不干了:“亲妈怎么亲不过媳妇儿了?啊?要不是有我这个妈,他从哪里来?他是从我的肚皮里爬出来的!再说我说错了什么?袁向媛那个贱丫头和我儿子处了七年了,早就是个破鞋了,她不嫁我儿子她还能加谁?”李太太说话动作太大,扯到了嘴角,刚刚混乱中她的脸不知道被谁打了两巴掌,嘴角裂开了,鲜红的血丝流了出来。
李太太这句话警卫队队长就不乐意听了:“这位大姐,我看你这幅打扮,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吧?高等教育就教给你这些啊?这年头嫁人了还有离婚的呢,怎么的,你还生活在旧社会啊?既然你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你是不是应该给你丈夫多纳几个妾啊?”
警卫队队长这话算是捅到李太太的痛处了,她男人在外面有人来她是最后一个人知道的,报道出来的时候她都傻了,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枕边人会睡在别的女人身边。
李太太身上也不疼了,跳起来就要往警卫队队长的脸上抓,被一直看着她的一个年轻警卫制住了:“怎么地怎么地,你还袭警啊?你咋那么能耐啊?”
李景知也吓了一大跳,从建国以来,军警的地位就被捧得无限高,无故袭击警察被拘留都是轻的,在他小的时候还有人袭击警察以后被判刑的呢。
警卫队队长板着脸,对李景知道:“赶紧把你妈带走吧,收工了收工了,这娘们儿真晦气。”
李太太还要发火,被李景知拖着走了。
“妈,妈,我求你了,今天我的脸丢得还不够多吗?”李太太渐渐地不闹了。
坐上回家的车,李景知朝清水胡同看去,袁向媛不是看不起他现在一无所有吗?等着,给他等着,总有一天,他会衣锦还乡,把袁家一家都踩在脚底下,还有林郑娟那个贱人,他一定要让她哭着求他放过她。
李景知暗暗发誓,却从来不知道,他的这些誓言,这辈子都实现不了了。
林郑娟扶着袁向媛回家,一到家袁向媛就哭了,王远航在后面心疼不已,林郑娟歉意地朝他点点头,把袁向媛扶进了自己的房间。
“娟子,你说我当初怎么就看上这样一个人了?他没担当,处对象那么多年不给个承诺,分手了还带他妈来侮辱我,我哪里对不起他了吗?”
林郑娟把袁向媛抱在怀里,袁向媛一边哭一边说,林郑娟胸前的衣服都被她哭湿了,等袁向媛哭够了,林郑娟才安慰她:“媛媛,你该谢谢李景知的不娶之恩。”、
袁向媛破涕为笑,一直在院子里没有走的王远航也松了一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王远航的名字我搞错了,之前写的是王远帆,但是我觉得王远航这个名字也很不错,大家看看喜欢哪个?确定下来了我就去改了。
今天的更新就这一章了,明天这个房子的房东要来收房,可能会很忙,群么么一个,早安啊。
最后三八女神节快乐啊,这一章给大家送六十个小红包,前三十都送,后三十随机哈~
第90章 【第090章】
袁家没有人, 袁向媛就一直没有回去, 郑又荣现在随军去了, 叶泉和袁向前去部队上轻易也不回来,大院那边因为她和李景知分手了,院子里风言风语的, 听着闹心。好在一切尘埃落定, 后天,袁向媛就要去上海上学了。
“娟子, 你说我舅舅和爸爸会不会做得太过分了,我和李景知不过是分手了而已,为了这个, 他们把李家都弄倒了。”夜深人静时, 袁向媛总有些愧疚。
林郑娟闭着眼睛:“你看新闻了吗?自从安婉婉她爸爸下马以后国家就对贪官污吏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军队也好政府也好,李家在那个位置上,迟早是要被查到的, 叔叔和舅舅做的, 不过是顺水推舟而已。”
袁向媛在黑暗中睁着眼看了好一会儿,才闭上眼睡觉,记忆中的那个阳光耀眼的少年啊,在这一刻,彻底的成了袁向媛的过去式。
一天后,林郑娟把袁向媛送到离她家最近的航站楼去坐飞机,袁向媛走后, 北京的花开了,林郑娟却没有多少心思去观赏。
她很忙,要毕业了,毕业论文还没有头绪,图书馆成了她最常去的地方,一泡就是一整天。
看了一整天的书,从图书馆出来,林郑娟颇有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下了图书馆的阶梯,是运动场,运动场中间的绿地上人群攒动,林郑娟没心思去看,她抱着书本径直回家,明天是周末,今天晚上,顾仲斌要回来了。
回到家她就开始做饭,饭菜才做好摆上桌子,顾仲斌就到了。
团里得知了要创办特种大队的消息了,往下一透露,整个团里的人都疯了,以前还算是和平友好的战友关系现在处处是摩擦,今天你跑了五公里越野,明天我就要跑六公里,今天你训练四百米障碍,我明天就做爆破训练,竞争激烈到了白热化的阶段,顾仲斌忙得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能出来这一天,他提前打了半个月的报告。
吃过饭,林耀华提着他的新宠画眉鸟出去遛弯了,林郑娟和顾仲斌在屋里说话,初春的紫外线格外强势,顾仲斌现在比冬天时黑了不止一个度,人也瘦了。林郑娟很心疼,暗自琢磨着明天去买点鸡汤排骨啥的回来做,给顾仲斌补补。
老丈人一出去,顾仲斌就不老实了,先凑过来亲林郑娟的脸蛋,再拉着林郑娟的小手不放,后来索性把林郑娟抱在自己怀里了。
林郑娟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淡淡的皂荚香味儿加上林郑娟身上的女儿香,只吸一口,顾仲斌就觉得自己要醉了。
顾仲斌一点一点儿的亲着林郑娟的后颈处,林郑娟四处躲,顾仲斌扶着林郑娟的腰把她提起来,再一个转身,两人便面对面了。
一股强烈的悸动从林郑娟的小腹直升内心,待林郑娟回过神来,两人已经亲到一起了。
林郑娟坐在顾仲斌的大腿上,两只手轻轻的搭着他的肩膀,顾仲斌一手扶着她的腰,一手搂着她的后脑勺,两人亲得难舍难分。
顾仲斌不是柳下惠,也没有做柳下惠的打算,两人谈恋爱这么多年,这不是两人第一次亲吻,但每一次的亲吻都能让两人心肝胆颤,一吻结束,林郑娟在顾仲斌怀里喘息,顾仲斌抱着林郑娟平复心情。
过了许久,顾仲斌用大拇指抹掉林郑娟嘴角不存在的水光,从怀里掏出一个塑料小袋子,里面是一枚子·弹·壳打磨成的戒指,戒面被打磨成了爱心形状,弹片打磨成了很光滑的一个圈,顾仲斌把戒指带到林郑娟的中指上,他听说戒指戴在中指上就证明这个姑娘已经订婚了。
“娟啊,这是我这辈子打出去的第一枪子弹的蛋壳,我给你做个戒指,你留着,没事儿多看看,老了也是一场回忆嘛。”
林郑娟用手摸摸手上的戒指,笑着说道:“我记住了。”
订婚时顾家给林郑娟戒指了的,一个不大的细金戒指,是钟玉兰年轻时候的陪嫁,当时那个金戒指是很大的,她拿去融了做成了两个小的,一个儿媳妇儿给一个,金耳环就给自家闺女,很公平的分配,谁也不能说啥。
顾仲斌经常会给林郑娟送礼物,都不明贵,很多都是自己动手做的或者随手捡回来的。林郑娟有一个小木箱子,箱子里放的全部是顾仲斌送给她的小玩意儿,林郑娟当晚用柔软的布把戒指包了起来,珍重地放到小木箱子里。
这里面装的,是她年轻时纯纯的爱恋。
第二天天不亮林郑娟起来出门倒垃圾,回来时遇到去逛早市回来的王奶奶:“王奶奶,遛弯儿回来了?”
王奶奶是个慈祥地老太太,她笑着点头:“是,顺便逛逛早市,娟子啊,我跟你说,最近早市上面卖的小葱和小白菜可水灵儿了,买回家蘸酱吃香得很呢,你去买点儿吧?”
王奶奶这么一说,林郑娟也馋了,她谢过王奶奶后走出大门口,往摆早市的集去。
林郑娟在一个老爷爷的小摊上买了一把香葱,一把小白菜和老爷爷加腌的咸疙瘩,在卖肉的摊子上买了一斤肉和两斤大骨头,回到家,林郑娟把大骨头焯水下锅炖成大骨汤,香葱和白菜洗得干干净净的,咸疙瘩切成条用辣椒油和麻油拌了。
从米袋子里抓了两把米淘洗干净下锅煮,今早买回来的瘦肉剁成肉泥加入盐生姜与大蒜腌制,待锅里的粥煮到八成熟时腌制好的瘦肉倒进去煮,从柜子里掏出一棵松花蛋出来切碎,猪肉煮到变色以后倒进去,起锅时加上一撮盐和一把葱花,皮蛋瘦肉粥就做好了。
再把昨天买回来的馒头蒸上,煎了几个荷包蛋,早餐就完事儿了,等顾仲斌和林耀华起来就开饭了。
林耀华吃不惯生葱与小白菜蘸酱,林郑娟和顾仲斌却一口接着一口的往下吃,在北京待久了,她们都成了北方胃口了,再想起初来北京时的不习惯,恍如隔世。
吃着早饭看着新闻联播,一条新闻引起了她们的注意:□□重新发布修改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每周工作时间改为40小时,即实行双休日工时制,从5月1日起实施。
林郑娟吃饭的动作慢了下来,恍然大悟,原来双休日是从今年开始实行的啊,那可真好,上班的时间少了,私人时间就越来越多了呢。
顾仲斌和林耀华就是纯粹地开心了,休息的时间多了,自家媳妇儿/女儿不就不那么累了吗?
为了庆祝这一跨时代的时刻,林耀华像林郑娟申请喝一杯酒,顾仲斌也一脸期待地看着林郑娟。
林郑娟被她俩逗笑了,笑着站起来:“说好了,只能喝一杯。”林耀华身体不好,医生每次给他体检完说的第一句话都是少喝酒,除非重大事件,否则林郑娟是坚决不让他喝的。
林郑娟用二两玻璃杯给两人倒酒,林耀华不错眼地盯着她的动作:“满上满上,酒不满心不诚,娟子给爸爸满上。”
林耀华为了能多喝那么一小口,骚话特别多。林郑娟想着林耀华也很久没喝酒了,于是便如他所愿给满上了,林耀华高兴得花牙子都露出来了。
吃过饭,林郑娟和顾仲斌出去买东西,离他们要回家的日子不远了,很多东西得提前备起来了往家里寄了,两人坐公交车往百货大楼去。
在百货大楼的一楼,林郑娟买了三对小孩儿戴的银镯子和长命锁,又在同一个地方买了两只款式、大小一致花纹却不一样的镯子,上三楼童装店买了三套七.八.岁孩子穿的衣服和新生儿穿的衣服,二楼又采购了一些大人的衣服后才大包小包的提到快递公司给邮寄过去,银饰她放在了自己的贴身挎包里。
办完了这些不过才中午,两人找了一家饭馆吃了饭,两人便漫无目的地在百货公司闲逛起来,逛到夕阳西下也啥都没买。
第二天顾仲斌就回部队了,林郑娟又过上了和论文死磕的日子。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就到了六月,林郑娟赶在五月中旬交了毕业论文,论文提交了林郑娟也并没有闲下来,她们要拍毕业照,要和同班了四年的同学们一起吃散伙饭,要和室友们一起去为期七天的毕业旅行。
她们利用这七天的时间,把北京有名的景点都逛完了,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候,四人都是满心不舍,林郑娟和刘璐还好,都在北京,要见面很容易,何雨田和于春芬就不行了,至此一别,天各一方。
离别的当晚林郑娟她们去了大学外面的一个小酒馆喝酒,这个小酒馆就是开学那一年她们来的那一家,四年过去了,小酒馆依旧热闹,门面依旧不大,老板和老板娘却都老了,接替这个酒馆的人已经成了老板娘的儿子。
四个姑娘喝的醉醺醺的,互相挽着手高声唱着《朋友》跌跌撞撞地回到宿舍,舍馆阿姨没训斥她们,都理解她们的心情。
在宿舍里,她们进行了最后一次夜谈会,说起第一次见面对彼此的印象,室友们一边说一边笑,说道最后,眼含泪花。
临睡前,刘璐对林郑娟说:“当年第一次见到你哥哥,我还以为那是你对象呢。”
其余两人纷纷附和,林郑娟淡淡一笑,说:“你们也够能想的。”
她和袁向前怎么可能在一起,她对袁向前除了对兄长的崇敬以外,就什么都没有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开这本书之前,我把这本书的前几章发给基友们看,基友问我,你为什么不让向前哥成为男主,我说,我想让女主有一个妹控哥哥,因为我没有,所以我渴望,女主就当是替我完成我的梦想了。
看到评论,大家都说我把李景知写崩了,与其说把他写崩了不如说是黑化了,家逢巨变,他在我没写的时候经历了太多,所以他把他的极度自尊变成了极度自卑,面对袁向媛,他不敢恨,因为他知道他和袁向媛之间已经隔了不止一道的鸿沟,你们说他这一章掉智商,其实并没有,他之前死活不愿意来找袁向媛,是因为他相信他爸爸并没有干那些事儿。
证据确凿以后,他来找袁向媛,未必没想要靠着袁家的势力东山再起的意思。
袁向媛他不敢恨,于是他便恨上了替袁向媛出头的林郑娟,因为林郑娟在他心里,是郑又荣带来的拖油瓶,他一直都是看不上林郑娟的,我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写到过。
袁向媛莫名其妙, 她和李景知都分手了,她有那么一两个男性朋友碍着他哪儿了?
“是谁和你有什么关系?”袁向媛拉着林郑娟的手转身就走。
“媛媛,我今天来是想和你说一句话的, 我马上就要回陇西去了, 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李景知家里的财产充公了,家里现在住着的房子很快就要被收回去, 李太太不愿意在这里被人嘲笑,可她这些年在娘家嚣张惯了,十分的不愿意回去看他舅妈的脸色, 商量来商量去, 他们准备上陇西去,在陇西买个好房子后就咋那边定居了。他妈的现在的精神情况不稳定,上海的工作他不打算要了。
袁向媛气笑了:“你是我的谁啊我要和你走?”
李景知去拉袁向媛的手,林郑娟一扯, 把袁向媛扯到了她的身后, 王远航挡在他们面前,一张嘴便是一口东北大碴子味儿:“你啥玩意儿啊跟你走?你脸大如澡盆子啊?”
李景知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我没和你说话。”他越过王远航和林郑娟,直视袁向媛的目光:“媛媛,你给我一个准话。”
袁向媛不理他,捏捏林郑娟的手,扯扯王远航的衣服:“走吧,别理他。”
林郑娟也是这么想的, 他们继续朝菜市场走去。
李景知没有去追,他也是有自尊的,能来这边问袁向媛一次,已经用尽了他的全部勇气了。
李景知没去追,却从她身后蹿出来一个人,李太太像一阵风一样跑到袁向媛身边,抓住袁向媛的手大声说道:“媛媛,你就跟我们走吧,我知道我们家败了,可你都是我们家景知的人了,和我们一起走不应该吗?”
这几天的生活把李太太逼疯了,自她男人倒台以后,出门就有人嘲讽她,走到哪里都有人谈论她,她的老对手特地到她家耀武扬威一番,李太太后悔极了,要是当初她不那么傲气,就让胡崇兰的那个女儿嫁给她儿子,哪怕她男人被双规了,又有谁敢看不起她?越想越着魔,越想也越疯。
他们明天就要回陇西了,她知道她儿子肯定会来找袁向媛的,于是她就跟在了她儿子的后面,为的就是说这么一句话,说完了她还洋洋得意地看着袁向媛,一个女人最注重的是什么?贞洁!要是一个女人没有了贞洁,会有哪个男人想要她?李太太信心满满,只要袁向媛成了她李家的儿媳妇儿,以后她的日子还会难过吗?
周围行走的人听见李太太的话,一个个的都朝他们围拢了过来,有些女人还对袁向媛指指点点,袁向媛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身子也微微颤抖,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她以前怎么会觉得李景知人好?光看李太太这样,她就应该知道李景知的为人好不到哪里去啊,为什么和李景知处对象的时候她就不会去多打听打听呢!
林郑娟揽住袁向媛的身子,一手刀砍在李太太的手背上:“哪里来的疯婆子?谁和你儿子认识啊?这年头的神经病真是越来越多了,妹妹,咱们走吧,这人肯定是人贩子,我听说现在可有一些人贩子就爱这么拐人呢,先说被人是她家儿媳妇儿,和男人吵架了就要跑啥啥啥的,最后把姑娘带回去转手就卖了。”
这年头的人最恨的就是人贩子,听见林郑娟的话,有些正义感强的人就自发的把林郑娟等人护在了身后,人高马大的王远航也抵不过人民群众的热情,一下子就被挤到了人群的边缘。
他的内心是崩溃的,想他当年在部队时,不说是万里挑一,但也是精英中的佼佼者吧,怎么退伍回来就这么被人无视了呢?难道他不强大吗?
“我妹妹当年就是被天杀的人贩子拐走的,到现在是生是死都不知道,老娘今天就撕碎你这个该死的人贩子。”人群中有人哭着喊出了这句话,这句话无疑是在滚烫的油锅里加入一盆凉水,抓着李太太的那几个人当下把李太太抓得更紧了,混乱中,有人还对李太太下了黑手,李太太娇养了四五十年,一身肉娇贵得很,一碰就疼,她哭得稀里哗啦的,一边哭还一边解释,可她的解释谁会听?讨伐她的声音倒是越来越大了。
清水胡同的警卫员看见了这边有异动,拿起对讲机对讲了两句话以后提着一根电棒走了出来:“怎么回事儿怎么回事儿,吵什么吵什么?”
“保安同志啊,这里有个人贩子哩,刚刚还抓着人家小姑娘的手要带人家回家呢,还说什么那个姑娘的妹妹是她儿子的人了,要她跟着他们回去呢!”说话的老太太朝林郑娟一指,她刚刚离得远,啥也没看见,要是离得近她早就进去里面撕人贩子了,在这呆着干着急。这么说就是因为听见了林郑娟的话,她也就是把林郑娟的话改了改说了出来。
警卫员一见到林郑娟,表情更加严肃了,清水胡同的这些警卫员,有谁不认识林郑娟她们的?居然有人在清水胡同门口要拐带小姑娘?这是不把他们看在眼里?啊?
警卫员又拿起了对讲机说了一通,不一会儿,十多个手持电棍的警卫员就小跑着出来了,驱散了人群,把李太太控制了起来,一直被堵在人群后面的李景知这才到了李太太身边,把流着眼泪把一身是伤的李太太扶了起来。
林郑娟等人在警卫员的护送下已经回了清水胡同,李景知一直狠狠地盯着林郑娟的背影,和袁向媛谈恋爱时他有多讨好他,现在他就有多恨她,她怎么能恶毒成这样?才二十多岁的小姑娘,随口一说就是污蔑人,他妈年纪都这么大了,她做错了什么要遭受这样的殴打?她只不过是说错了一句话而已啊。
警卫队队长也看出李景知的表情不对了,他大喝一声:“看什么看?这是你妈啊?”
李景知收回目光,抓着他妈的手一阵阵的发紧:“是。”
警卫队队长嘴巴一抿,这里的警卫员一直换,可领导却从来没有换过,警卫队队长在这里已经干了五六年了,对李景知还是有印象的,他是林家那个继妹的对象嘛,但放寒假以后,他就接到了林家的电话,以后李景知来不要放进来了,他又不傻,还能不知道这两人掰了?
警卫员皱着眉看李景知拿不甘的表情,语重心长地对李景知道:“事情的经过,我也了解了,我就不把你送到派出所了,赶紧回去吧,以后别来了。还有你这个妈,让她嘴巴放干净点,人家小姑娘跟你处了一场对象,你就是这么容你妈诬陷她啊?怪不得人家不跟你处了,现在都这样了,以后跟你结婚了还不得憋屈死。小子,我奉劝你一句吧,这妈是亲,可媳妇儿也亲啊,你妈再亲能陪你过一辈子咯啊?最后还不是你媳妇儿陪你?”
半靠在李景知怀里的李太太听这话不干了:“亲妈怎么亲不过媳妇儿了?啊?要不是有我这个妈,他从哪里来?他是从我的肚皮里爬出来的!再说我说错了什么?袁向媛那个贱丫头和我儿子处了七年了,早就是个破鞋了,她不嫁我儿子她还能加谁?”李太太说话动作太大,扯到了嘴角,刚刚混乱中她的脸不知道被谁打了两巴掌,嘴角裂开了,鲜红的血丝流了出来。
李太太这句话警卫队队长就不乐意听了:“这位大姐,我看你这幅打扮,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吧?高等教育就教给你这些啊?这年头嫁人了还有离婚的呢,怎么的,你还生活在旧社会啊?既然你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你是不是应该给你丈夫多纳几个妾啊?”
警卫队队长这话算是捅到李太太的痛处了,她男人在外面有人来她是最后一个人知道的,报道出来的时候她都傻了,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枕边人会睡在别的女人身边。
李太太身上也不疼了,跳起来就要往警卫队队长的脸上抓,被一直看着她的一个年轻警卫制住了:“怎么地怎么地,你还袭警啊?你咋那么能耐啊?”
李景知也吓了一大跳,从建国以来,军警的地位就被捧得无限高,无故袭击警察被拘留都是轻的,在他小的时候还有人袭击警察以后被判刑的呢。
警卫队队长板着脸,对李景知道:“赶紧把你妈带走吧,收工了收工了,这娘们儿真晦气。”
李太太还要发火,被李景知拖着走了。
“妈,妈,我求你了,今天我的脸丢得还不够多吗?”李太太渐渐地不闹了。
坐上回家的车,李景知朝清水胡同看去,袁向媛不是看不起他现在一无所有吗?等着,给他等着,总有一天,他会衣锦还乡,把袁家一家都踩在脚底下,还有林郑娟那个贱人,他一定要让她哭着求他放过她。
李景知暗暗发誓,却从来不知道,他的这些誓言,这辈子都实现不了了。
林郑娟扶着袁向媛回家,一到家袁向媛就哭了,王远航在后面心疼不已,林郑娟歉意地朝他点点头,把袁向媛扶进了自己的房间。
“娟子,你说我当初怎么就看上这样一个人了?他没担当,处对象那么多年不给个承诺,分手了还带他妈来侮辱我,我哪里对不起他了吗?”
林郑娟把袁向媛抱在怀里,袁向媛一边哭一边说,林郑娟胸前的衣服都被她哭湿了,等袁向媛哭够了,林郑娟才安慰她:“媛媛,你该谢谢李景知的不娶之恩。”、
袁向媛破涕为笑,一直在院子里没有走的王远航也松了一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王远航的名字我搞错了,之前写的是王远帆,但是我觉得王远航这个名字也很不错,大家看看喜欢哪个?确定下来了我就去改了。
今天的更新就这一章了,明天这个房子的房东要来收房,可能会很忙,群么么一个,早安啊。
最后三八女神节快乐啊,这一章给大家送六十个小红包,前三十都送,后三十随机哈~
第90章 【第090章】
袁家没有人, 袁向媛就一直没有回去, 郑又荣现在随军去了, 叶泉和袁向前去部队上轻易也不回来,大院那边因为她和李景知分手了,院子里风言风语的, 听着闹心。好在一切尘埃落定, 后天,袁向媛就要去上海上学了。
“娟子, 你说我舅舅和爸爸会不会做得太过分了,我和李景知不过是分手了而已,为了这个, 他们把李家都弄倒了。”夜深人静时, 袁向媛总有些愧疚。
林郑娟闭着眼睛:“你看新闻了吗?自从安婉婉她爸爸下马以后国家就对贪官污吏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军队也好政府也好,李家在那个位置上,迟早是要被查到的, 叔叔和舅舅做的, 不过是顺水推舟而已。”
袁向媛在黑暗中睁着眼看了好一会儿,才闭上眼睡觉,记忆中的那个阳光耀眼的少年啊,在这一刻,彻底的成了袁向媛的过去式。
一天后,林郑娟把袁向媛送到离她家最近的航站楼去坐飞机,袁向媛走后, 北京的花开了,林郑娟却没有多少心思去观赏。
她很忙,要毕业了,毕业论文还没有头绪,图书馆成了她最常去的地方,一泡就是一整天。
看了一整天的书,从图书馆出来,林郑娟颇有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下了图书馆的阶梯,是运动场,运动场中间的绿地上人群攒动,林郑娟没心思去看,她抱着书本径直回家,明天是周末,今天晚上,顾仲斌要回来了。
回到家她就开始做饭,饭菜才做好摆上桌子,顾仲斌就到了。
团里得知了要创办特种大队的消息了,往下一透露,整个团里的人都疯了,以前还算是和平友好的战友关系现在处处是摩擦,今天你跑了五公里越野,明天我就要跑六公里,今天你训练四百米障碍,我明天就做爆破训练,竞争激烈到了白热化的阶段,顾仲斌忙得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能出来这一天,他提前打了半个月的报告。
吃过饭,林耀华提着他的新宠画眉鸟出去遛弯了,林郑娟和顾仲斌在屋里说话,初春的紫外线格外强势,顾仲斌现在比冬天时黑了不止一个度,人也瘦了。林郑娟很心疼,暗自琢磨着明天去买点鸡汤排骨啥的回来做,给顾仲斌补补。
老丈人一出去,顾仲斌就不老实了,先凑过来亲林郑娟的脸蛋,再拉着林郑娟的小手不放,后来索性把林郑娟抱在自己怀里了。
林郑娟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淡淡的皂荚香味儿加上林郑娟身上的女儿香,只吸一口,顾仲斌就觉得自己要醉了。
顾仲斌一点一点儿的亲着林郑娟的后颈处,林郑娟四处躲,顾仲斌扶着林郑娟的腰把她提起来,再一个转身,两人便面对面了。
一股强烈的悸动从林郑娟的小腹直升内心,待林郑娟回过神来,两人已经亲到一起了。
林郑娟坐在顾仲斌的大腿上,两只手轻轻的搭着他的肩膀,顾仲斌一手扶着她的腰,一手搂着她的后脑勺,两人亲得难舍难分。
顾仲斌不是柳下惠,也没有做柳下惠的打算,两人谈恋爱这么多年,这不是两人第一次亲吻,但每一次的亲吻都能让两人心肝胆颤,一吻结束,林郑娟在顾仲斌怀里喘息,顾仲斌抱着林郑娟平复心情。
过了许久,顾仲斌用大拇指抹掉林郑娟嘴角不存在的水光,从怀里掏出一个塑料小袋子,里面是一枚子·弹·壳打磨成的戒指,戒面被打磨成了爱心形状,弹片打磨成了很光滑的一个圈,顾仲斌把戒指带到林郑娟的中指上,他听说戒指戴在中指上就证明这个姑娘已经订婚了。
“娟啊,这是我这辈子打出去的第一枪子弹的蛋壳,我给你做个戒指,你留着,没事儿多看看,老了也是一场回忆嘛。”
林郑娟用手摸摸手上的戒指,笑着说道:“我记住了。”
订婚时顾家给林郑娟戒指了的,一个不大的细金戒指,是钟玉兰年轻时候的陪嫁,当时那个金戒指是很大的,她拿去融了做成了两个小的,一个儿媳妇儿给一个,金耳环就给自家闺女,很公平的分配,谁也不能说啥。
顾仲斌经常会给林郑娟送礼物,都不明贵,很多都是自己动手做的或者随手捡回来的。林郑娟有一个小木箱子,箱子里放的全部是顾仲斌送给她的小玩意儿,林郑娟当晚用柔软的布把戒指包了起来,珍重地放到小木箱子里。
这里面装的,是她年轻时纯纯的爱恋。
第二天天不亮林郑娟起来出门倒垃圾,回来时遇到去逛早市回来的王奶奶:“王奶奶,遛弯儿回来了?”
王奶奶是个慈祥地老太太,她笑着点头:“是,顺便逛逛早市,娟子啊,我跟你说,最近早市上面卖的小葱和小白菜可水灵儿了,买回家蘸酱吃香得很呢,你去买点儿吧?”
王奶奶这么一说,林郑娟也馋了,她谢过王奶奶后走出大门口,往摆早市的集去。
林郑娟在一个老爷爷的小摊上买了一把香葱,一把小白菜和老爷爷加腌的咸疙瘩,在卖肉的摊子上买了一斤肉和两斤大骨头,回到家,林郑娟把大骨头焯水下锅炖成大骨汤,香葱和白菜洗得干干净净的,咸疙瘩切成条用辣椒油和麻油拌了。
从米袋子里抓了两把米淘洗干净下锅煮,今早买回来的瘦肉剁成肉泥加入盐生姜与大蒜腌制,待锅里的粥煮到八成熟时腌制好的瘦肉倒进去煮,从柜子里掏出一棵松花蛋出来切碎,猪肉煮到变色以后倒进去,起锅时加上一撮盐和一把葱花,皮蛋瘦肉粥就做好了。
再把昨天买回来的馒头蒸上,煎了几个荷包蛋,早餐就完事儿了,等顾仲斌和林耀华起来就开饭了。
林耀华吃不惯生葱与小白菜蘸酱,林郑娟和顾仲斌却一口接着一口的往下吃,在北京待久了,她们都成了北方胃口了,再想起初来北京时的不习惯,恍如隔世。
吃着早饭看着新闻联播,一条新闻引起了她们的注意:□□重新发布修改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每周工作时间改为40小时,即实行双休日工时制,从5月1日起实施。
林郑娟吃饭的动作慢了下来,恍然大悟,原来双休日是从今年开始实行的啊,那可真好,上班的时间少了,私人时间就越来越多了呢。
顾仲斌和林耀华就是纯粹地开心了,休息的时间多了,自家媳妇儿/女儿不就不那么累了吗?
为了庆祝这一跨时代的时刻,林耀华像林郑娟申请喝一杯酒,顾仲斌也一脸期待地看着林郑娟。
林郑娟被她俩逗笑了,笑着站起来:“说好了,只能喝一杯。”林耀华身体不好,医生每次给他体检完说的第一句话都是少喝酒,除非重大事件,否则林郑娟是坚决不让他喝的。
林郑娟用二两玻璃杯给两人倒酒,林耀华不错眼地盯着她的动作:“满上满上,酒不满心不诚,娟子给爸爸满上。”
林耀华为了能多喝那么一小口,骚话特别多。林郑娟想着林耀华也很久没喝酒了,于是便如他所愿给满上了,林耀华高兴得花牙子都露出来了。
吃过饭,林郑娟和顾仲斌出去买东西,离他们要回家的日子不远了,很多东西得提前备起来了往家里寄了,两人坐公交车往百货大楼去。
在百货大楼的一楼,林郑娟买了三对小孩儿戴的银镯子和长命锁,又在同一个地方买了两只款式、大小一致花纹却不一样的镯子,上三楼童装店买了三套七.八.岁孩子穿的衣服和新生儿穿的衣服,二楼又采购了一些大人的衣服后才大包小包的提到快递公司给邮寄过去,银饰她放在了自己的贴身挎包里。
办完了这些不过才中午,两人找了一家饭馆吃了饭,两人便漫无目的地在百货公司闲逛起来,逛到夕阳西下也啥都没买。
第二天顾仲斌就回部队了,林郑娟又过上了和论文死磕的日子。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就到了六月,林郑娟赶在五月中旬交了毕业论文,论文提交了林郑娟也并没有闲下来,她们要拍毕业照,要和同班了四年的同学们一起吃散伙饭,要和室友们一起去为期七天的毕业旅行。
她们利用这七天的时间,把北京有名的景点都逛完了,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候,四人都是满心不舍,林郑娟和刘璐还好,都在北京,要见面很容易,何雨田和于春芬就不行了,至此一别,天各一方。
离别的当晚林郑娟她们去了大学外面的一个小酒馆喝酒,这个小酒馆就是开学那一年她们来的那一家,四年过去了,小酒馆依旧热闹,门面依旧不大,老板和老板娘却都老了,接替这个酒馆的人已经成了老板娘的儿子。
四个姑娘喝的醉醺醺的,互相挽着手高声唱着《朋友》跌跌撞撞地回到宿舍,舍馆阿姨没训斥她们,都理解她们的心情。
在宿舍里,她们进行了最后一次夜谈会,说起第一次见面对彼此的印象,室友们一边说一边笑,说道最后,眼含泪花。
临睡前,刘璐对林郑娟说:“当年第一次见到你哥哥,我还以为那是你对象呢。”
其余两人纷纷附和,林郑娟淡淡一笑,说:“你们也够能想的。”
她和袁向前怎么可能在一起,她对袁向前除了对兄长的崇敬以外,就什么都没有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开这本书之前,我把这本书的前几章发给基友们看,基友问我,你为什么不让向前哥成为男主,我说,我想让女主有一个妹控哥哥,因为我没有,所以我渴望,女主就当是替我完成我的梦想了。
看到评论,大家都说我把李景知写崩了,与其说把他写崩了不如说是黑化了,家逢巨变,他在我没写的时候经历了太多,所以他把他的极度自尊变成了极度自卑,面对袁向媛,他不敢恨,因为他知道他和袁向媛之间已经隔了不止一道的鸿沟,你们说他这一章掉智商,其实并没有,他之前死活不愿意来找袁向媛,是因为他相信他爸爸并没有干那些事儿。
证据确凿以后,他来找袁向媛,未必没想要靠着袁家的势力东山再起的意思。
袁向媛他不敢恨,于是他便恨上了替袁向媛出头的林郑娟,因为林郑娟在他心里,是郑又荣带来的拖油瓶,他一直都是看不上林郑娟的,我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写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