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故国神游_分卷阅读_273
第五百四十六章
“地缺”温子平一听说最近的江湖传闻,立马动身进京, 不肯耽搁哪怕一个时辰。他走得很快, 很匆忙, 踏进汴梁城门时,脸上已有了久违的风霜之色。
他和“天残”温壬平年纪差不多, 均在五十开外,但温壬平看上去是七十多岁的人,他却只像三十来岁。温壬平忧心忡忡, 他心胸豁达, 所以一个因多虑而华发早生, 一个却因想得开而青春常驻。此时他这风尘仆仆的模样,着实有些罕见, 也证明了他急于赶来的心思。
进京后, 他自然要去找温壬平。他很快就见到了他, 也见到了他饲养的金丝猴。
猴子和主人一起站在窗前, 看着窗外的细雪。不知为什么,今年冬天雪下的特别频繁。汴梁一带经常是白茫茫、冷森森的世界。积雪尚未化开, 又添了新雪。到处都是高耸的雪堆, 常有孩童在雪堆边嬉戏, 滚的全身沾满了雪, 一进家门便化作湿漉漉的一团。
如果像温壬平这样, 不出门,只在家里看风景,倒是能看到一些很有意思的画面。
猴子手捧一堆松子、瓜子之类的干果, 哔哩剥落吃个不停。碎壳从它嘴角不断掉落,落在光滑平整的案面上。它身旁放了一只珍贵的花瓶,让人担心它后爪一滑,把花瓶碰落在地。温壬平在旁负手而立,站立的姿态中,流露出一种八风不动的安详,似乎已神游天外,不关心猴子,更不关心瓶子。
他满头白发,几乎和外面的雪一样白,满面皱纹,像横跨双颊的无数沟壑。温子平匆忙进门,他连头都没有回,只说:“你来了。”
温子平瞪着他背影,问道:“雷损当真要投降?”
温壬平缓缓道:“这种事还会有假?”
温子平道:“五湖龙王已接受他的请求?”
温壬平道:“当然。”
温子平憋在胸腔里的一口气,直到现在才吐出来。他不胜感慨地摇着头,长叹道:“这一次,我总算能够适逢其会。”
雷损低头服软的消息,正野草般疯狂生长着,长遍大江南北每一寸土地。其实从消息传出,到温子平坐到猴子身后的座椅上,才过了不到三天时间。可雷损是如此重要,如此具有代表性的江湖人。就算只有三个时辰,收到消息的人数也是十分可观。
这等于说,他愿意做小伏低,承认苏夜的江湖地位,亦承认多年心血毁于一旦的无情现实。他私下里作何打算,别人不得而知。但在明面上,他已坦认自己不是她对手。
不过,年纪稍大的人物都知道,这可不是他的末日。
他以前能对关七低头,如今就能对龙王折腰,以前能设下圈套、谋害关七,如今就能用相同手段暗算龙王。可惜的是,龙王没有妹妹嫁给他,也不会有心上人负气投奔他。他想寻隙作梗,恐怕没那么容易。因此,大多数人斟酌、思量、讨论了半天,居然没怎么犹豫,就相信了他。
人人都觉得,长痛不如短痛,而雷损仅是想选择短痛的这条路。他手头已无高手或王牌,前景亦谈不上光明。他的堂主、舵主、香主一个接一个,对他离心离德,认为他不再拥有控制他们的资格。
至少,他的做法比卧病在床的苏梦枕更聪明。苏梦枕至今不发一言,对风雨楼并无好处。
而京中局势亦影响着“老字号”温家,即温氏兄弟的“老家”。由于朝廷权臣、江湖霸主近几年来斗争愈发激烈紧张,各方都在尽力招募高手。平时温家看不进眼里的小帮派,亦得到一席容身之地。
与此同时,温家内部正四分五裂,杰出成员纷纷出走,凋零之势直追虎落平阳的霹雳堂。他们急需一位众望所归的重要人物,选定一个牵连整个老字号的大目标,重塑岭南老家的威信。
但五湖龙王横空出世,顿时中止了温家的计划。他们自然可以迎难而上,在龙口中争抢地盘,夺取京师重地的话语权。但这么做的收获,应当比不上需要付出的代价。于是,想离开岭南的温家人偃旗息鼓,已离开岭南的温家人暂且观望。他们通过不同途径打探情报,甚至不惜骚扰加入十二连环坞的温氏同门。
最近温晚的两大护法,温文、温和兄弟,说出龙王因雷损迁怒温晚之事,同时表示温晚无意相帮任何一方。温晚尚且这样,普通人自不必说,大多有样学样,打算多看看,多想想,并不急于行动。
温子平地位相对超然,除温家之外,并无其他背景。他紧赶慢赶,生怕错过五湖龙王的大宴,正表明了他心无邪念,只想亲身参与江湖大事。
温壬平微微一笑,笑容中颇多感慨之意。他伸出手,让猴子沿着他手臂,攀援到他肩头,然后用另一只手逗弄着它,边逗边道:“你是应该见见她。”
温子平诧异道:“这还用说?若我连五湖龙王都没见过,怎么好意思自诩为‘史笔’?我还听温宝说,她容貌之美,尤胜温嵩阳的爱女温柔,是真的吗?”
温壬平看够了雪,转过身躯,缓步走到另一把椅子处,动作慢吞吞的,如同真正的七十岁老人。他坐定方道:“是真的,但……”
温子平奇道:“这种事也有但是和不但是之分吗?”
温壬平苦笑道:“但你见过她本人之后,也许不会在意她的容貌。唉,她实在是个奇异而可怕的人。即使有蔡京之助,我也无法看好雷损。还好,雷损毕竟与温家无关。他要请帮手,也大多是请姓雷的。这样想来,我竟很期盼亲眼看到他低头的那一天。”
温子平稍一思索,问道:“龙王定了哪个日子,定在啥地方?她愿意放人进去看,还是只容许十二连环坞和六分半堂参加?”
温壬平摇头道:“她没说,我也不知道。但她这人的好处是,只要去问,就会得到回答。我想她本人也尚未决定,不然早已放出风声。”
他说着说着,终于微露笑容。可他一笑,皱纹会加深而非减淡。他微笑道:“这么重要的事,她不会选择分舵之外的地方。如果她肯大摆宴席,招待宾客,不知上一次去了遇仙楼的客人,还有多少愿意赴宴。”
第五百四十七章
谁都说不清楚,雷损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他总是刻意保持神秘, 喜欢放出假消息迷惑对手。白楼当中, 关于他的资料为数不少, 却充满了错乱与谬误。他私下做过的坏事、恶事、阴微鄙陋之事,仅有一小部分是公之于众的。而就这么一小部分, 已足够令人不寒而栗,对他又敬又怕。
苏夜想起他的时候,也偶尔好奇他这一生的经历, 或是他某一时刻的心理活动。但这是一个人类对另一个人类的好奇心, 而非基于利益纠葛。说到底, 她只把他当成敌人,不是约会对象, 抑或搭档合作的伙伴。她没必要细查他的脾气秉性, 兴趣爱好。她只需用最坏的恶意揣测他, 拒绝相信他的每一句话, 便足够了。
更何况,她对他的了解, 已经远超他本人的想象。
她知道破板门一战后, 雷损处于下风, 于是带着他的那口棺材去见苏梦枕, 当面引爆棺材里的火药, 作出一副破釜沉舟的壮烈假象。结果爆炸并未伤害苏梦枕,反倒将他炸的尸骨无存。事后,狄飞惊自称背叛了雷损, 在棺材上动了手脚,并借此机会,向苏梦枕投降。
苏夜一听开头,便可推测出结局。果不其然,一切都是假象。雷损其实是用爆炸时的浓烟火光为掩护,逃入棺材下的密道。狄飞惊也是诈降,之后与雷损配合,陡然发难,暗算苏梦枕,差一点反败为胜。
虽因雷媚之故,最后的输家仍是雷损。但苏梦枕也失去了一条腿,不得不将大权下放给白愁飞与王小石,最终导致数年后的冬至之变。
这些事情均发生在另一个世界,听起来惊心动魄,实际已是过眼云烟。此时世界不同,雷损却还是那个雷损。苏夜有一万个理由相信,这一次他也会事先作出缜密安排,尽己所能地伤害她。倘若他机关算尽,仍不幸身亡,狄飞惊和雷纯亦能找机会为他复仇。
因此,京城里议论纷纷,羡者有,妒者有,恨者有,她却端坐老巢,满面春风,胸有成竹地向她的总管笑道:“他骗人竟骗到老夫头上,你们说,这是不是自寻死路?”
她一边说着,一边顾盼神飞,用视线从左扫到右,又从右扫到左,发现没人配合自己,不由加重语气再问一遍,“是不是?”
沈落雁试图捧场时,程灵素已皱眉道:“这种事有何可笑?你先说好在哪里设宴,别人也方便准备。”
苏夜笑道:“当然是在食堂,还能在哪里?”
除她之外的人听到“食堂”二字,并未露出会心一笑,而是无奈的无奈,抿嘴的抿嘴。这个冷笑话如同过去数不清的同类,无人理解亦无人理会,瞬间随风远去,只留下孤独地讲着无聊笑话的五湖龙王。
苏夜脸皮可以很薄,也可以很厚,顺其自然干笑几声,正色道:“舵中房屋虽多,合适的却寥寥无几。叫人把镜天华月楼的正厅仔细打扫一遍。小侯爷此前怎么招待客人,我便有样学样,无论器皿摆设还是伺候的人手,都不要失礼。另外……”
她忽地沉吟一下,继续说道:“替我写封信送给雷损,告诉他,他那口棺材闻名遐迩,人人皆知那是一件宝贝。周角误触它一下,就被他砍掉三根手指。但开宴当日,我不想见到它。雷损和棺材只能来一个,请他自己选。”
沈落雁点一点头,问道:“客人又如何呢?”
她一提客人,立即想起方应看在此事上东奔西走的英姿,忍不住多问了一句,“方公子刚才来见你,是否有要事商量?”
苏夜笑道:“他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没有要事的话,也不来找我。这一次毕竟是江湖黑道间的纠纷,我无意请外人到场。熙熙攘攘一群人挤在十二连环坞里,瞧着雷损向我服软,也不是道理。再说刀枪无眼,很多人本就不该来。至于小侯爷,他为了保证不出岔子,已说动米公公来帮忙镇住场面。”
刹那间,房中一片寂静。米公公之名仿佛具有神秘的魔力,逼着每个人陷入沉默。
米有桥本身已是深不可测,出现在原本和他无关的地方,更令人满腹疑窦。他做人正如方应看,鲜少为难他人。人家托他帮忙时,他大部分时间也都帮了。但他的威信不减反增,地位亦是无可替代,在任何人面前均分量十足。如今他为了雷损,竟乐意离开深宫大内,真不知到底是看着谁的面子。
方应看把话说得很清楚。雷损一旦居心叵测,在宴席上大闹,便是违背诺言,辜负了有桥集团的心意。到了那时候,甚至不用苏夜费心,他和米公公自会出手。即便雷损能够活着走出镜天华月楼,也会失去有桥集团的青睐。从此以后,他们绝不关心六分半堂的死活。
相同的话,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效果也截然不同。这话由苏梦枕来说,苏夜当然深信不疑。方应看可就差得远了。她唯一能够确认的是,他的确煞费苦心,付出了相当的努力,就怕她不肯招降纳叛。不过,这番苦心是否白费,还要看雷损是否够聪明。
沈落雁忽地轻叹一声,道:“如今我有点相信,雷损是真心服输的了。以后日子还长着,他大可不必急于一时。何况他伤势缠绵不愈,也是棘手之事。大宴过后,他再请你为他疗伤,难道你能拒绝吗?”
苏夜抬眼望向窗外日影,倏地站起身来,笑道:“道理是这个道理。我想六分半堂之中,一定经过了许多密议与讨论。可惜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凡有求于人,就不能随心所欲。我盼望他真心服输,可他还真心盼着我去死呢。好了,我要去见鲁掌门。我不知小侯爷突然登门,已让他们等了差不多一刻钟。我回来之后,再安排宾客名单。”
所谓鲁掌门,指的是“圆派”首领,“猫魔”鲁雪夫。此人原来支持蔡京、王黼等人,后来发觉同伙死伤惨重,不死不伤的也被迫离开京城,遂见风使舵,投入五湖龙王麾下。五湖龙王倒也来者不拒,笑纳了他的投诚,容他在京中安安稳稳地扎根。
像这种不起眼的角色,一向小心谨慎,通常是当真有事,才敢大胆求见她,所以她也绝不介意见见他们。前几天,她已听说了他的来意——他想给她介绍一位相识多年的好友,共同为她卖命效力。
鲁雪夫年约四十,身形瘦长,长相体型都很像一只活了十几年的老猫。据说他的体重曾是现在的三倍之多,人到中年,遇上难以战胜的仇家,才因担惊受怕,寝食难安,在一年间迅速消瘦,变成苏夜认识他时的模样。
他一见到她,立刻满脸堆笑,和身旁的人同时起身,行礼问好后,不敢多说废话,向她毕恭毕敬地道:“龙王,这位就是‘定海神剑’孙大胜。”
他真不应该硬挤笑容,因为他长得像猫,却并非那种可爱的类型,硬要挑起嘴角、眯起眼睛,会给人留下他正筹备阴谋的不佳印象。幸好,苏夜全然不介意。她只看了他一眼,向他含笑点了一下头,注意力便放到了那位姓孙名大胜的剑客身上。
江湖上,号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总有七八十个。和她最熟的是戚少商,而孙大胜也是其中之一。此人生于崂山,长于崂山,喜欢使用又细又长,仿若长针的剑,练出如崂山云雾般捉摸不定的剑法。他成名已近十年,却鲜少在人前露面。
她从未见过孙大胜,对他亦无太大兴趣。但这时四目相对,她忽地微微一笑,脸上出现了一种礼貌中透出欣慰,欣慰中透出愉快的表情,柔声道:“你好。”
第五百四十八章
她眼睛黑白分明,毫无杂质, 瞳孔里倒映出的那张脸, 竟赫然属于“剑妖”孙忆旧。
孙大胜不是孙忆旧, 但为什么孙大胜就是孙忆旧?难道他们是失散已久的双胞胎,还是碰巧长得一模一样?
苏夜去写电视剧本的话, 说不定真会这么写。怎奈这不是剧本,而是现实。她的微笑代表了她内心的惊讶。随后,惊讶化为冷笑, 冷笑又变作厌烦。她实在太明白这套路, 已到了失去新鲜感的地步。
鲁雪夫笑容僵硬, 一半是因为紧张,另一半则是因为心虚。他说话半真半假, 先以事实为基础, 再小心地掺入谎言, 希望能瞒过五湖龙王。
他的确认识孙大胜。如果孙大胜仍活着, 说不定也乐意投奔十二连环坞。不幸的是,孙忆旧在泰山练剑, 常拿齐鲁一带的高手当试剑石。孙大胜已成为孙忆旧的出师试炼目标, 死在“妖之剑”下。他的身份也遭孙忆旧冒名顶替, 充当取得龙王信任的道具。
七绝剑神门下的七绝神剑, 终于在苏夜面前现身, 而且还用了一种令她厌倦的方式。
他们出师其实比预计中要早。七绝剑神见蔡京礼贤下士,亲自写信邀请,自然不想放过结交朝廷贵人, 报复诸葛先生的机会,便命徒弟速速下山,前往汴梁,当上太师府里的新一批红人,专门负责保卫太师。
七人剑法均已大成,欠了点经验火候,却无损出剑时的威力。再给两年时光练剑,他们信心必然更充足。但没这两年,也无伤大雅。
他们拜别师父,做好走进温柔富贵乡的准备,进京面见太师和丞相。谁知他们剑法高,见识却差强人意,乍一入京,立即被富贵迷昏了头。七人尚未立下多少功劳,获取多少好处,已是暗生嫌隙。
首先,人人都看得出来,“梦中剑”罗睡觉年纪最轻,武功最高,气质最为不同凡响。蔡京乃是识货之人,遂礼遇他,重用他,片言只语过后,随口让他充当七大护卫之首,有权管理另外六名同门。
这一来可得罪了其余六人。他们慑于罗睡觉的剑,表面上从无意见,从不计较,私下里却蔑称他为“罗老幺”,对他颇有微词,更看不上他的高傲姿态。
罗睡觉的风波尚未过去,又出现第二个众矢之的。下一个得到区别对待的神剑,正是孙忆旧。
蔡京赠他一座气派的大宅子,赐名“惜旧居”,宅中仆役婢女,奇花异草一应俱全,不用他费半点心思。孙忆旧极为感念这份厚爱,却飞快发觉,自己获赠厚礼之后,“剑神”温火滚,“剑魔”梁伤心,“剑怪”何难过都变了脸,说话时阴阳怪气,经常流露不满之情。
他们不满孙忆旧,孙忆旧也不愿搭理他们。于是,七剑不再同进同退,而是神魔怪一组,仙妖鬼一组,再加一个独来独往的罗睡觉。罗睡觉既已负责贴身保护蔡京,孙忆旧便得另寻机会,报答蔡京给他的脸面。
他想要机会,蔡京就给他机会。他接到的命令是:伪装成崂山剑客孙大胜,投靠五湖龙王,混入十二连环坞。
这当然不容易,若容易,还要他孙忆旧干啥?但这可不代表他乐意去做。
须知当年七绝剑神应对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以七对二,尚以惨败收场。五湖龙王却已连续击败元十三限两次。她武功之高,孙忆旧拍马也追赶不上。她若看出破绽,哪怕他生出三头六臂,也绝对无法生还。
孙忆旧犹豫、斟酌、踌躇、掂量了半天,最后担心自己被蔡京轻视,失去如今仅次于罗睡觉的地位,才一不做二不休,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他并不认为见面时会出问题。他与苏夜素未谋面,彼此间陌生至极。七绝剑神销声匿迹已久,已成江湖往事。七绝剑神的徒弟更是默默无闻,还没到扬眉吐气的时候。他的犹豫仅仅来自五湖龙王远扬千里的威名。这也让他头一次发现,他竟是如此容易受到影响的人。
蔡京温言勉励他,鼓舞他去尝试。他是卧底,亦是一个试水的角色。如若他能成功混过去,其他人自然也能,以后大家就更有把握了。何况,苏夜凭什么认出他呢?她没长千里眼或顺风耳,无法隔着千山万水,遥遥地望见他们。
每句话均合情合理,无懈可击。但说与做,常有天壤之别。孙忆旧鼓足勇气,游刃有余地说服了自己,结果在见到苏夜的一瞬间,把事前总结的理由忘的干干净净。
正如温壬平所说,武功越高的人,越容易注意苏夜容貌之外的特征。孙忆旧意志并不算软弱,却险些屈服于她那莫测高深,飘渺不可及的慑人风采。苏夜看见了睁大双眼的他。他看见的,却是两道直刺内心的目光。若非他什么都不需要说,什么都不需要做,言谈举止之间,非露出破绽不可。
震撼过后,他才记起欣赏她的美貌。他私下里写有一本日记,叫作《忆旧怀新梦华录》,里面记载着他睡过的每个女人,每一次床笫之欢的详细情况。不管那女子是自愿从他,还是被他用强逼迫,他都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迄今为止,他只记了五十多人。但他深信有朝一日,这个数目会达到一百,五百,甚至一千。
这本日记就是证据,证明他对女人极有兴趣。这是他天生的癖好,想改也改不过来,更别说他根本不想改。这种癖好极易造成心灵方面的影响,让人控制不住心中想法,所以他如履薄冰之时,仍然不由自主,开始想入非非。
然而想也知道,这种场面下,没有容他想入非非的时间。苏夜开口说话,犹如一道惊雷,把他从春梦中劈醒。他背后蹿起一股寒意,不及多想,已下意识答道:“龙王过奖了。”
“……”
鲁雪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敢相信他这么不中用。他瞥向孙忆旧,却见苏夜继续嫣然微笑,似乎不怎么在意。
用这句话回答你好,就像用“晚安”回答“吃了吗”。这是一句演练过许多次的台词。孙忆旧知道,苏夜对待武功不如她的人,通常比较客气,定然不会吝惜赞美之词,才准备了一些用于应酬的套话。方才苏夜一眼望过来,不过是一弹指,一眨眼,却让他产生细微错觉,觉得时间足够他们说上几句话,这才答得风马牛不相及。
此外,他尽想些不该想的事,难免有点心虚,话到嘴边,不知不觉就溜出了练得最熟的台词。
苏夜失笑道:“你年纪大过我,我称你一声孙兄,并不为过。”
“地缺”温子平一听说最近的江湖传闻,立马动身进京, 不肯耽搁哪怕一个时辰。他走得很快, 很匆忙, 踏进汴梁城门时,脸上已有了久违的风霜之色。
他和“天残”温壬平年纪差不多, 均在五十开外,但温壬平看上去是七十多岁的人,他却只像三十来岁。温壬平忧心忡忡, 他心胸豁达, 所以一个因多虑而华发早生, 一个却因想得开而青春常驻。此时他这风尘仆仆的模样,着实有些罕见, 也证明了他急于赶来的心思。
进京后, 他自然要去找温壬平。他很快就见到了他, 也见到了他饲养的金丝猴。
猴子和主人一起站在窗前, 看着窗外的细雪。不知为什么,今年冬天雪下的特别频繁。汴梁一带经常是白茫茫、冷森森的世界。积雪尚未化开, 又添了新雪。到处都是高耸的雪堆, 常有孩童在雪堆边嬉戏, 滚的全身沾满了雪, 一进家门便化作湿漉漉的一团。
如果像温壬平这样, 不出门,只在家里看风景,倒是能看到一些很有意思的画面。
猴子手捧一堆松子、瓜子之类的干果, 哔哩剥落吃个不停。碎壳从它嘴角不断掉落,落在光滑平整的案面上。它身旁放了一只珍贵的花瓶,让人担心它后爪一滑,把花瓶碰落在地。温壬平在旁负手而立,站立的姿态中,流露出一种八风不动的安详,似乎已神游天外,不关心猴子,更不关心瓶子。
他满头白发,几乎和外面的雪一样白,满面皱纹,像横跨双颊的无数沟壑。温子平匆忙进门,他连头都没有回,只说:“你来了。”
温子平瞪着他背影,问道:“雷损当真要投降?”
温壬平缓缓道:“这种事还会有假?”
温子平道:“五湖龙王已接受他的请求?”
温壬平道:“当然。”
温子平憋在胸腔里的一口气,直到现在才吐出来。他不胜感慨地摇着头,长叹道:“这一次,我总算能够适逢其会。”
雷损低头服软的消息,正野草般疯狂生长着,长遍大江南北每一寸土地。其实从消息传出,到温子平坐到猴子身后的座椅上,才过了不到三天时间。可雷损是如此重要,如此具有代表性的江湖人。就算只有三个时辰,收到消息的人数也是十分可观。
这等于说,他愿意做小伏低,承认苏夜的江湖地位,亦承认多年心血毁于一旦的无情现实。他私下里作何打算,别人不得而知。但在明面上,他已坦认自己不是她对手。
不过,年纪稍大的人物都知道,这可不是他的末日。
他以前能对关七低头,如今就能对龙王折腰,以前能设下圈套、谋害关七,如今就能用相同手段暗算龙王。可惜的是,龙王没有妹妹嫁给他,也不会有心上人负气投奔他。他想寻隙作梗,恐怕没那么容易。因此,大多数人斟酌、思量、讨论了半天,居然没怎么犹豫,就相信了他。
人人都觉得,长痛不如短痛,而雷损仅是想选择短痛的这条路。他手头已无高手或王牌,前景亦谈不上光明。他的堂主、舵主、香主一个接一个,对他离心离德,认为他不再拥有控制他们的资格。
至少,他的做法比卧病在床的苏梦枕更聪明。苏梦枕至今不发一言,对风雨楼并无好处。
而京中局势亦影响着“老字号”温家,即温氏兄弟的“老家”。由于朝廷权臣、江湖霸主近几年来斗争愈发激烈紧张,各方都在尽力招募高手。平时温家看不进眼里的小帮派,亦得到一席容身之地。
与此同时,温家内部正四分五裂,杰出成员纷纷出走,凋零之势直追虎落平阳的霹雳堂。他们急需一位众望所归的重要人物,选定一个牵连整个老字号的大目标,重塑岭南老家的威信。
但五湖龙王横空出世,顿时中止了温家的计划。他们自然可以迎难而上,在龙口中争抢地盘,夺取京师重地的话语权。但这么做的收获,应当比不上需要付出的代价。于是,想离开岭南的温家人偃旗息鼓,已离开岭南的温家人暂且观望。他们通过不同途径打探情报,甚至不惜骚扰加入十二连环坞的温氏同门。
最近温晚的两大护法,温文、温和兄弟,说出龙王因雷损迁怒温晚之事,同时表示温晚无意相帮任何一方。温晚尚且这样,普通人自不必说,大多有样学样,打算多看看,多想想,并不急于行动。
温子平地位相对超然,除温家之外,并无其他背景。他紧赶慢赶,生怕错过五湖龙王的大宴,正表明了他心无邪念,只想亲身参与江湖大事。
温壬平微微一笑,笑容中颇多感慨之意。他伸出手,让猴子沿着他手臂,攀援到他肩头,然后用另一只手逗弄着它,边逗边道:“你是应该见见她。”
温子平诧异道:“这还用说?若我连五湖龙王都没见过,怎么好意思自诩为‘史笔’?我还听温宝说,她容貌之美,尤胜温嵩阳的爱女温柔,是真的吗?”
温壬平看够了雪,转过身躯,缓步走到另一把椅子处,动作慢吞吞的,如同真正的七十岁老人。他坐定方道:“是真的,但……”
温子平奇道:“这种事也有但是和不但是之分吗?”
温壬平苦笑道:“但你见过她本人之后,也许不会在意她的容貌。唉,她实在是个奇异而可怕的人。即使有蔡京之助,我也无法看好雷损。还好,雷损毕竟与温家无关。他要请帮手,也大多是请姓雷的。这样想来,我竟很期盼亲眼看到他低头的那一天。”
温子平稍一思索,问道:“龙王定了哪个日子,定在啥地方?她愿意放人进去看,还是只容许十二连环坞和六分半堂参加?”
温壬平摇头道:“她没说,我也不知道。但她这人的好处是,只要去问,就会得到回答。我想她本人也尚未决定,不然早已放出风声。”
他说着说着,终于微露笑容。可他一笑,皱纹会加深而非减淡。他微笑道:“这么重要的事,她不会选择分舵之外的地方。如果她肯大摆宴席,招待宾客,不知上一次去了遇仙楼的客人,还有多少愿意赴宴。”
第五百四十七章
谁都说不清楚,雷损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他总是刻意保持神秘, 喜欢放出假消息迷惑对手。白楼当中, 关于他的资料为数不少, 却充满了错乱与谬误。他私下做过的坏事、恶事、阴微鄙陋之事,仅有一小部分是公之于众的。而就这么一小部分, 已足够令人不寒而栗,对他又敬又怕。
苏夜想起他的时候,也偶尔好奇他这一生的经历, 或是他某一时刻的心理活动。但这是一个人类对另一个人类的好奇心, 而非基于利益纠葛。说到底, 她只把他当成敌人,不是约会对象, 抑或搭档合作的伙伴。她没必要细查他的脾气秉性, 兴趣爱好。她只需用最坏的恶意揣测他, 拒绝相信他的每一句话, 便足够了。
更何况,她对他的了解, 已经远超他本人的想象。
她知道破板门一战后, 雷损处于下风, 于是带着他的那口棺材去见苏梦枕, 当面引爆棺材里的火药, 作出一副破釜沉舟的壮烈假象。结果爆炸并未伤害苏梦枕,反倒将他炸的尸骨无存。事后,狄飞惊自称背叛了雷损, 在棺材上动了手脚,并借此机会,向苏梦枕投降。
苏夜一听开头,便可推测出结局。果不其然,一切都是假象。雷损其实是用爆炸时的浓烟火光为掩护,逃入棺材下的密道。狄飞惊也是诈降,之后与雷损配合,陡然发难,暗算苏梦枕,差一点反败为胜。
虽因雷媚之故,最后的输家仍是雷损。但苏梦枕也失去了一条腿,不得不将大权下放给白愁飞与王小石,最终导致数年后的冬至之变。
这些事情均发生在另一个世界,听起来惊心动魄,实际已是过眼云烟。此时世界不同,雷损却还是那个雷损。苏夜有一万个理由相信,这一次他也会事先作出缜密安排,尽己所能地伤害她。倘若他机关算尽,仍不幸身亡,狄飞惊和雷纯亦能找机会为他复仇。
因此,京城里议论纷纷,羡者有,妒者有,恨者有,她却端坐老巢,满面春风,胸有成竹地向她的总管笑道:“他骗人竟骗到老夫头上,你们说,这是不是自寻死路?”
她一边说着,一边顾盼神飞,用视线从左扫到右,又从右扫到左,发现没人配合自己,不由加重语气再问一遍,“是不是?”
沈落雁试图捧场时,程灵素已皱眉道:“这种事有何可笑?你先说好在哪里设宴,别人也方便准备。”
苏夜笑道:“当然是在食堂,还能在哪里?”
除她之外的人听到“食堂”二字,并未露出会心一笑,而是无奈的无奈,抿嘴的抿嘴。这个冷笑话如同过去数不清的同类,无人理解亦无人理会,瞬间随风远去,只留下孤独地讲着无聊笑话的五湖龙王。
苏夜脸皮可以很薄,也可以很厚,顺其自然干笑几声,正色道:“舵中房屋虽多,合适的却寥寥无几。叫人把镜天华月楼的正厅仔细打扫一遍。小侯爷此前怎么招待客人,我便有样学样,无论器皿摆设还是伺候的人手,都不要失礼。另外……”
她忽地沉吟一下,继续说道:“替我写封信送给雷损,告诉他,他那口棺材闻名遐迩,人人皆知那是一件宝贝。周角误触它一下,就被他砍掉三根手指。但开宴当日,我不想见到它。雷损和棺材只能来一个,请他自己选。”
沈落雁点一点头,问道:“客人又如何呢?”
她一提客人,立即想起方应看在此事上东奔西走的英姿,忍不住多问了一句,“方公子刚才来见你,是否有要事商量?”
苏夜笑道:“他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没有要事的话,也不来找我。这一次毕竟是江湖黑道间的纠纷,我无意请外人到场。熙熙攘攘一群人挤在十二连环坞里,瞧着雷损向我服软,也不是道理。再说刀枪无眼,很多人本就不该来。至于小侯爷,他为了保证不出岔子,已说动米公公来帮忙镇住场面。”
刹那间,房中一片寂静。米公公之名仿佛具有神秘的魔力,逼着每个人陷入沉默。
米有桥本身已是深不可测,出现在原本和他无关的地方,更令人满腹疑窦。他做人正如方应看,鲜少为难他人。人家托他帮忙时,他大部分时间也都帮了。但他的威信不减反增,地位亦是无可替代,在任何人面前均分量十足。如今他为了雷损,竟乐意离开深宫大内,真不知到底是看着谁的面子。
方应看把话说得很清楚。雷损一旦居心叵测,在宴席上大闹,便是违背诺言,辜负了有桥集团的心意。到了那时候,甚至不用苏夜费心,他和米公公自会出手。即便雷损能够活着走出镜天华月楼,也会失去有桥集团的青睐。从此以后,他们绝不关心六分半堂的死活。
相同的话,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效果也截然不同。这话由苏梦枕来说,苏夜当然深信不疑。方应看可就差得远了。她唯一能够确认的是,他的确煞费苦心,付出了相当的努力,就怕她不肯招降纳叛。不过,这番苦心是否白费,还要看雷损是否够聪明。
沈落雁忽地轻叹一声,道:“如今我有点相信,雷损是真心服输的了。以后日子还长着,他大可不必急于一时。何况他伤势缠绵不愈,也是棘手之事。大宴过后,他再请你为他疗伤,难道你能拒绝吗?”
苏夜抬眼望向窗外日影,倏地站起身来,笑道:“道理是这个道理。我想六分半堂之中,一定经过了许多密议与讨论。可惜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凡有求于人,就不能随心所欲。我盼望他真心服输,可他还真心盼着我去死呢。好了,我要去见鲁掌门。我不知小侯爷突然登门,已让他们等了差不多一刻钟。我回来之后,再安排宾客名单。”
所谓鲁掌门,指的是“圆派”首领,“猫魔”鲁雪夫。此人原来支持蔡京、王黼等人,后来发觉同伙死伤惨重,不死不伤的也被迫离开京城,遂见风使舵,投入五湖龙王麾下。五湖龙王倒也来者不拒,笑纳了他的投诚,容他在京中安安稳稳地扎根。
像这种不起眼的角色,一向小心谨慎,通常是当真有事,才敢大胆求见她,所以她也绝不介意见见他们。前几天,她已听说了他的来意——他想给她介绍一位相识多年的好友,共同为她卖命效力。
鲁雪夫年约四十,身形瘦长,长相体型都很像一只活了十几年的老猫。据说他的体重曾是现在的三倍之多,人到中年,遇上难以战胜的仇家,才因担惊受怕,寝食难安,在一年间迅速消瘦,变成苏夜认识他时的模样。
他一见到她,立刻满脸堆笑,和身旁的人同时起身,行礼问好后,不敢多说废话,向她毕恭毕敬地道:“龙王,这位就是‘定海神剑’孙大胜。”
他真不应该硬挤笑容,因为他长得像猫,却并非那种可爱的类型,硬要挑起嘴角、眯起眼睛,会给人留下他正筹备阴谋的不佳印象。幸好,苏夜全然不介意。她只看了他一眼,向他含笑点了一下头,注意力便放到了那位姓孙名大胜的剑客身上。
江湖上,号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总有七八十个。和她最熟的是戚少商,而孙大胜也是其中之一。此人生于崂山,长于崂山,喜欢使用又细又长,仿若长针的剑,练出如崂山云雾般捉摸不定的剑法。他成名已近十年,却鲜少在人前露面。
她从未见过孙大胜,对他亦无太大兴趣。但这时四目相对,她忽地微微一笑,脸上出现了一种礼貌中透出欣慰,欣慰中透出愉快的表情,柔声道:“你好。”
第五百四十八章
她眼睛黑白分明,毫无杂质, 瞳孔里倒映出的那张脸, 竟赫然属于“剑妖”孙忆旧。
孙大胜不是孙忆旧, 但为什么孙大胜就是孙忆旧?难道他们是失散已久的双胞胎,还是碰巧长得一模一样?
苏夜去写电视剧本的话, 说不定真会这么写。怎奈这不是剧本,而是现实。她的微笑代表了她内心的惊讶。随后,惊讶化为冷笑, 冷笑又变作厌烦。她实在太明白这套路, 已到了失去新鲜感的地步。
鲁雪夫笑容僵硬, 一半是因为紧张,另一半则是因为心虚。他说话半真半假, 先以事实为基础, 再小心地掺入谎言, 希望能瞒过五湖龙王。
他的确认识孙大胜。如果孙大胜仍活着, 说不定也乐意投奔十二连环坞。不幸的是,孙忆旧在泰山练剑, 常拿齐鲁一带的高手当试剑石。孙大胜已成为孙忆旧的出师试炼目标, 死在“妖之剑”下。他的身份也遭孙忆旧冒名顶替, 充当取得龙王信任的道具。
七绝剑神门下的七绝神剑, 终于在苏夜面前现身, 而且还用了一种令她厌倦的方式。
他们出师其实比预计中要早。七绝剑神见蔡京礼贤下士,亲自写信邀请,自然不想放过结交朝廷贵人, 报复诸葛先生的机会,便命徒弟速速下山,前往汴梁,当上太师府里的新一批红人,专门负责保卫太师。
七人剑法均已大成,欠了点经验火候,却无损出剑时的威力。再给两年时光练剑,他们信心必然更充足。但没这两年,也无伤大雅。
他们拜别师父,做好走进温柔富贵乡的准备,进京面见太师和丞相。谁知他们剑法高,见识却差强人意,乍一入京,立即被富贵迷昏了头。七人尚未立下多少功劳,获取多少好处,已是暗生嫌隙。
首先,人人都看得出来,“梦中剑”罗睡觉年纪最轻,武功最高,气质最为不同凡响。蔡京乃是识货之人,遂礼遇他,重用他,片言只语过后,随口让他充当七大护卫之首,有权管理另外六名同门。
这一来可得罪了其余六人。他们慑于罗睡觉的剑,表面上从无意见,从不计较,私下里却蔑称他为“罗老幺”,对他颇有微词,更看不上他的高傲姿态。
罗睡觉的风波尚未过去,又出现第二个众矢之的。下一个得到区别对待的神剑,正是孙忆旧。
蔡京赠他一座气派的大宅子,赐名“惜旧居”,宅中仆役婢女,奇花异草一应俱全,不用他费半点心思。孙忆旧极为感念这份厚爱,却飞快发觉,自己获赠厚礼之后,“剑神”温火滚,“剑魔”梁伤心,“剑怪”何难过都变了脸,说话时阴阳怪气,经常流露不满之情。
他们不满孙忆旧,孙忆旧也不愿搭理他们。于是,七剑不再同进同退,而是神魔怪一组,仙妖鬼一组,再加一个独来独往的罗睡觉。罗睡觉既已负责贴身保护蔡京,孙忆旧便得另寻机会,报答蔡京给他的脸面。
他想要机会,蔡京就给他机会。他接到的命令是:伪装成崂山剑客孙大胜,投靠五湖龙王,混入十二连环坞。
这当然不容易,若容易,还要他孙忆旧干啥?但这可不代表他乐意去做。
须知当年七绝剑神应对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以七对二,尚以惨败收场。五湖龙王却已连续击败元十三限两次。她武功之高,孙忆旧拍马也追赶不上。她若看出破绽,哪怕他生出三头六臂,也绝对无法生还。
孙忆旧犹豫、斟酌、踌躇、掂量了半天,最后担心自己被蔡京轻视,失去如今仅次于罗睡觉的地位,才一不做二不休,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他并不认为见面时会出问题。他与苏夜素未谋面,彼此间陌生至极。七绝剑神销声匿迹已久,已成江湖往事。七绝剑神的徒弟更是默默无闻,还没到扬眉吐气的时候。他的犹豫仅仅来自五湖龙王远扬千里的威名。这也让他头一次发现,他竟是如此容易受到影响的人。
蔡京温言勉励他,鼓舞他去尝试。他是卧底,亦是一个试水的角色。如若他能成功混过去,其他人自然也能,以后大家就更有把握了。何况,苏夜凭什么认出他呢?她没长千里眼或顺风耳,无法隔着千山万水,遥遥地望见他们。
每句话均合情合理,无懈可击。但说与做,常有天壤之别。孙忆旧鼓足勇气,游刃有余地说服了自己,结果在见到苏夜的一瞬间,把事前总结的理由忘的干干净净。
正如温壬平所说,武功越高的人,越容易注意苏夜容貌之外的特征。孙忆旧意志并不算软弱,却险些屈服于她那莫测高深,飘渺不可及的慑人风采。苏夜看见了睁大双眼的他。他看见的,却是两道直刺内心的目光。若非他什么都不需要说,什么都不需要做,言谈举止之间,非露出破绽不可。
震撼过后,他才记起欣赏她的美貌。他私下里写有一本日记,叫作《忆旧怀新梦华录》,里面记载着他睡过的每个女人,每一次床笫之欢的详细情况。不管那女子是自愿从他,还是被他用强逼迫,他都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迄今为止,他只记了五十多人。但他深信有朝一日,这个数目会达到一百,五百,甚至一千。
这本日记就是证据,证明他对女人极有兴趣。这是他天生的癖好,想改也改不过来,更别说他根本不想改。这种癖好极易造成心灵方面的影响,让人控制不住心中想法,所以他如履薄冰之时,仍然不由自主,开始想入非非。
然而想也知道,这种场面下,没有容他想入非非的时间。苏夜开口说话,犹如一道惊雷,把他从春梦中劈醒。他背后蹿起一股寒意,不及多想,已下意识答道:“龙王过奖了。”
“……”
鲁雪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敢相信他这么不中用。他瞥向孙忆旧,却见苏夜继续嫣然微笑,似乎不怎么在意。
用这句话回答你好,就像用“晚安”回答“吃了吗”。这是一句演练过许多次的台词。孙忆旧知道,苏夜对待武功不如她的人,通常比较客气,定然不会吝惜赞美之词,才准备了一些用于应酬的套话。方才苏夜一眼望过来,不过是一弹指,一眨眼,却让他产生细微错觉,觉得时间足够他们说上几句话,这才答得风马牛不相及。
此外,他尽想些不该想的事,难免有点心虚,话到嘴边,不知不觉就溜出了练得最熟的台词。
苏夜失笑道:“你年纪大过我,我称你一声孙兄,并不为过。”