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他的心_分卷阅读_41
  ……
  隐隐约约的,陈声听见有人在叫他。
  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看见有人走了进来,然后像是被雷劈了一样,一动不动呆在原地。
  他花了五秒钟时间,意识回笼。
  看看那人,又顺着她的视线看看自己……
  彻底清醒过来。
  路知意奇异地僵在那里,“你——”
  陈声屁滚尿流翻身下床,一把掀过被子裹住自己,动作流畅,一气呵成。
  两人大眼瞪小眼,都有些尴尬。
  陈声裹着被子站在那,眼睛一眯,没好气地问她:“你怎么进来的?”
  他皮肤原本就白,此刻面上更是红得像要滴出血来。
  路知意把保温桶搁在桌上,内心也是天雷滚滚。
  但这种情况下,要是她也局促不安,场面只会更尴尬。
  于是想了想,她镇定地说:“其实你不用这么大惊小怪,高原上不少孩子从小就不穿裤衩满山跑,我小时候见多了,已经见惯不惊了。”
  “……”
  陈声心中五味杂陈,拎着被子瞥她一眼,凶她:“那能一样?你见惯了别人不穿裤衩,不代表我也习惯了被人看光!”
  “你,你又不是没穿裤衩……”路知意也越说越心虚,面上发烫,还好有高原红帮忙挡一挡。
  陈声真想把她从窗子扔出去,面上隐隐有愈来愈烫的趋势,可她还奇怪地杵在那没动。他咬咬牙,一把拿下挂在衣架上的衣物,黑着脸走进了卫生间。
  走进去之后,又发现毛衣还搁在床头柜,只能调头回来拿。
  可这一出来,就看见路知意还杵在那的背影。
  她一动不动站在那,耳根子红了个透,袖子底下的手紧紧攥着,透露出主人的心慌和尴尬。
  陈声一顿。
  所以明明就是羞愧难当,为什么要拼命作出一副没脸没皮的样子?
  他从她旁边擦身而过,一把拿起搭在椅子上的毛衣,手里攥着薄被,不冷不热地说:“不是见惯了人不穿裤衩吗?”
  回身,指指她的耳朵,“那你红什么红?”
  眯眼看着她,似笑非笑乘胜追击,“该不会是沉迷于我的美色无法自拔了吧?”
  路知意:“……”
  给脸不要脸,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
  陈声一顿。
  所以明明就是羞愧难当,为什么要拼命作出一副没脸没皮的样子?
  他从她旁边擦身而过,一把拿起搭在椅子上的毛衣,手里攥着薄被,不冷不热地说:“不是见惯了人不穿裤衩吗?”
  回身,指指她的耳朵,“那你红什么红?”
  眯眼看着她,似笑非笑乘胜追击,“该不会是沉迷于我的美色无法自拔了吧?”
  路知意:“……”
  给脸不要脸,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作者有话要说:  .
  我是姑姑抚养长大的孩子,今年年初,我姑姑因病去世。她做得比路雨还要多,还要好,可我笔力稚嫩,年纪尚浅,写不出她的万分之一好。
  平安夜快乐,也祝大家和家人身体健康,开开心心。
  今天虽然没有加更,但是更新了五千六百字大肥章~
  要不要亲亲我【大脸凑过去】。
  今天发300只小红包,祝大家约会的约会愉快,单身的来坑里和我相亲相爱=v=
  .
  最后一段是因为被锁修文,字数不能少于原文的缘故。
  ☆、第24章 第二十四颗心
  第二十四章
  酒店的房间里有一个小小的阳台。
  屋里开了一夜空调, 陈声嫌闷, 让路知意把早餐拎到阳台上, 自己去洗漱。
  刷完牙, 他抬头瞄一眼镜子里的自己, 面上还有残留的红。
  嘟囔了一句:“就当便宜她了。”
  一边嘀咕,一边又撩开刚穿好的卫衣,审视一遍自己的腹肌……整整齐齐的六块, 纹理均匀, 肤色白皙。
  他微微使力, 果然,腹肌更明显了。
  ……有点后悔, 早知道会发生刚才那一幕, 他就提前吸口气, 让她更惊艳一点了。
  失算失算。
  几秒种后,他又狠狠放下衣服下摆。
  呸, 失算个鬼啊!
  他为什么要惊艳她?果然是大清早起床,头脑还不清醒。
  自我麻痹后,他捧了一鞠冷冰冰的水洗脸, 降降温。
  走出卫生间时,路知意已经在阳台上摆好一桌了。
  小姑姑做的松茸牦牛肉汤锅, 一人一碗。楼下买的青稞馒头, 一人两只。怕他吃不惯青稞,嫌馒头粗糙苦涩,她还从家里带了一小罐蜂蜜来。
  陈声站在屋子里, 看见她认认真真摆早餐的样子,刚才的浮躁和恼羞成怒刹那间冰消雪融。
  这情绪来的莫名其妙。
  他甚至觉得阳台上那一幕,连同她背后云雾缭绕的青山、毫不起眼的小城,都足以裱框成画。
  她还是一头短发,穿了件普普通通的浅蓝色棉衣,灰色运动长裤。
  甚至连那高原红都与昨日一模一样。
  他却忽然间觉得赏心悦目。
  正发呆,阳台上的人若有所觉,回头对上他的视线,一愣,“还不过来吃饭?”
  他这才回过神来,一边往外走,一边暗搓搓骂了句:“妈的有毒。”
  *
  吃饭时,两人随意地聊了几句。
  陈声问路知意:“期末考试怎么样?”
  她答:“好像还行,基本上没有不会做的题。”
  “也不看看是谁帮你复习的。”他哼了一声,掰了一点馒头往嘴里丢,嚼着嚼着,蹙眉,“这馒头怎么是苦的?”
  路知意拧开蜂蜜罐子,用勺子舀了些,替他涂在馒头上,“青稞馒头,是比白面馒头要苦一点,但是早晨吃粗粮对胃有好处。你要是嫌苦,这样就行了。”
  她做这些事情异常娴熟,陈声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薄茧一层,到底是做惯了活的人。
  注意到她的食指和中指上有一点红肿,又问她:“手怎么了?”
  路知意扫一眼,稀松平常地说:“哦,长冻疮了。”
  “痒吗?”
  “有一点。”她不太在意那个,端起热气腾腾的汤,喝了一口,“你尝尝这个,松茸牦牛肉汤锅,我小姑姑亲手做的。”
  抬眼看他,黑漆漆的眼珠带了些笑意,颇有点献宝的意味。
  陈声喝了一口,那汤意外的鲜美可口。
  可他的注意力不在这,说了句“好喝”,又问她:“你经常长冻疮?”
  “基本上每年都长吧。”路知意手指微动,想缩回去,可到底已经被看见了,没必要,“这边气温太低,又要干活,家里的水都是山上流下来的雪水,冻得要命,很难不长冻疮。”
  “去了学校也长?”
  “嗯,补课的时候总是骑车来回,难免冻着。”
  陈声没吱声,喝着汤,心思飘远了。
  他很少见到路知意这样的人。贫穷的学生其实不少,但像她这样从头到脚,每一根头发丝都标记着“模范贫困生”的同龄人,他的的确确是第一次见到。
  他慢慢地掰着馒头、喝着汤,最后问她:“路知意,你为什么想当飞行员?”
  她一愣。
  片刻后,不假思索回答说:“因为我想飞出大山。”
  年幼时,只觉得小镇生活自由自在,年岁渐长,才发觉这里虽广袤无垠,但精神生活仍然贫瘠。
  不想一辈子贫穷,想改变现状。
  不想和小镇姑娘一样,读完小学初中就回家结婚生子,忙碌一生。
  不想天真地活在大山里,一辈子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
  她这样说着,抬头看了看一望无际的蔚蓝天空,笑了。
  “我第一次看见头顶有飞机飞过去,问我爸爸那是什么鸟,长得好奇怪。”
  陈声嗤笑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